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为做好我乡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县委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按*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实事求是的确定我乡农村扶贫对象规模,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步骤,开展精准识别,实施精准扶持,实行动态管理,建
2、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为确保农村扶贫对象到2020年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打牢基础,创造条件。 二、工作目标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贫困村。通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建档立卡工作,找准农村扶贫对象,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予以扶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农村扶贫对象“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建设好班子”的目标。20*年底前,在全乡范围内建立贫困户、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构建统一的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村为主体,分级负责 各村要成立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以村为主体,分社进行,有序开
3、展建档立卡各项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公认 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通过村民自治,引入第三方监督,实行公示公告,公示时间要足够,公示知晓度要广,确保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群众公认。 (三)程序统一,精准识别 严格按照规定的公正流程,认真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认定,做到结果精准,群众满意。 (四)尊重群众意愿,精准扶持 摸清农村扶贫对象帮扶需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到村到户方案,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持。 (五)建“同一本账”,扶“同一批人” 精准识别农村扶贫对象,将户建卡、村造册、乡立簿、县归档的扶贫对象全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确保建档立卡对象和扶持对象上下统一。
4、(六)进出有据,动态管理 建立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脱贫则出,返贫再进,实现有出有进,进出有据。及时更新农村扶贫对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四、贫困户和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识别标准。以20*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贫困村是严格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识别,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规模。各村以县统一发布的贫困村、贫困人口为准,各村贫困人口规模为:*村95人,*村123人,*
5、村75人,*村*0人,*村112人,*村81人,*村69人,*村57人,*村72人,*村47人,*村46人。其中*村、*村及*村被确定为贫困村。 3.贫困户识别流程。以户为单位,整户识别,实行规模控制。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教育、住房等情况,通过村民自治、群众参与、民主初选、逐级审核和公示公告的等方式,按照农户申请、民主初选、群众评议、社会监督、集体审核、县级审定和村社公示、乡公示的工作流程进行识别。 4.登记内容。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的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进行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贫困户和村委会各
6、执一册;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年1月1日20*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初选对象(20*年6月中旬前完成)。根据县统一发布的各村贫困人口规模,在县级扶贫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村委会将贫困户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宣传到户,经农户自愿申请后,召开村委、支部大会进行初选,为确保初选结果的公平公正,参会人员应具有广泛性,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廉勤委成员、乡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党员及退休老干部等人员的参加,要坚决做到不优亲厚友、不漏掉一户
7、贫困户。 第二步。公示公告(20*年7月中旬前完成)。以社评议的名单要以村公示七天后汇总上报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贫困户名单,在相关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县人民政府将审定结果逐级上报市扶贫移民局、省扶贫移民局备案后,再相关行政村进行公告。 第三步。结对帮扶(20*年7月底前完成)。乡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分批扶持”的原则,提出对贫困户的结对帮扶方案,明确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村帮扶单位,并在乡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 第四步。填写手册和登记表(20*
8、年7月底前完成)。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以确定的贫困户和贫困村填写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 第五步。数据录入(20*年8月底前完成)。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第六步。联网运行(20*年10月底前完成).将录入数据在本级联网并试运行。 第七步。数据更新(次年1月底前完成)。贫困户和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完成。 五、工作要求
9、(一)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经、统计、财政、党政办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办公室。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二)强化宣传,注重培训 各村积极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及工作方法,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逐级宣传到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会议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严禁将五保户、三无户等纳入贫困户,杜绝平均分配;对于户籍在本乡但在乡外居住的,原则上在居住地进行登记;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确实贫困的经与户籍地接洽后要给与登记,灾后县外安置户,一律在安置地进行贫困登记。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