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局岗位设置指导方案 根据玉人社发(2012)13号、14号文件精神,在主营部门的领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政策和依据 根据玉偏发(2010)03号文件精神,县技术市场开发中心更名为县生产力促进中心,仍为级事业单位。按省、市科技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其职能也做了相应调整,现根据调整了的职能,编制岗位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因事设岗,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设岗基本原则 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本着从严要求,讲究实效的原则。 四、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工
2、勤技能人员。 五、核准岗位情况 根据本单位职责任务和现有在岗人员的实际情况,经报人事保障局核准,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10个,其中七级专业技术岗位1个,八级2个,九级2个,十级1个,十一级2个,十二级2个,工勤技能岗位4个,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四级2个,五级1个。 六、各岗位具体任职条件 各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将严格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进行,具体各岗位的职责详见岗位说明书。 七、岗位的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将采取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岗位设置中的专业技术七级暂按八级聘用。本单位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任条件,结合自身条件参与岗位竞聘。 2、聘用到各类岗位的人员,按照聘用岗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3、各类人员的聘用上岗的基本条件按照玉人社发(2012)13号文件要求进行。 八、实施步骤 1、主营部门将审核后岗位实施方案按时报送县人力保障局核准。 2、将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本单位进行传阅,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3、根据竞聘或考核的情况,依据县人社发(2012)13号文件精神,由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受聘人员的岗位和等级。 九、组织领导 该项工作必须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聘任方案决定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