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政务公开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滨政公发20131号文件关于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年度考核的意见的要求,就我局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提出进一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检查考核,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考核内容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情况。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以及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政务公开内容方面。主要是落实政务公开法规、制度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1、概况信息:包括领导分工、职责权限、联系方式、投诉反馈等基本信息的公开情况
2、; 2、重大事项:包括重大决策、项目安排、规划、规范性文件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公开情况; 3、建立健全“十公开”制度。将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缴费办法等事项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4、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包括行政执法行为的项目名称、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救济途径、服务承诺和执法动态的公开情况; 5、财经信息: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以及重大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的公开情况; 6、公共服务:包括面向公民、面向法人或其他组织和涉外方面的服务信息、办事指南的公开情况; 7、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公
3、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更新和公开的情况等。 (三)政务公开形式方面。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选择网络、新闻媒介、公开栏、便民资料、政府公报、听证会、论证会、专家咨询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公开载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四)政务公开时限方面。规定政务公开的时间,并能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依申请公开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五)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方面。主要考核落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投诉处置、结果反馈制度,建立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公开评议、分级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履行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
4、应诉义务,规范调查处理投诉举报制度,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六)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方面。主要考核政府网站建设情况;政务信息是否及时公开和更新,查询政务信息是否方便情况;政务公开指南制定及发放情况;办事场所(办事窗口)公开栏开展政务公开的情况。 (七)政务公开效果方面。主要考核通过政务公开,是否体现以下效果:机关作风明显改善,行政效能明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政务服务明显推进,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等;没有被群众投诉或投诉次数明显下降,群众上访和越级上访次数明显下降,没有因政务工作透明度不高而引起上访现象;机关工作人员没有出现严重的行政过错等。 (八)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方面。主要考核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及作用发挥情况,示范点在工作机制、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上形成自身的特色和亮点。 (九)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考核方式。在总结自查基础上采取网上社会评议和迎接考核相结合。 考核程序: 1、自查。各科室、各单位每年度按照统一安排对照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 2、网上社会评议。市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网上社会评议,对各科室、各单位进行评价打分。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