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7号,下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队伍素质为目标,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为重点,提高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培训对象 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训名额附后)。 三、培训内容 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省行政复议实施办
2、法、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四、培训具体安排 本次培训自月24日开始,至月17日结束,分三期实施,每期2天。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组织。培训结束后将统一进行考试,考试成绩记入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档案。培训地点设在市委党校二楼报告厅。培训费按照市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执行,资料费据实收取。 五、相关要求 本次法律知识培训是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抓好落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精心准备讲座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落实参加培训人员,及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电话:,第一期人员于月22日报名,第二期、第三期参训人员于月28日报名),办理参训手续。对无故不参加此次培训的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市政府将通报批评,并予以补训。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