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和整体卫生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订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贯彻 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三创”动员大会精神和2005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提高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我市的投资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和整体卫生水平,努力把市建设成为优美、文明的国家级卫生
2、城市。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2005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动员全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巩固和发展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成果,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着眼于抓基础发展、治难点长效,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问题,使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城市居民得到最大实惠。通过全市上下努力,力争在2005年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的申报调研,并具备国家卫生城市考核条件,为2006年我市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夯实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坚持“统
3、一领导,块块为主,条条保证,条块结合”、“分区达标”、“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主要创卫工作任务指标和要求 主要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十项指标67个子项,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5个指标和省定基本条件1个指标,共合73项,逐项分解加以落实。 (一)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5项) 申报城市必须是省级卫生城市,同时具备以下五个基本条件: 1、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 2、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30。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0,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 4、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平均值(t)0.250毫克/立方米。主要责
4、任部门:环保局 5、XX县区除四害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主要责任部门:卫生局 (二)省定基本条件(1项) 建立“统一清扫管理,清扫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机制,使创卫工作真正做到管理长效和运作高效。主要责任部门:建设规划局 (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6项)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爱卫会组织,充分发挥市、区爱卫会的组织协调功能,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任务,组建创卫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开展创卫工作。 抽查对象。市(区)创卫办、爱卫办、爱卫会委员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 2、健康教育(7项)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健康教育机构,确保人员、设备、经费和
5、任务落实,并能较好地履行市、区业务技术指导职责。大力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职业卫生、女工保健等培训,开设大众媒体健康教育,确保健康教育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抽查对象。市(区)疾控中心、健教所(科)、学校、医院、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新闻单位等。 3、市容环境卫生(8项) 基本要求。加强垃圾粪便处理场(厂)的规范化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城市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外环境清扫保洁率、清运率,建XX县区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达标;清除乱帖乱画,落实门前三包,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工作。 抽查对象。建设、城管等部门,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垃圾站、公厕、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垃圾
6、与粪便处理场等。 4、环境保护(9项) 基本要求。加强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市区范围内的企业加强管理和监督。大气悬浮微粒、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率、生活污水处理率、环境保护指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抽查对象。环境、建设等部门,污水处理厂、工业区、水源区、河道等。 5、公共场所(3项)、生活饮用水卫生(4项) 基本要求。监督、检查经营单位持证上岗、消毒措施落实;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达到卫生标准。 抽查对象。卫生监督机构、公共场所(包括机场、车站、港口)、自来水厂、二次供水设施。 6、食品卫生(8项) 基本要求:加强食品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