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号)要求,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为依据,严格落实基层政府的监管责任,加强相关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集中力量打击烟花爆竹私产、私销、私储和私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管理秩序。 二、主要任务 1、排查、取缔非法生
2、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窝点。各地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严打严控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要彻查流通渠道和源头,坚决予以取缔。 2、建立联合会议制度,加强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市场秩序。要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守法,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查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3、加强基层监管力量。要重点落实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落到基层。要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市要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违法性、危险性的认识。各级相关监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奖励举报人员和查缴取得实绩的人员。 三、工作要求 各市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要落实责任制,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组(社区)。 各市要建立由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等部门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时分析情况,研究并解决监管中的问题。 安监部门要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审查和许可证的发放工
4、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私产、私售烟花爆竹和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公安部门要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对运输、安全燃放方案的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和查处有照无证及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负责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抽检烟花爆竹,对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和用氯酸钾生产制造的烟花爆竹产品。 交通、民航、铁路部门要加强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船、机),坚决查处私运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时间从20*年11月起,至20*年2月止。请各市于20*年3月8日前将总结报省安委办。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