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龙华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实施方案 大龙华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确保全乡安全稳定。决定从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30日在全乡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转发冀安委201112号文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确保我乡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打非”工作领导,成立“打非”
2、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付永革(政府乡长)副组长:桑蓬超(人大副主席)成员:付栋华(派出所长) 张全胜(工商所长) 吴文全(安监所长)办公室主任:吴文全 1成员:宋贵增薛明乾 二、工作重点 以强化烟花爆竹存储、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为指导,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深入排查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窝点,彻查流通渠道和源头;严格烟花爆竹专店专柜经营,督导经营单位规范经营、守法经营,保持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为全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1年12月1日起至2011年3月30日,分三个阶段
3、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12月1至12月25日,以安排部署和自查自纠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确保安全。 第二阶段。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3月15日,以安全监督检查和查处为重点。一是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和经营许可工作;二是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 第三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0日,以烟花爆竹回收和储存安全监管为重点,总结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乡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工商所所长、安监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检所所长兼任,成员为安检所人员。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乡安委会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逐级落实责任,确保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突出重点、严格要求,认真检查,注重实效。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