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夜间值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夜间值班管理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中层及一般管理人员。 三、职责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值班工作的执行情况、每月值班表的制定及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值班人员负责配合保安对厂区范围内的检查及反馈。四、管控说明 1、夜间值班人员由中层领导及一般管理人员组成(不含女性、销售员及退休返聘)。 2、值班室设在办公楼三楼。3、所有值班人员需按规定录入指纹。4、值班时间为晚6:00-次日早8:00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到厂区内及各车间进行巡查。在夜间10:00后至少进行一次夜查。夜查内容包括生产车间设备状况、消防安全情况、各科室人员在岗情况等。5、值
2、班人员应对值班期间发生的特殊事件如实记载,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重大事件或相关部门不能处理的应及时请示上级领导或上报公司经理。 6、因出差、病假、事假不能值班,需要授权他人值班的提前24小时告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7、综合管理办公室每月28日前在大共享中发布下一个月夜间值班表,值班人员请自觉查看。8、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以便随时取得联系。9、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授权或旷勤,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报送公司经理从严处罚。 五、罚则 1、违反上述各条款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公司经理实施处罚并对责任人给予不低于200元罚款。 六、其它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夜间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按本规定执行的依据本制度给予责任人考核并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综合管理办公室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