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XX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镇2017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保障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政办秘201726号、*政办秘*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2014107号)和*区国有土地出让和资本运营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土委2015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工作原则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废弃工矿地复垦、水工用地复垦,既是镇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实现占补平衡的法定职责,更是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 本次项目工程按照“镇政府主导、国土及相关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各村
2、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镇政府积极组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按照责任分工,完成2017年土地整治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在10月底之前,完成全镇630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任务,其中李庄村、李沟村、李集村每村需完成80亩以上,其余各村完成60亩以上。 三、时间要求 2017年3月底前完成2017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地块选定;4-5月项目全面启动;6月底前完成全年拆迁复垦任务的50%;9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实施。 四、资金使用及补偿标准 1、城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项目专账核算,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依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取得正式发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后,实行报账管
3、理,不得将专项资金拨付至村级“三资”账户或以拨作支。 2、城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符合招标限额规定的,严格遵守招标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按照招标程序办理。 3、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上级每亩补助资金52000元,其中区国土资源局经费1500元/亩,镇政府和国土资源所经费3000元/亩。项目区拆迁及土地面附属物清理每亩10000元(拆迁建议补偿标准为:楼房200元/平方米,砖混房150元/平方米,砖瓦房120元/平方米,土墙瓦顶房100元/平方米。树木清理:树木以胸围计算,补偿标准8-20元/棵,原则上树木清理每亩不得突破1000元)。此补偿标准要求全镇统一,所有涉农补偿均打卡发放,各项目区不得突破土地复垦整
4、治区费用每亩2000元,困难群众安置费用(主要是过度房建设)每亩2000元,基础设施建设费用33500元。 4、城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根据上级拨付资金情况,由乡镇统筹安排使用,原则上拨付到村资金需用于各村公益事业。 5、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专项资金落实后,涉及到的各行政村若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要进行项目申报,经镇党委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6、区监察、审计、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项目的进度和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贪污等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
5、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奖惩措施 1、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经上级国土部门查验具备验收条件后,根据各村完成的时间、数量、质量及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本着以鼓励先进为原则,对我镇土地增减挂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行政村及镇包村干部进行奖励。 2、本次下达任务纳入*镇2017年度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各村完成规定目标任务得分为5分,完不成任务按照完成率记分。 3、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镇纪委负责组织督查。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的,村主要负责人由镇纪委进行约谈。 4、没有完成年度项目工程任务的村,取消该村全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追究该村党组织书记直接责任人责任,并进行党政纪处理。 具体奖惩意见另行研究确定,本条例由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