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车管理整治方案 校车管理整治方案正文开始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以下简称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安全生产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现对我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此特制订本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生命安全为目的,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特别是超载、超速、超龄(报废车、拼装车)行为,集中整治校
2、车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和儿童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新圩镇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略韬 副组长:周文斐李凯 成员:李水永吕伟军李宪武张惠良卢惠忠 周燕雄黄小强钟联芳陈少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圩镇教育指导中心),周文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时间 此次校车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天(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具体措施和做法 (一)检查形式和重点 、联合行动,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期间,新圩交警中队、新圩派出所、塘吓派出所、新圩交管所和教育指导中心等部门联合组成专项行动检查小组,不
3、定期上路突击检查校车安全情况,对校车有安全隐患的要督促其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行使。按学校和幼儿园布局,分组行动检查(初步分三站驻点检查:花果路口、塘吓榕树路口、约场红卫交叉路口)。、开展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落实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学校加强校车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检查组也将派员进校蹲点检查,发现超载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不得放行。 、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消除校车安全隐患。这次校车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大检查根据XX市惠阳区
4、校车安全管理规定,检查组逐一按规定进行检查整治,重点整治校车超载和超速等违章问题。交警、交管等部门也将依法从重查处校车交通违章违法行为。 (二)、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职能部门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明确此次行为的目的和意识,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教育、交警、派出所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对违规校车截停扣留时,检查部门需事先安排有后备车辆,并随时做好应急处理,保证学校、幼儿园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严
5、格检查,实行责任追究 为确保此次校车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到处。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检查,落实整改。如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处理违规车辆过程中,检查组须强调跟车老师带好队,做好学生的维稳工作,关注学生人身安全。 五、处理办法 检查中,如发现有以下校车交通违法违章问题,检查组将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将查扣相关机动车辆或扣留驾驶员,并追究办学法人的相关责任。、校车驾驶员如存在证件不全或无证驾驶。 、驾驶员如存在不按驾驶证规定驾驶车辆(c证开b证车等)。、驾驶员有严重超速等违规违章行为。
6、、校车如果存在严重超载学生现象(即违反惠阳府办200910号文第九条规定)。、存在违反惠阳府办200910号文第四条规定“六项”中任何一项。 第二篇:校车整治实施方案兴隆镇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XX县区全市中小学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工作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工作,杜绝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2011年11月22日至2012年1月20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以下简称“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拟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7、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驾驶证与车型不符,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报废汽车、农用车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三、活动时间界限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1月23日) 各部门召开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制定工
8、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成立集中整治活动办公室。充分利用各种宣1 传方式开展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宣传教育,印发宣传手册、致家长的一封信、安全乘车知识手册、安全驾驶要求等,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排查清理阶段(2011年11月24日至2011年11月28日) 组织学校对本辖区校车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对校车情况、使用情况、制度建立、驾驶人资格、接送路线等进行汇总登记,由各校(园)校长(园长)签字、单位盖章后,于11月28日上报镇集中整治活动办公室。 (三)整治规范阶段(2011年11月29日至2012年1月14日) 各职能部门要对未登记注册、超员、超速、非法办学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打
9、击使用拼装、报废、无牌、无证、驾驶证与车型不符车辆接送学生及酒驾驶、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清理查处各类违法从事接送学生幼儿经营车辆;学校要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拒绝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学校为校外车做标识,印有核载人数。 (四)总结上报阶段(2012年1月14日至2012年1月20日)根据所开展的工作,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的成效上报整治办公室,各校、各部门要对自身开展工作以后在此项工作中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要形成常规性、系统性。各部门实行分片包干,划分责任。镇班子成员包区域、机关干部包学校的名单见附表。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检查。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在进一步
10、建立健全校车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照机动车运 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 (二)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根据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定期与校车驾驶人进行谈话教育,并采取面对面上交通法制教育课等形式,组织校车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杜绝交通违法。 (三)开展校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
11、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驾驶证与车型不符、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报废车、农用车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的校车的严重危害,会同学校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证与车型不符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要采取悬挂警示标语、在校门口设警示牌、黑板报、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交通常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本次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领
12、导,镇成立以古永吉同志任组长,李洋、刘贵双同志任副组长,派出所、两个中心校、安监办、党政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兴隆中心校,张继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借鉴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措施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周密制定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督导,落实奖惩。要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程序,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
13、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校车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要会同教育部门,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三)加强配合,细化工作。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学生交通服务的政策和办法,总结推广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消除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交通运输、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切实加大对报废车、农用车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的整治力度。 校车安全工作小
14、组 组长:古永吉 副组长:李洋、刘贵双 成员:孙洪举、周伟、张继会、周树国、杨德先、 邹立新、梁继峰、陈聪、李云秀、郭小斯 兴隆镇政府 2011年11月21日 第三篇:校车安全整治方案濠政发20123号 关于印发濠头乡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机关单位: 为做好二0一二年春季开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监管,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濠头乡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1月16日 濠头乡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 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二0一二年春季开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监管
15、,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学生安全返校,强化校车营运和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重点时段。新生入学和学
16、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整治时间。2月15日到30日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校车交通安全检查。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车 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和路线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照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禁止上路行驶,并将检查结果记入校车档案。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 (二)开展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会同交通、交警、公安等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定期与校车驾驶人进行谈话教育,并采取面对面上交通法制教育课等形式,组织校车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安全
17、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杜绝交通违法。 (三)开展校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加强对校车运行重点时段和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继续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对巡查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面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的校车的严重危害,会同学校劝告家长不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要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多种
18、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交通常 识,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车交通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作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借鉴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措施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周密制定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体干部职工分成两个大组,分别由人大主席和政协联工委主任带队,分路段包干负责。集中行动期间,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请假,同时,整治行动与当月下乡补助相挂勾。 (
19、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奖惩措施。要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程序,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设立举报电话,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濠头乡人民政府2012年1月16日 第四篇:校车专项整治方案XX县区教育局校车专项整治方案 XX县区教育局 近来,XX省XX县区榆林子镇因校车超载发生21名师生死亡的惨剧,我市幼儿园校车在接送过程中也出现超载现象,特别是2011年11月17日坝黄中心幼儿园出现核载8人实载28人的严重超员事件,为我市校车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为预防和减少学生、幼儿道
20、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市教育局联合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2011年11月23日至2011年12月28日在全市范围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专用校车未按规定喷涂校车统一标识、校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1、。 (二)重点时段。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 (三)重点路段。校园周边道路、校车运行路线。 (四)重点设备。校车上必要的求生设备,灭火器 三、工作措施 (一)查校车资质。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学校校车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抓好各中小学、幼儿园自购车辆的资质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校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校车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二)查校车驾驶人的资质。教育局要督促相关学校、幼儿园落实校车驾驶人管理制度,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学校的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学校、幼儿园严把门检关,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
22、况进行检查和登记,一旦发现有超员、超载或其它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制止,不得放行;督促学校落实错时学生乘车方案。督促学校将具体方案落到实处。交警大队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校车驾驶人集中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杜绝交通违法。对曾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负有次要以上责任、近三年内任一计分周期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及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驾驶人,要坚决禁止继续驾驶校车。 (三)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改善通行条件。对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检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对道路标志、标线不完善的,要及时增设或完善;对学校周边的施工路段,要增派警力
23、加强疏导,使校车或学生安全通过;对学校周边事故多发、危险路段,要进行相应的整治,对一时还难以治理的,要增设醒目的标志、标线,同时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 (四)督促学校做好校车的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本次检查将校车的维护保养、安检制度以及校车跟车员是否落实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严格查处使用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违者依法从重处罚。 (五)建立通报制度。对在检查整治中发现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教育局将进行曝光,并督促加使用单位进行整改,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的责任。 (六)查私自改装和车内设备。
24、对校车内私自进行改装,增加座位现象,坚决停运整改;没有配备或缺少灭火器、三角架的要及时配备,否则,一律停运整顿,直至合格。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端正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校车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影响大,关乎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目前,我市接送学生车辆不断增加,但车辆质量、驾驶员不符合条件和管理不规范等种种问题依然存在,一定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增强安全第一的认识,不断强化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校车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把校车管理工作列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警觉,常抓不懈。 (二)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奖惩措施。强化对集中
25、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校车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动员教职工、学生和群众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三)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紧密结合。要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严管紧密结合,统一行动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做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校车集中整治初期,鲁塘中心学校要严格责任落实,与辖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签好制定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把责任分解到位,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通力协作,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共同采取有
26、效措施,营造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整治环境,共同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及时反馈信息。对检查中出现的违法问题,一律从重处罚,并就问题进行汇总,向局班子汇报,为今后校车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第五篇:校车交通安全整治方案*公安局文件*教体局 永公200658号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方案按照教育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市教委共同研究,采取具体措施,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接送学生车辆工作,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一、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市教育局联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市各中小学校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1名交警大队领导和1名教育局领导作为组
27、长,交警大队宣教、车管、辖区中队,以及教育局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由专人负责排查整治的具体工作。 二、按期完成校车摸底、排查工作。自10月15日至30日,交警大队、市教委要召开辖区所有中小学校长、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校车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对辖区内校车、学生用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交警大队与教育行政部门通 过向中小学校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学生包车调查表,对学生用车进行摸底调查,详细掌握辖区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租用渠道等基本情况。各交警中队在上下学时段,到学校门前通过检查、摄录等手段进行摸底调查,对乘坐2名学生以上的车辆进行详细记录。
28、 三、交警大队车管所要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格集中进行检验和审查。11月15日前,各中队对辖区所有校车、学生包车进行安全检验,凡货车、农用车等不能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由学校通知学生及家长停止乘坐,并由车辆所通知车主停止接送学生,并签署保证书。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令车主立即整改。对校车、学生包车驾驶人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近3年内没有交通违法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并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签订安全保证书,不符合要求的驾驶人,一律不准驾驶校车和学生包车。 四、严厉查处校车、学生包车交通违法行为。在中小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进行排
29、查和整治,加大对校车和学生包车行驶路线,特别是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车、驾驶报废车、驾驶漏检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五、严格落实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校车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各学校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坚决制止,不得放行。对学校违反规定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或使用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每一所中小学校,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坐报废车、漏检车、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七、建立校车长效管理机制。建立校车、驾驶人管理档案,对今后新增的校车或学生用车,家长须向学校报告,学校向交警大队进行信息反馈,由交警大队对车辆进行临检、对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后,纳入校车、学生包车基础档案。每学期开学后的1个月内,大队组织学校对校车、学生用车进行一次检验、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教育,每次车辆检验、驾驶人教育情况记入基础档案。 二oo六年十月十日第19页 共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