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资总公司矛盾纠纷整治方案 为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确保当前社会安全稳定,扎实推进“和谐平安”建设。从5月6日起至6月6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集中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平安”主题,紧紧抓住矛盾纠纷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社会面安全防范及内保单位安全防范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众安全感,努力创造一个更加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此次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集中整治活动的目标任务是: 1、排查农村、城市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2、农村土地、山林、水利、矿产等资源权属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3、农村宗族势力活
2、动引发的矛盾纠纷; 4、经济债务、劳务工资方面的纠纷; 5、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6、婚姻、家庭、邻里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7、交通事故、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等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 8、校地、企地周边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9、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组成2个专项行动组。 1、院内小区矛盾纠纷整治。对其中生活困难的人员,要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对其中可能挑头、上访的人员,切实把他们稳控在当地;对个别重点人员该教育训诫的,要教育训诫;尤其是对违法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对“上海垦民”、老上访户,要加大稳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
3、“一帮一”、“几盯一”等措施,加强思想、法制教育疏导工作,坚决防止其越级异常访或出现有影响的事件。三是对重点涉法涉诉上访人员及缠访人员,要严格落实息访稳控责任。 2、各基层民爆站矛盾纠纷整治组。由潘圣才任组长,刘江勇、鲁期文任副组长,各安全员组成。主要任务:一是对各矿业主是否按要求进行规范操作,对爆炸物品是否按要求履行日清月结手续。二是对周边环境、社会治安环境进行整治,是否按要求规范经营和存在矛盾纠纷等问题进行整治。 四、实施步骤 这次集中整治行动月活动,从5月6日开始,到6月6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等途径为集中整治开展营造
4、良好的社会氛围。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5月9日前交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5月9日至6月2日)组织开展对院内小区、各基层民爆站点等集中统一行动,排查矛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三)巩固提高阶段(时间为6月3日至6月6日)通过此次集中整治活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工作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防范,尤其是对存在赴省、进京非正常访苗头的重点人员确保不脱离视线,及时有效堵控,严防失控。 五、组织领导 这次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集中整治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综治委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专项行动小组要高度重视这次矛盾纠纷集中整治活
5、动,切实按照整治内容和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清开展这次社会矛盾纠纷整治必要性,切实增强开展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当前社会治安稳定。 2、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任务重、工作要求高,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紧密配合,扎实工作。 3、加强督导,狠抓落实。总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材料报送等,做到每阶段及时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4、及时反馈,加强指导。活动期间,要认真做好情报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总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向上反映整治行动情况。6月6日前将整治行动书面总结材料报县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