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场所禁烟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县XX县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暨创建省生态宜居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县公共场所禁烟行动工作方案通知中所规定的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 二、检查内容 (一)公共场所禁烟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1、控烟制度建立情况。 2、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执行情况。 3、室外公共场所吸烟区设置情况。 4、开展控烟培训和宣传情况。 5、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情况,建立戒烟奖励制度情况。 6、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公共场所禁烟问卷调查。从每个被检查的公共场所抽取不少于2位群众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公众对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认知情况以及对公共场所控烟的态度。 三、检查方式 由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职能单位(文明办、卫生局、爱卫办、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负责对各公共场所禁烟工作进行检查,方式采取定期督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定期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目标 通过公共场所禁烟行动监督检查,有序推进我县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降低公众吸烟率和吸烟量,逐步达到公共场所禁烟目的,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生态宜居品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县公共场所禁烟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部署,摸清情况,加强对下级单位的督促管理,强化公共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控烟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吸烟及二手烟的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 (三)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被检查乡镇、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好督促整改,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