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建设扶贫专项工作方案 围绕2020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2020年15个扶贫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0年计划投入水利扶贫资金1500万元。惠及7个乡镇、贫困户2097户,贫困人口6375人。以全区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和所有退出村“一低五有”巩固提升为主要目标,加快推进水源保障、产水配套、水生态治理等水利项目实施,加强贫困村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新建水利项目优先考虑贫困人口用户,帮助贫困人群增收。确保2020年贫困村的水利基础设施得到完善,贫困村民收入得到保障,实现真正的脱贫。
2、 二、重点工作 (一)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主要任务。计划在全区7个乡镇,44个村新建整治水利设施136处,其中山坪塘53座,新建囤水田15口,新建整治石河堰25座,新建渠整治道3.9千米,新建蓄水池33口。 2.进度安排。2020年第二季度开工建设,第三季度项目完工,第四季度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 3.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4.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 1.主要任务。计划在全区7个乡镇,43个村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主要包括分散打井69处、明井整治883处、新建和改建3处小集中,计划总投资200万元。开展对已成工程贫困户的水质抽检。 2.进度安排。20
3、20年7月底前完成。每季度随机抽检水质。 3.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4.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资金筹措 为确保水利扶贫专项2020年度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2020年水利扶贫专项计划安排总资金1500万元,均为区级财政资金。 各项目投入情况是: (一)2020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180万元,均为区级财政资金。 (二)2020年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00万元,均为区级财政资金。 (三)项目管理费120万元,均为区级财政资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水利扶贫工作责任制,协调
4、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结合镇(乡)、村实际细化水利扶贫实施方案。落实水利扶贫专门办事机构,充实人员,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扶贫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突出规划引领。按照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水利实际,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的基础上,强化水利扶贫专项实施方案与区“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脱贫攻坚规划、产业扶贫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土坯房整治规划等相关扶贫规划的有效衔接,统筹谋划贫困村水利工程布局、建设进度和项目管理,研究提出水利扶贫的政策举措,确保水利扶贫各项规划落到实处。 (三)强化资金筹措。一是建立水利扶贫投资倾斜机制。水利投资优先向贫困村倾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水利项目,优先列入年度投资计划。贫困村的水利项目要做到安排精准,目标精准,确保水利扶贫资金用到点子上,扶在根子上。二是在积极争取中省市投入基础上,加大区级财政投入,积极吸引金融和社会投资,统筹整合各方力量,为水利扶贫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四)加强监督考核。加大对水利扶贫项目、资金、成效的跟踪问效,对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乡镇及时问责。按照省市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检查督导和年度考核工作。确保考核过程科学规范,结果真实可靠。切实引导贫困村加强水利扶贫工作,提高水利扶贫实效。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