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监局气瓶整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气瓶的管理,规范气瓶充装和使用单位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质监局气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和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突出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围绕气瓶安全管理这条主线,进一步强化整治工作力度,推动气瓶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一个坚持、二个结合、三个确保”,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2、治理”的方针,做到城乡结合,依法整治与隐患整改相结合;确保宣传教育行动到位,确保治理行动落实到位,确保执法到位。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整治使气瓶充装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 (二)通过整治使气瓶充装和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各项管理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三)通过整治使气瓶监管长效机制得以建立和落实,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 三、整治工作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工作的范围主要包括。气瓶的充装和相关使用单位。 (二)整治重点 1、液化气充装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制度不健全、不落实,无证充装,充装或使用不合格、报废和超期未检钢瓶等行为; 2、气瓶使用单位重点治理使用超期未检和报废钢
3、瓶的行为。 四、整治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从5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宣传培训阶段(2012年5月30日前)。 召开专门会议,成立相应组织,制定方案,加强气瓶安全知识宣传,做好对气瓶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6月1日至6月15日)。 各气瓶充装单位、相关气瓶使用单位对充装、使用的气瓶、充装设备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开展自查自纠。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6月16日至10月15日)。 按照管理分工,我局主要是“把好源头”做好对燃气企业的整治工作,重点打击充装超期未检钢瓶和使用超期未检充装设备等违法行为。二是配合建委燃气办,打击
4、市场中非法倒气、销售报废翻新钢瓶的行为。 (四)整治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6日11月30日)。 县质监局气瓶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上报,并对执法队的执法检查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等为成员的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特设股。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气瓶整治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责任重大。各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履行职责。执法队应对辖区内的气瓶充装使用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统计上报。特设股应对执法检查提高业务指导和帮助,并将气瓶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 局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每月至少对气瓶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整治不力、失职、渎职的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责任人员依照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