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政办液氨制冷企业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液氨制冷企业的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的两个主体责任,消除液氨制冷企业的安全隐患,强化应急救援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液氨制冷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工作目标。年内全区液氨制冷企业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至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隐患认定阶段(3月26日至3
2、月31日) 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本区域、本单位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本区域、本单位液氨制冷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第二阶段。整改落实阶段(4月1日至4月23日)。 督促企业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进行安全现状评估,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整改措施等工作,限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补办有关资料、手续等工作。 第三阶段。评审验收阶段(4月24日至5月24日)。 各相关企业要在隐患整改结束后,经安全评价机构确认。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区安监、工商、环保、质监、消防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或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的企业,要依法予以
3、处罚或关闭;对按规定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的企业,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要求 开展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是做好安全监管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安排,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各有关部门和相关街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此事,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安排,加强协作,及时沟通,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认真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
4、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各有关部门和主要任务单位任务分工如下: 1、区安监局: (1)督促相关企业安装液氨泄漏报警仪、配置事故柜和防护用品以及对机房控制室和人员值班室的改造工作; (2)联系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市属液氨制冷企业进行安全评估; (3)负责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人员的培训工作。 2、区工商分局: (1)加强市场巡查,发现企业有无许可证生产经营行为的立即向许可审批部门通报,协助许可审批部门予以查处取缔; (2)按照所属管理职责,对未完成整改工作的企业进行查处,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3、区环保分局: (1)负责液氨制冷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的审批和验收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负责液氨制冷企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审查和验收工作。 4、区质监分局: (1)负责协调压力容器、管道、安全阀、压力表等相关设备的检验工作; (2)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5、区消防大队: 负责企业消防备案情况、消防器材配备和消防通道畅通等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整改验收。 6、街道办事处: (1)负责聘请相关专家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安全评估; (2)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并安装防雷装置; (3)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