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粮食购销改革工作方案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区粮食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确定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积极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目前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布局和结构还不合理,历史包袱较重,企业经营机制不活,市场竞争能力不强,不适应新形势下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的需要。为确保我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顺利推进,使我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真正建立起适应粮食购销市场化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从而更好地发挥其在粮食流通和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粮食局关于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指
2、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原则、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原则。以国务院和省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在确保粮食安全和有利于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妥善分流安置职工的前提下,以政企分开、减员增效,加快企业组织形式创新和产权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完善机制、增强活力为核心,以全面提高企业素质和效益为目标,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改革,切实做到政企分开;消化历史包袱;使我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形成比较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布局,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
3、和重组;建立新的经营机制,实现粮食产业化经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实现由“计划主渠道”向“市场主渠道”的转变,从而在保证我区粮食安全、确保军需民食和保护农民利益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 (三)基本要求。因企制宜,分别决策,统筹规划,稳步推进。 二、妥善解决企业“三老”问题,为企业改革创造条件 (一)规范处理历史财务挂帐。对已经清理认定的政策性财务挂帐,全部从企业剥离,由区粮食局集中管理,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消化本金和支付利息。对政策性之外的各类亏损挂帐,按照
4、债随资产走的原则,将这部分挂账划转到新组建的企业专户核算,新企业以这部分挂账资产作为股权,行使对挂账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分享挂账企业的收益,但必须按照妥善落实银行贷款债务和还本付息来源的要求,优先以这部分收益支付挂账利息和消化挂账本金。 (二)分步处理“老库存”粮食。对截至20*年5月31日库存中以按保护价(含定购价)收购的粮食,实行新老划断,并在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或用于充实市、区粮食储备和政策性供应,或分步分批适时销售。这部分粮食按计划销售发生的价差亏损,由粮食风险基金弥补。对尚未销售的库存粮食,继续给予利息和必须的保管费用补贴。 (三)做好企业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对现
5、有在册职工依法全部解除劳动关系。凡符合国发文件规定,从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种的粮食购销企业职工,按照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由企业按月发给一定生活费,并为其缴纳企业应缴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重组后新企业所需人员,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原在册职工中重新聘用,并通过企业与职工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依法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对未被聘用的富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进入劳动力市场择业或创办经济实体等多种方式再就业。 (四)分流安置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等所需资金,由省市区三级政
6、府和企业共同解决。经测算,本次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约需资金1053万元,其中:职工置换身份补偿金841万元,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的职工至退休年龄的生活费、社会保险费116万元,退休人员退休工资中的统筹外部分16万元,离休人员当前财政不予负担的有关费用和享受离休待遇的退休老工人的工资4万元,五六十年代精简人员工资25万元,遗属生活费21万元,其他不可预见费用30万元。以上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筹措解决,在省、市政府每人补助8000元的基础上,区政府解决一部分,企业通过资产变现或向银行贷款解决一部分。具体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计发办法,按照*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
7、业职工分流安置的实施方案执行。职工经济补偿金免缴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欠缴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由区财政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粮食局负责核实上报,在省财政补助50%的基础上,由市、区财政分级负担分三年补齐。对企业离退休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确保基本养老金企业承担部分的按时发放,所需资金,允许企业在自有流动资金和资产处置变现中优先提足,由企业专户管理,被撤销的企业,按照人随资产走的原则,由重组后的企业管理。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和资产处置变现资金必须优先用于支付改制前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集资款等敏感性债务,剩余部分按比例偿还其他债务。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资产处置由区粮食局统一进行,所得资金优先用
8、于职工经济补偿时统一标准、统筹使用。 三、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合理的结构和布局 (一)调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结构和布局。根据经营状况和购销量对现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重组,通过重组,适度规模经营,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目前我区粮食购销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给经营工作造成一定困难,经济效益增长缓慢,鉴于此,将塬下的沣西粮站、吴家堡粮库、西郊粮站和粮油购销公司撤销组建成一个粮油购销公司,将塬上的平陵粮站、双照粮站和马庄粮站撤销组建成一个粮油购销公司。原企业的经营场地可以作为新组建企业的粮食购销网点,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另外,以原区粮食收储公司为基础成立一个带有政策性的粮油购销公司,主要负
9、责老人、老粮、老帐和资产的管理。 (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新组建的两家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粮食购销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要不断加快投资主体多元化步伐,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可吸收其他企业集团和社会自然人资金入股,改造为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努力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产权结构,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的动力。 (三)国有粮食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依法规范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银
10、行债务不悬空。 四、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大力开展粮食购销和产业化经营 (一)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后,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粮食购销企业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仓储运输设施优势和所享受的国家有关优惠政策,面向市场,转换机制,主动服务,继续发挥粮食流通的主渠道作用。具体表现在:在粮食收购上起主导作用,在粮食价格上起引导作用,在调控市场上起稳定平衡作用,在维护市场秩序上起带头作用,在粮食宏观调控中起载体作用。 (二)国有控股或参股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开展粮食购销,搞活粮食流通。要改进服务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积极收购农民余粮,掌握商品粮源;同时,要与粮食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和
11、互信机制,积极从产区采购粮食,从而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三)创新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方式。要充分发挥网点和我区企业地处XX县区、城郊的地域优势,与粮食加工企业和科研单位联合,工商联手,优势互补,主动融入粮食产业化经营,彻底改变“买原粮、卖原粮”的单一经营方式。积极开展订单收购,实行公司加农户、公司加优质粮油生产基地等新型经营方式。大力兴办城镇粮食连锁经营企业,使其在粮食产业化经营中成为龙头企业与市场之间的连接点,形成具有一定辐射面的市场销售网络,降低销售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积极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创立品牌,开展粮食深加工,延长
12、产业链等方式形成集生产、收购、加工和销售一体化的经济实体。要以市场适销为标准,推广优质粮油品种,发展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积极探索在粮食购销、加工和实施产业化经营中农民参与二次分配的机制,提高粮油生产订单履约率。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提高粮食精深加工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促进粮食加工和转化增值。 五、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企业资产结构 (一)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粮食购销企业要多渠道筹集企业经营资金。在农业发展银行开户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包括改制后落实原有贷款债务、具备贷款条件、继续从事粮食经营的企业,要逐步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优化资产质量,提高在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贷款的资信
13、等级。有条件的也可向其他商业银行贷款,也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通过其他融资渠道,优化企业资产结构。 (二)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精神,经批准,可将国家划拨给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及企业资产变现,其所得用于增资减债或结构调整。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和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的权益。 六、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一)切实做到政企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营的主体。放开粮食市场后,区粮食局依法对全区的粮食行业经营主体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规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在国
14、家粮食宏观调控和应急需要时,重组后的两家区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粮食购销企业接受政府委托,承担粮食政策性业务,所需费用和因此产生的亏损,由政府承担。 (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内部约束机制。重组后的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依据公司法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完善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 (三)改革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按照精干和高效原则,设定管理岗位,选聘管理人员,建立管理
15、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按照现有人员减员分流三分之二的原则,立足重组后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定编、定岗、定员,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新的劳动关系,建立员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按照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企业根据全区社会平均工资和企业经济效益决定员工工资水平,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建立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 七、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推进企业文化建设 (一)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实行管理创新。要总结过去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借鉴和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
16、提高管理水平。要把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作为管理的重点,搞好企业核算,加强资金管理,降低经营管理费用。要建立和完善充实企业资本金制度,合理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不断提高企业风险承受能力。要根据粮食流通的发展变化,做好新形势下的粮食统计工作,为粮食宏观调控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制定和实施明确的发展战略、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实行现代化、科学化管理。 (二)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在经营中要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带头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和质量技术标准,积极参加“放心粮油”活动。加强企业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7、。坚持以人为本,搞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员工团队意识,培育一支开拓进取、爱岗敬业的高素质员工队伍。 八、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矛盾多、难度大,一定要从全局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区政府早在2004年7月下旬已成立了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随后区粮食局也成立了领导小组,为此,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全区各粮食购销企业也要从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入手,建立健全相应机构。同时,要切实结合各自企业的实际,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操作程序,扎实开展工作,认真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完成所承担的改革任务,从而确保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顺利开展,圆满完成。 (二)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区粮食局要积极做好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及时跟踪了解各企业改革的进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同时,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重点是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相信和依靠广大职工搞改革。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