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镇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继续稳定全镇低生育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XX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及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明电20093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及
2、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染色体检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正常,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深入学习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X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 (二)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案件; (三)加强对生育全过程的跟踪和服务,加强b超、妊娠14周以上流引产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 (四)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制度和机制,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
3、趋势,使整治、打击两非工作趋向制度化、经常化。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的重点单位。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等。 (二)查处的重点违规行为。 1、非医学需要利用超声技术、染色体检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 2、个体诊所、非法行医机构或个人鉴定胎儿性别、实施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行为; 3、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 4、非法购置、使用b超及染色体检测设备拒不备案的行为; 5、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孕妇,擅自实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
4、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全镇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从2009年7月28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8日至8月20日)。成立全镇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全镇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药店根据以下内容搞好自查。 1、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服务机构购置、使用超声诊断仪,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 (2)诊疗科目设有超声诊断项目; (3)超声诊断人员应当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5、)资格或者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 符合上述规定购置、使用超声诊断设备的机构,应当自购置、使用设备之日起15日内,将其类型、数量、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等情况分别报镇卫生院、计生办备案。镇卫生院、计生办应当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人口计生部门通报备案情况。 2、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有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 3、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机构应取得县卫生院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或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季候许可证。对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在实施手术前应审验其身份证及县人口和计生局
6、出具的终止妊娠手术证明,并登记存档。对因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实施手术单位自手术之日起3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县人口和计生局。经批准的实施手术机构应当建立妊娠14周以上妇女终止妊娠手术和新生儿出生、死亡等事项登记制度,每极度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上报镇卫生院、计生办,严禁迟报、谎报或瞒报。 计生办、卫生院、食品药品监管站、派出所等部门应当每半年相互通报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相关情况。 4、终止妊娠药品只能在依法获准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经批准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真是、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销记录,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医师指导和监护下使用,禁
7、止药品零售商销售终止妊娠药品。 (二)集中检查阶段(8月21日至9月15日)。采取核对资料和座谈等方式,对全镇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计划生育服务站、药店进行拉网式突击检查,对检查处的问题向被查单位通报并提出及整改意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专项检查结束后,镇卫生院、计生办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告镇政府。 (三)及整改提高阶段(9月16日至10月20日)。镇卫生院、计生办要针对被查单位专项检查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被查单位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就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镇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附:全镇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治理领导下组成员名单 全镇集中打击两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李慧芬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善文副镇长 张松海政协工作室主任 成员:任勇派出所所长 高玉杰纪委副书记 崔志平卫生院院长 盖建红计生办主任 吴全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站长 周象春财政所所长 张纪辉卫生院副院长 吕晓鹏计生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崔志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2381717。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