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作风提升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五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海事干部作风建设,切实优化政治生态环境,以优良作风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高质量,依据市直交通运输系统的“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方案,经局支委会研究,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聚焦优化发展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担责担难担险,推动干部职工作风大转变、大提升,为推动海事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建设“五个信阳”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
2、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基本原则 “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坚持6个原则: 一是坚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活动开展的政治考量。 二是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引导干部职工在提升海事服务上,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等重点工作发挥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查找补齐权力运行和监督中的制度短板,加快形成依法、规范、公开、高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 五是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党支部书记、局长为干部作风提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扛
3、稳抓牢主体责任。 六是坚持双向激励,对作风问题突出的科室、县处,依纪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对问题整改有力有效以及干部作风建设成效明显的科室、县处,给予表彰奖励。 三、主要任务 (一)解决政策梗阻、弄权勒卡问题。集中整治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执行国家、省、市政策打折扣、搞变通,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部门利益至上,人为设置“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擅自提高审批门槛,增设审批环节,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在海事工作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及违规违纪等问题。 (二)解决工作开展不规范、有法不依问题。集中整治不讲诚信、不讲法治,
4、责任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在涉及船舶检验、船员管理、船舶登记等业务工作规范开展时,办理业务,执法不公、监管不严,以罚代管等问题; (三)解决流程不优、服务不佳问题。集中整治办事流程不公开,窗口大厅服务态度差、审批速度慢、办事效率低、办事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主动服务、热情服务、靠前服务的意识不强、质量不高,监督投诉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四)解决为官不为、躲事推责问题。集中整治在其位不谋其政,懒政怠政,干部麻醉、麻木、麻痹,不讲有为、但求无过,棘手问题“向上看”,繁重任务“向下看”,发展差距“向后看”;面对矛盾问题困难怕担责,瞻前顾后、患得患失,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说了不算、
5、定了不干;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落实、工作中推诿塞责等问题;重点岗位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中梗阻”或“最后一公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五)解决工作疲沓、不思进取问题。集中整治不能完成省市交通海事运输安排的年度目标任务;不能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度,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存在麻痹大意思想等问题;干部思想保守僵化,精神萎靡不振,缺乏干事创业热情,不积极争先创优,进取意识不强,单位全面建设没有进步甚至出现倒退等问题;工作标准不高、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敢担当、消极懈怠等问题;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弄虚作假等问题;不遵守工作纪律,纪律淡化、漠视规矩,工作自由
6、散漫,有事不请假、干私活和阳奉阴违等问题。 四、工作方法 “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主要以民主测评和监督问责的方式进行。 (一)监督检查对象:*机关各科室和淮滨、南湾海事处 (二)监督检查人员。局领导及*“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三)监督检查内容: 1、工作纪律落实情况:上下班纪律、会议纪律、遵守机关食堂就餐时间情况,参加单位集体活动情况等; 2、“四大抓手”落实情况:按照活动方案,领导干部领学、开展调研、岗位练兵比武竞赛等落实情况; 3、“五大活动”开展情况:按照活动方案,组织大学习、大讨论、大转变、大提升、大实践开展落实情况; 4、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
7、科室、县处进行加分;对工作完成不力、进展缓慢、受到上级通报的科室、县处进行扣分。 (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暗访抽查的方式,每季度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进行综合评价排名。 (五)追责问责: 1、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县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2、对问题整改不力的科室、县处及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挂牌整治; 3、对问题频发的科室、县处及其负责人进行重点管理; 4、对受到市纪委监察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处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地方*“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支部书记、局长芦东峰同志任组长,局支委会成员和局科室、县处负责人参加,负责领导市地方*“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开展,研究决定推进活动的重大事项和实施细则。局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干部作风提升年”活动推进会,传达部署局党组工作安排,统筹推进活动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成立协调督查组、宣传报道组。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