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筻口镇中心小学法制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572676 上传时间:2024-12-14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7.6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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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筻口镇中心小学法制宣传周活动方案 筻口镇中心学校校纪校规管理条例 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依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或发奖状奖品。 1、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劳几方面全面发展,成绩显著者。 2、遵守校规校纪,工作踏实肯干,维护学校利益,敢于向不良行为斗争者。 3、大公无私,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拾金不昧,在群众中形成良好影响者。 4、积极参加各项竞赛活动,成绩优秀者。 5、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成绩显著者。 6、有

2、其他先进模范行为者。 二、违反校纪校规管理规定的处分: 1、检讨(包括口头、书面、公开或不公开检查、检讨),停课反省。 2、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送交公安机关。 3、有违纪行为并造成经济损失者,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一并处以经济赔偿。 三、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作口头检查、书面检查或公开检讨: 1、迟到、早退、旷课,不交作业,经教育后仍继续违反者;(迟到三次记一节旷课, 旷课,一学期累计旷课达1天则作出公开检讨,并通报家长。 2、作业累计达10次不交者作书面检查,并通报家长。 3、抹口红、戴耳环、穿拖鞋、背心,打赤膊,男生留长发者; 4、随意攀折树木花草,在桌面上

3、、墙壁上乱涂乱画,破坏公物者; 5、乱扔废纸、果壳,影响环境整洁者; 6、就寝纪律差,受到点名批评后,仍继续违纪者;不按时起床者; 7、开餐时不服从管理者; 8、到校后不在教室学习,而乱跑乱吵,影响学校安定环境者; 9、在校内吹口哨、追打、放炮、起哄,不听劝告者; 10、未办理手续出校园者; 11、从楼上向下吐痰、倒水、扔东西、故意弄脏公共区卫生、教室卫生者 12、侮辱、谩骂他人或叫喊他人外号、说低级下流话者; 13、不认真值日和不履行干部职责的; 14、考试作弊者; 四、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一学期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到2天者; 2、一学期各科作业累计20次不

4、交者; 3、多次违反纪律,公开检讨后又继续违纪者; 4、参与打架,使用小刀之类锐器、其他棍棒等,造成伤害事故者; 5、滞留校外,打架或打群架者; 6、横行霸道,欺侮小同学者; 7、爬围墙、爬寝室铁门者; 8、有抽烟、喝酒行为者; 9、破坏公物,损坏校产,情节严重者;(折合金额在30元以内者) 10、违反就寝纪律,受到批评,屡教不改者; 11、私自外出上网,打苹果机者; 12、就餐不守纪律,任意浪费粮食,剩饭与垃圾混倒者; 13、私自下塘、下河洗澡者; 14、有意顶撞老师,不接受老师批语教育者; 15、两人打架的非主要责任人; 16、有赌博行为者; 17、有盗窃行为,盗窃金额5元以内者; 18、

5、勒索小同学钱,物,帮小同学打架要好处费等行为金额在5元以内者; 五、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1、一学期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到3天者; 2、一学期各科作业累计30次不交者; 早退三次记一节 3、打架情节严重,或到社会上找人到学校打架,影响较坏者; 4、在校内参加小团伙,结帮派,影响很坏者; 5、尾随进入校园的社会青年,或将学校发生的事情告诉无关人员,引起打架斗殴者; 6、有偷窃行为者;盗窃金额10元以内者; 7、恶意漫骂、侮辱、不尊重教师者; 8、住宿生不经允许在校外住宿者; 9、不讲公共卫生,在校园内乱倒垃圾、污水、饭菜,乱丢果皮、纸屑,随地大小便者 10、破坏公物,损坏校产,

6、情节严重者;(折合金额在30-100元之间者) 11、写条子给别人,强迫他人交朋友,谈恋爱者; 12、在校内生火,在床上点蜡烛造成影响者; 13、两人打架的主要责任人; 14、参与打群架的胁从者; 15、勒索小同学钱,物,帮小同学打架要好处费等行为金额在10元以内者; 六、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1、一学期累计旷课达4天者。 2、一学期各作业累计达40次不交者。 3、损坏校产折合金额100元以上者。 4、指使校外人员到学校闹事者。 5、打群架的发起者; 6、有盗窃行为,盗窃金额10元以上者。 7、窝脏、销脏金额在20元以内者 8、聚众赌博的主要责任者。 9、两人打架造成对方重

7、伤者。 10、有流氓行为者。 11、有“出走”行为者。 12、殴打教职工者。 13、在记过处分未撤除过程中又违反校纪受警告或者严重警告者。 14、勒索小同学钱,物,帮小同学打架要好处费等行为金额在10-20元以内者;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分别处以赔偿或加倍赔偿经济损失处分直至送交公安机关。 1、打架斗殴造成重大事故者; 2、盗窃他人钱财,情节严重者; 3、勒索他人钱、物或要好处费情节严重者; 4、拉帮结派的组织和发起者; 5、其他违反校纪校规,给他人或集体造成伤害或经济损失者; 八、其他 1、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一律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 2、凡破坏公物的,除按情节分别处分外,都

8、必须赔偿。 3、凡打架、斗殴者,除给予必要的处分外,并视受伤者的情况决定经济赔偿。 4、若同一处分类型中的数错并犯,则升一级处分。 5、违纪学生,平时表现、认错态度好可以适当减轻处分。 6、条例中未提及的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处理,给予处分。 7、学生受处分后,一期内确实改正错误、进步显著者,经校长批准,可撤销处分;未撤销处分的,毕业证推迟一年发放。 8、凡受到的奖励或处分,都记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并通知家长和所在村领导;撤销处分的,在学籍卡和学生档案中注明。 9、社会调查学生在校表现时(如参军政审、公司招聘等),学校将如实反映情况,不过关者,均由学生个人负责。 九、本条例由德育办负责执行,校长室负责审批。 十、本条例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筻口镇中心学校德育办 2011-9-1 筻口镇中心学校 2011校纪校规管理资料下 年学期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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