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方案六篇 【篇一】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文化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及中央、省委两办下发的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意见的相关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牢固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制
2、度建设,加强装备保障,促进执法人员作风转变,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促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大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联系县(市)区的局领导分别兼XX县区(市)区创建指导组组长,局机关所有科队长以及县(市)区各大队长为成员的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法制大队,承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法制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出台执法规范化创建标准二十条 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从以下三个方面标准着力,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单位实际,抓好这三个方面的规范化创建工作: (一)执法
3、业务标准规范 1、日常检查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应当有两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加,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 2、日常检查内容和频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进行,坚持日常巡查和技术监管相结合,在网吧市场全面推行使用“文网卫士”系统开展远程巡查。每月10日前报送执法数据,每次巡查完毕后及时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每月各县(市)区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向市局报送执法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每月对辖区内网吧、娱乐、书报刊、音像、印刷等重点监管市场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
4、次数不得低于4次,对其他类市场日常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每年对辖区内重点监管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8次,对其他类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2次。 3、办案方式数量规范。全面推行使用文化部技术监管平台进行网上案件办理。全年办案类别在五类以上。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编制到位人数的三倍。执法办案所用文书必须是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的文书格式。文化市场一般程序案件须做到一案一卷,行政处罚实行查缴分离。办结案件及时立卷归档。 4、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认真执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处罚数额必须符合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的情形。 (二)执法管理制度规范 有
5、效推进全市各级执法职责规范,明确全市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法定职能职责及执法范围。切实推动各项执法制度规范。 5、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出台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人员“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执法单位,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6、责任制度规范。各执法单位必须明确每位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对所辖实体文化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和内容。 7、举
6、报受理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制度,举报受理实行层级审批,统一指派,所有受理的文化市场举报都应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8、执法过程记录规范。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活动,要坚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文字记录。特别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和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9、随机抽查和案件督办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案件督办制度。按规定,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时上报查处
7、结果。对于上级督办的案件,要做到有行动、有结果、有回复、有汇报。 10、突发事件处置规范。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 11、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加强联系,主动协调,形成信息互通、良好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及时建立执法协作联动制度。 12、审批程序规范。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出台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层级审核审批,确保程序合法。 13、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严格遵守行政执
8、法公示制度和公平、公开、公正执法办案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对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听证信息、处罚结果要利用门户网、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定期公示。 14、执法监督规范。及时出台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制度和文化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 15、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出台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带头授课,做学法表率。健全行政执法人员
9、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推进学法形式创新。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 16、考核考评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将机构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作为考核重点,严格考评,促使机构和个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 (三)执法装备配置规范 推动各级政府财政提供执法配置保障,认真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17、配备执法专用房间。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举报受理室、询问调查室、证据保存室、技术监控室和罚没物品库房
10、等执法专用房间。日常办公用房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18、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巡查用车及暗访用车,县级执法机构按每5人配备1辆,每机构不少于2辆的标准配备,保证文化市场日常巡查、举报受理、调查取证、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巡查用车应喷涂“文化执法”、“举报电话12318”等执法标识。 19、配备执法专用设备。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文化市场监管需求,配备数码照相机、平板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便携式打印机、移动执法手持式终端、执法仪等执法专用设备,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全面推广应用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 20、建设技
11、术监管平台。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加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网上执法、远程监管等功能,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率与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之前)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责任到人。6月份,创建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2018年度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并建立定期调度、督查、讲评、通报的工作机
12、制,促使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31日) 市局将对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就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2018年度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进行考评打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办案程序、提升综合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
13、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注重落实,稳步推进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要有计划的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将好的经验进行认真的归纳总结,及时向市局上报。 (四)周密部署,争创一流 此次创建活动计分结果将作为全市文化执法综合考评、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和“平安xx”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授牌奖励,创建经验呈报省文化厅,争取全国推介。 【篇二】 为使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新常态,坚持做到抓常、抓细、抓长,推进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
14、入、持续、协调发展,实现公安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现就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强化执法主体建设 (一)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 把法律法规列入市局及各县(市)局、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专题法律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动全体民警积极学法用法守法。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部门 (二)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三个必训”制度,执法民警参加专项培训不少于24课时。结合各警种工作特点,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内容,开展分警种、分层次的针对性法律培训,使广大民
15、警熟练掌握规范取证、非法证据排除、正确适用强制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等法律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法制部门 (三)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警旁听庭审制度 各级公安机关对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出庭应诉。对各县(市)、分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行政应诉报备情况,市局将适时通报。 各县(市)局、分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民警旁听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对涉及本单位的行政诉讼案件必须组织民警旁听庭审;办案民警对自己承办的案件应积极参加旁听庭审,组织旁听庭审情况向市局报备。 责任部门。各执法办案单位、法制部门。 (四)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鼓励民警参加国
16、家司法考试、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组织民警按照要求参加年度内的公安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做好培训辅导工作。 新录用民警次年应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对未通过的不得从事执法办案活动;执法勤务类机构、派出所负责人应通过中级以上执法资格考试,对未通过中级考试的,调离执法勤务类岗位或免职;县(市)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应通过中级以上执法资格考试。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不得评先评优。 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法制部门 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五)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以公安机关执法实际工作需
17、要和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不断建立健全执法制度,着力加强民警执法标准、执法流程的制定,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利用已建立的各级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法律顾问成员以多种形式、更广范围地介入到执法监督工作中,参与重大、疑难案件会诊,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代理应诉,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工作,研究、探讨法律适用等,为公安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 三、规范执法管理建设 (八)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 不断总结开展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严格案件审查证据标准,进一步提高提请批准逮捕、移
18、送起诉案件质量,促进整体刑事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办案部门 8、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 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要召开1次会议研究执法工作,针对本单位执法实际,在推动执法制度落实、分析研判和研究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重大执法决策、审议重大敏感案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九)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 加强对执法过程的记录,扩大执法音视频覆盖面,对接处警、现场调解、询问、讯问、指认现场、违法犯罪嫌疑人传唤、送押执行场所等全部执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使执法活动有迹可寻。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十)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19、 按照办案与管理分离的原则,建立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室),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利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规范涉案财物进出、调用,确保不发生借用、挪用、调换、侵占或者损坏保管物品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级警务保障、执法办案部门 (十一)做好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评估 严格工作标准,选取执法质量较好、执法制度较完善、执法规范化水平较高的基层公安机关和所队积极申报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对已命名的执法示范单位,实行年度评估制度,评估达不到标准的,按规定程序呈报撤销命名。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四、加强执法监督建设 (十二)强化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 各级公安机关每半年或适时与辖区检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互通工作信
20、息,加强沟通协调,开展个案指导,听取执法工作建议,解决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形成积极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执法办案部门 (十三)深化执法质量考评 创新执法考评模式,扩展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将执法突出问题作为执法考评的重点,以考评促进执法规范。严格落实执法案件“一步一考、一环一考、一案一评”的监督考评机制,强化所队领导考评职责,注重提升考评监督质量;加强对案件的日常审核把关,提高案件质量,对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引导树立正确的执法导向,努力形成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效率。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执法办案部门 (
21、十四)整改执法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在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案件公正、案件质量、办案效率、涉案财物管理等各个执法环节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成效。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及执法办案部门 (十五)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 重大决策事项应在会前交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部门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下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意见,向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报备。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十六)加强执法工作督查 采取网上巡查与实地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活动现场督查、重点执法问题跟踪
22、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责任部门:各级督察部门 五、深化执法公开建设 (十七)拓展网上服务 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不断拓展网上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查询、咨询、预约、受理等服务;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信息媒介,开展网上舆情引导。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 (xx)深化信息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及时定期更新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平台信息内容,确保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平台内容鲜活,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 (十九)提升窗口服务 规范执法窗口单位民警语言、行为,不断优化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提升执法窗口服务质量。开展
23、执法服务窗口年度评星定级活动,对排名末位服务窗口督促整改。 【篇三】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文化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及中央、省委两办下发的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意见的相关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牢固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程
24、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装备保障,促进执法人员作风转变,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促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大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联系县(市)区的局领导分别兼XX县区(市)区创建指导组组长,局机关所有科队长以及县(市)区各大队长为成员的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法制大队,承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法制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出台执法规范化创建标准二十条 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从以下三个方面标准着力,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单位实际,抓好这三个方面的规范
25、化创建工作: (一)执法业务标准规范 1、日常检查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应当有两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加,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 2、日常检查内容和频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进行,坚持日常巡查和技术监管相结合,在网吧市场全面推行使用“文网卫士”系统开展远程巡查。每月10日前报送执法数据,每次巡查完毕后及时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每月各县(市)区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向市局报送执法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每月对辖区内网吧、娱乐、书报刊、音像、印刷等重点监
26、管市场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次,对其他类市场日常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每年对辖区内重点监管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8次,对其他类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2次。 3、办案方式数量规范。全面推行使用文化部技术监管平台进行网上案件办理。全年办案类别在五类以上。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编制到位人数的三倍。执法办案所用文书必须是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的文书格式。文化市场一般程序案件须做到一案一卷,行政处罚实行查缴分离。办结案件及时立卷归档。 4、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认真执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处罚数额必须符合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的情形。 (
27、二)执法管理制度规范 有效推进全市各级执法职责规范,明确全市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法定职能职责及执法范围。切实推动各项执法制度规范。 5、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出台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人员“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执法单位,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6、责任制度规范。各执法单位必须明确每位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对所辖实体文化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
28、网格责任和内容。 7、举报受理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制度,举报受理实行层级审批,统一指派,所有受理的文化市场举报都应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8、执法过程记录规范。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活动,要坚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文字记录。特别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和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9、随机抽查和案件督办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案件督办制度。按规定,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29、”执法检查,及时上报查处结果。对于上级督办的案件,要做到有行动、有结果、有回复、有汇报。 10、突发事件处置规范。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 11、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加强联系,主动协调,形成信息互通、良好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及时建立执法协作联动制度。 12、审批程序规范。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出台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层级审核审批,确保程序合法。 13、信息公开
30、制度规范。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公平、公开、公正执法办案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对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听证信息、处罚结果要利用门户网、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定期公示。 14、执法监督规范。及时出台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制度和文化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 15、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出台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带头授课,做学
31、法表率。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推进学法形式创新。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 16、考核考评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将机构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作为考核重点,严格考评,促使机构和个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 (三)执法装备配置规范 推动各级政府财政提供执法配置保障,认真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17、配备执法专用房间。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举报受理室、询问调查室、证据保存室、
32、技术监控室和罚没物品库房等执法专用房间。日常办公用房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18、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巡查用车及暗访用车,县级执法机构按每5人配备1辆,每机构不少于2辆的标准配备,保证文化市场日常巡查、举报受理、调查取证、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巡查用车应喷涂“文化执法”、“举报电话12318”等执法标识。 19、配备执法专用设备。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文化市场监管需求,配备数码照相机、平板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便携式打印机、移动执法手持式终端、执法仪等执法专用设备,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全面推广应用推广应用移动
33、执法系统。 20、建设技术监管平台。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加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网上执法、远程监管等功能,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率与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之前)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责任到人。6月份,创建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2018年度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并建立定期调度、
34、督查、讲评、通报的工作机制,促使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31日) 市局将对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就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2018年度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进行考评打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办案程序、提升综合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为
35、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注重落实,稳步推进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要有计划的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将好的经验进行认真的归纳总结,及时向市局上报。 (四)周密部署,争创一流 此次创建活动计分结果将作为全市文化执法综合考评、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和“平安xx”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授牌奖励,创建经验呈报省文化厅,争取全国推介。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印发关于开展基层执法规范化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通知(
36、鄂食药监文xx3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xx22号)精神,县局决定在鱼岳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开展基层执法规范化示范创建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和范围 创建目标。以解决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理顺执法关系,改善执法条件,健全执法制度,明晰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展示部门良好形象。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提升我县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创建内容及责任分工 鱼岳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是创建活动的主
37、体责任单位。各相关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督办相关工作落实。 (一)硬件建设标准化 1.机构设置。 (1)机构名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名称统一为“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食品药品监管所”。(协助单位: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2)主体资格。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主体资格应有法律法规的授权,并根据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三定”方案明确主体资格。(协助单位: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2.办公条件。 (1)办公场所。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食药监财xx218号)要求,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且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在乡
38、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食品药品服务窗口,没有政务服务中心的在所内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具备条件的还可设快检室、罚没物品库、执法处理室、培训室、值班室等。(协助单位: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规划财务股) (2)办公设施和执法装备。依据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的通知(食药监财xx204号)要求,做到“十个一”,即:一辆执法车辆、一套快速检测设备、一部投诉电话、一台打印(复印、传真)机、一台执法记录设备、一台摄像机、一部照相机、一个录音笔、人手一台电脑、人手一套办公桌(椅、柜)。(协助单位: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监察室) (3)外观标识。办公场所和执法装备的外观标识
39、要符合国家总局关于统一规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标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xx78号)确定的标准、样式、色彩等要求。(协助单位: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监察室) 3.人员要求。 (1)人员数量。基层监管机构人员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鄂政发xx36号)配备到位。(协助单位:人事教育股) (2)人员资质。基层执法人员必须在职在编,经过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协助单位: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 (二)日常监管制度化 1.管理制度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本工作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人员培训以及管理、内部例会、违法信息接收报告、执法
40、着装风纪以及用语、财务管理、安全保密、目标管理考核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制作责任体系网络图、分解图以及岗位公示牌,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协助单位:机关各股室) 2.执法制度齐。建立食品药品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执法规范等制度,着力完善信息公开、服务承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投诉举报处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处罚案件合议、重大案审以及案件回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协助单位:机关各股室、稽查分局) 3.监管档案清。掌握监管对象底数,按照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的要求,建立并实时更新监管对象档案。健全日常监管、从业人员培训、农村聚餐管理、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等各类档案和管理台帐,档案台帐装订
41、统一规范。(协助单位:食品监管股、药品监管股、综合股) (三)执法程序法定化 1.公开执法信息。依照法律法规,梳理分解行政执法事项、权力和职责,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开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服务事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以及行政执法操作流程等信息,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协助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2.严格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方法、步骤开展工作,不擅自简化、变更法定程序。(协助单位:政策法规股、稽查分局) 3.严守法定时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要求处理各类具体行政行为,不超出法定时限。(协助单位:政策法规股、稽查分局) (四)执法行为规范化 1.规范执
42、法文书。(协助单位。稽查分局、政策法规股) (1)统一执法文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使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类执法文书。 (2)规范文书制作。推行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全面、准确填写文书有关内容。 (3)严格档案管理。强化监管执法档案管理,具体执法行为完结后,30日内整理入卷,统一编号,归档保存。 2.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明确行政审批的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内容,并予以公示;建立行政审批廉政回访以及考评等机制。(协助单位:办公室、食品监管股、监察室) 3.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依据xx省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全面实行网格化监管,落实定人
43、、定岗、定责、定区域等四定监管责任,督促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监督的全覆盖格式化、规范化、痕迹化。(协助单位:食品监管股、药品监管股) 4.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健全合法有效的违法行为证据链,依法、及时、全面、客观开展证据收集工作。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基准,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酌情作出处理决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正当、处罚适当。(协助单位:政策法规股、稽查分局) 5.规范投诉举报处理行为。公布投诉举报热线,确保热线电话24小时接听。依法及时核实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并反馈处理情况,有效答复率达到100%。(协助单位:稽查分局) 6.规范收费行为。及时公示行政收费项目、依
44、据、标准等内容。行政收费以及罚没款的收缴,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无以收代罚、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监察室) 三、创建步骤 (一)部署阶段。xx年4月下旬,印发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施阶段。xx年5月15日前,县局组织申报工作,并上报市局。 xx年5月至10月,按照要求,落实创建任务,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自查、分析和总结。 (三)验收阶段。xx年10月,县局组织专班开展检查验收;11月份做好创建资料、现场的准备工作,迎接市局初审。 【篇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45、、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2020年)(中发xx36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冀政办字xx19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廊发xx13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就推进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章得到严格实施,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