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保障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根据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印发XX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纪发(2011)8号)文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小金库”治理工作要掌握以下原则 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
2、下,实行分级负责、局各中心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建立“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既要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等工作相结合,又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合力。 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宽处理,对被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 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3、,不断深化财政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银行帐户清理规范办法等,逐步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劵)及其他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4、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薄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编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三、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项治理工作从2011年5月起至2011年底基本结束,具体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1年5月) 局下属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
5、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11年6月20日)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为保证自查效果,各中心要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工作,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报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统一上报县
6、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2011年6月20至10月20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局“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要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 重点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重点检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2011年11月5日前报送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截至2011年11月中旬) 四
7、、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法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小金库”治理工作鼓励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8、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发钱、打击报复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
9、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曾金生 组员:张桥生汤跃怀饶日梅刘书忠郑健 游林生梁建英吕德高王雪珍肖端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小金库”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肖端莲担任。 六、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 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已通过全局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各中心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治理工作中发现并查处的典型案例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小金库”
10、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治理“小金库”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举报制度 (三)完善协调机制 “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各中心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宣传报道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局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 (四)强化工作领导 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中心加强督促和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验收治理效果。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弃,以及拒绝接交重点检查的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附件:*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