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稽查执法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2013年城乡规划建设系统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城乡规划建设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服务大局,提升质量效益,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建管股 参与股室:质监站 继续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三个百分百”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城乡规划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规划技
2、术股 参与股室:规划股、村规股、规划监察大队 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及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加强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备案和实施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城乡规划违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制度。 (三)城市建设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城建股 参与股室:质监站、燃气办 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城镇减排监督检查,对城市燃气设施建设运营开展督促检查。 (四)村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村规股 参与股室:建管股、质监站 继续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及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危房改造及新建房屋的质量安全情况,确保完成改造任务
3、。开展传统村落保护检查。 (五)建筑节能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质监站 参与股室:建管股 加大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力度,强化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材料、产品、设备在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违规使用墙体保温材料和施工环节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六)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建管股、质监站 参与股室:城建股、招标办 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虚假申报资质、违规招投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注册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责任,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开展全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建筑企业项目
4、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建设监理市场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继续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住宅质量和工程勘察质量等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和及时整改质量安全隐患。 (七)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牵头股室:质监站 参与股室:建管股 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县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全县健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管理机制和制度,开展应用高强钢筋工程的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
5、2013年7月上、中旬) 按照市城乡规划建设局2013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并印发我局的工作方案,对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二)实施阶段(2013年7月下旬至11月中旬) 认真组织好县级检查及自查工作,并积极做好迎接省厅和市局检查的准备工作。及时梳理分析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件,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成效。局有关股室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对本县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1月中旬报送市局政策法规
6、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由分管领导主抓,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稽查执法工作小组。 由政策法规股负责统筹安排、协调专项检查工作的贯彻和执行,各成员具体负责本业务股室牵头工作检查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参与其他业务股室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由各业务股室牵头,政策法规股参与。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相关股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与行业监管工作有效衔接。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联动查处的协调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注重调查研究 围绕重点稽查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将调查研究成果转换为政策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