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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经营活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6580311 上传时间:2024-12-1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8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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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县城经营活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县城规划区重点区域重点路域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1、重点区域。北部林果大观园XX县区内未经规划、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场所。 2、重点路域。高速公路连接线路段两侧XX县区城新建、改建、扩建路段两侧。 3、其他区域。县内各水源保护地域和风景名胜区。 二、整治内容及要求 1、取缔整治范围内无证、无照经营业户。县工商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行动

2、,依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整治范围内无证、无照经营业户予以从严从快查处。 2、逐步取缔在未经规划、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场所、违章建筑内持有证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县工商局在年检、验照期间,要求上述经营户提供规划审批手续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不能提供的一律不予通过年检、验照;县公安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行政许可部门依法收回或撤销行政许可证件和批准文件。 3、取缔利用养殖大棚、果园看护房、居住房屋等非商业用途的房屋设施经营行为。利用养殖大棚、果园看护房、居住房屋等非商业用途的房屋设施从事经营活动,未依法取得县规划局的批准手续、县环

3、保局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XX县区房管局批准用于商业用途证明文件的,相关行政许可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许可证件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县工商局不予颁发营业执照。 三、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严格把关,依法做好营业执照颁发和管理工作。对整治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的,严格审核规划批准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及相关许可证件、审批文件,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一律不予核准登记;严格查处无照违法经营行为,协调涉及的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搞好联合执法。(责任单位:县工商局) (二)加强对XX县区、城乡结合

4、部等区域违法违章建设的查处,对查处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及时告知相关许可部门;清理整治范围内擅自设立的广告招牌;协调组织整治范围内重要行政执法和行政强制措施行动。(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三)严格把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对无法提供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实行规划公示制度,及时将批准的规划项目告知有关部门,搞好联合执法。(责任单位:县规划局) (四)加强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审查工作,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对环保达不到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对审核合格的建设项目,及时告知有关部门,搞好联合执法。(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五)加强X

5、X县区范围内危旧改造房屋征收计划上报和征收管理工作,依法做好房屋权属认定工作;违法建筑不得办理权属证书和房地产转让、房屋出租等相关手续;严格审查利用养殖大棚、果园看护房、居住房屋等非商业用途房屋设施作为经营场地的规划审批手续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出具转为商业用途的证明文件。(责任单位:县房管局) (六)严格查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须经建设部门许可,而未经许可或许可失效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的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严格执行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对规划区内村(居)用地的使用管理,严格办理有关用地审批手续,负责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对改变土

6、地使用性质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八)对整治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需办理许可证件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未取得规划批准手续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一律不得办理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并将执法情况告知有关部门,搞好联合执法。(责任单位: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等行政管理部门) (九)做好县城规划区内商业网点布局有关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专项整治行动中阻挠执法、妨碍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十一)对整治范围内违法从事经营行为的,不予提供相关服务,必要时要积极配合行

7、政执法部门强制停止相关服务。(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源能热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上旬3月中旬)。由县工商局牵头,县城管执法局、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县房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等职能部门各抽调12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整治范围内的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根据不同情况由各职能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改正违法经营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下旬6月下旬)。县工商局牵头,制订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和违规经营的具体工作方案,从各职能部门抽调执法人员,本着“先急后缓、分路实施、

8、逐段清理”的原则,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集中清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以后)。集中清理结束后,各职能部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抓好日常监管,防止违规经营势头反弹,确保整治效果。 四、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城规划区重点区域重点路域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选准突破口,找好切入点,强化部门协调,齐抓共管,整体推进,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实行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认真研究彻底治理的办法和措施,坚定不移地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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