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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周场小学新一轮岗位设置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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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周场小学新一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及《仙女镇新一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组长:刘俊 成员:李超施克春郑幸子许兴华鲍冰杰杨良瑛 二、实施对象及要求 1、2014年8月31日前在编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 2、所有参加新一轮岗位设置的人员,原则上在人事编制关系所属单位参加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三、关于设置职数问题 新一轮岗位设置的基数为现有在册工作人员,其岗位设置仍实行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各岗位以及相对应等级的具体岗位职数由中心学校计算到各校相对应等级岗位。(我校8级6人,9级7人,10级7人,11级5人,12级3人,工勤岗位1人。) 四、关于几类人员 1、“双肩挑”人员(即管理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象为: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市委,市教育局党组发文任命的校长,副校长;市教育工会批复的工会主席。任职以现岗为准。(我校共3人) “双肩挑”人员按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的,不占岗位职数。 2、“过渡岗”人员,新一轮聘期内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已聘人员,经本人申请。报本单位和市教育局同意、市人社局 -1自我申报、专班审核、公开公示、上报审核等程序逐层推进; 聘用结果必须在本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再按要求上报审批。 七、呈报材料 1、教师呈报材料:新一轮岗位设置竞聘申报书、《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批表》(3份) 2、学校呈报材料。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总结(1份)、公示材料(1份)。 八、日程安排 1、11月14日前,学校拟定新一轮岗位设置方案。 2、11月14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发动,教师申报并准备相关竞聘资料。 3、11月17日下午,由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组织竞聘教师进行竞聘,并当场公布竞聘结果。 4、11月18日至21日完成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新一轮岗位聘期为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5、11月23号前完成定岗定级、签定聘用合同、填 写相关表格,并于24日交所有材料及相关表格到中心学校核实。 九、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组建专班,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慎操作,在规定的工作日程内完成岗位设置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 XX县区仙女镇老周场小学 2014.11.13 第二篇。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好岗位设置工作,根据闽委办[2011]7号和泉委办[2011]73号《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现有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不含试用期教师)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学校现有编制105人,实有人员103人,设岗总数105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专业技术岗位(100个)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95%。管理岗位(3个)占岗位总量的3%,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2%。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3人,分为2个等级,兼专业技术课程,具有小中高专业技术职称。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卫生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教师岗位名称:小中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中高教师五级岗位、六级岗位、七级岗位;小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八级岗位、九级岗位、十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一级教师十一级岗位、十二级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二级教师十三级岗位。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结构比例:小中高教师五级、六级、七级岗位结构比例为2:4:4,小学高级教师八级、九级、十级岗位结构比例为3:4:3,小学一级教师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结构比例为5:5。小中高设岗位数6个,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含附设岗位1个),七级岗位2个。中级岗位设置55个,其中八级岗位17个,九级岗位17个,十级岗位21个。初级岗位40个,其中十一级岗位20个,十二级岗位20个。 3、工勤技能岗位 本单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个,岗位等级为四级。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三类岗位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泉委办[2011]73号有关规定执行。 2、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详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 3、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详见各级岗位说明书)。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学术资历、对学校贡献和学术影响等因素,体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 4、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详见岗位说明书。 第三篇:XX市高XX县区华新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XX市高XX县区华新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和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的方案,简化程序,使现有正式在册人员按现有岗位不变、现有待遇不变,进入新的岗位,通过3-5年逐步完善,达到岗位设置目标。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1、本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 (1)贯彻执行《教育法》《教师法》和有关法规政策;(2)承担在校学生的科学知识、思想品德、体育、美育及劳动技能教育; (3)负责学校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4)负责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及后勤服务;(5)完成市高XX县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单位规格。副科级。 3、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4、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5、编制数。56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55人。 (二)正式在册人员情况 我单位现在正式在册人数共38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37人(中级21人,聘任21人;初级16人,聘任16人)。 三、现正式在册人员定岗情况 (一)现正式在册人员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现在正式在册岗位拟设总量38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37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7.37%。专业技术主系列是小学教育系列。 (二)现有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现有管理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63%(副科级干部1人,拟聘为八级职员)。 (三)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现有专业技术岗位37个,其中中级岗位2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6.76%,拟聘为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初级岗位1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3.24%,拟聘为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四、3-5年达到的岗位设置目标 (一)岗位总量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5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55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8.22%。管理岗位占总量的1.78%。专业技术主系列是语文、数学教师系列。 (二)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78%(副科级干部1人,拟聘为八级职员)。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55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8.22%。 1、中级岗位3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0%,其中八级10人,占中级岗位的30%,九级岗位13人,占中级岗位的40%,十级岗位10人,占中级岗位的30%。 2、初级岗位2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0%,其中十一级11人,占初级岗位的50%,十二级岗位11人,占初级岗位的50%。 XX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新小学 2013年9月28日 第四篇:张桥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XX县区张桥小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实施方案 2016年9月 为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续聘工作,推进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的原则;坚持人文性和激励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重师德重业绩的原则;坚持依据标准择优的原则。 三、晋级后岗位情况 本单位核准岗位总量50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48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三级岗位0个、四级岗位0个、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0个、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位12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5个,初级2个。 具体岗位晋级数如下: 六级升五级1个,九级升八级3个,十级升九级4个,十一级升十级1个,十二级升十一级3个,初级定十二级2个。 四、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聘用条件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晋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泰教人〔2011〕4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的通知》(泰教人〔2012〕1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聘用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申请晋升岗位等级的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年为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2.近三年受到党纪、政纪或刑事处罚的; 13.近三年因伪造学历、资历或剽窃他人成果被查证属实的或受到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近三年因玩忽职守或违反职业道德造成责任事故或严重后果的; 5.因个人原因长期离岗或近三年有一年连续旷工5天以上或累积达10天以上的; 6.有违反相关职业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他情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基本任职年限 1.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 2.中小学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3.中小学一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3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3年以上; 4.中小学二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3年以上。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一)XX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五级岗位聘用条件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学历、资历要求(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2)受聘XX市中小学高级教师六级岗位3年以上。 3.教育工作要求 (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8年以上,或担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10年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在教育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教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大力提高学生自身综合素质,成效明显。 (2)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成绩突出受到过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表彰奖励。 4.教学工作要求 (1)能胜任本学科、课程各年级的教学工作,能按照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必修、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 (2)任教以来,满工作量工作(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须分别完成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 4、1/ 3、1/2。 2(3)教学成绩显著。教学理念科学鲜明,教学态度认真,注重学生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良,每学年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达到90%以上;任现职以来,在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3次,其中至少1次在地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并获得好评;获得市(区)级及以上名教师称号或学科带头人并经考核合格,或获得市(区)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 5.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加教材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建设,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取得较突出的教研、科研成果。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在省级及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3篇以上。 6.专业示范要求 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3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领导和组织本学科教学和科研的能力,能指导其他高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二)在符合XX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五级岗位聘用条件的基础上,省特级教师经考核合格,有岗位可直接聘用到五级岗位。获省级及以上综合表彰人员、省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名校长),经考核合格,优先聘用到高一级岗位。任现职以来,具有一年及以上顶岗交流经历并取得显著成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高一级岗位。 (三)中小学教师 七、 十、十二级岗位的聘用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中小学教师 六、 八、 九、十一级岗位的聘用,依据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中的有关条件执行。 五、岗位聘用及其程序 (1)公布岗位及其职数、聘用条件等; (2)通过实施方案,教职工申请应聘,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自评表;(3)学校岗位晋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其中应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人员的资格学校初审合格后报市教育局审核; (4)依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评分表,由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学校岗位晋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拟聘人选须报市教育局审核。 (5)公示,在学校公示栏等场所公示受聘人员拟聘用岗位情况,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7)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期与考核 1.专业技术3级岗位聘用周期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4级岗位以4年为一个聘用周期;5级岗位、6级岗位、7级岗位;8级岗位、9级岗位、10级岗位、11 3级岗位、12级岗位均以3年为一个聘用周期。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一般以3年为一个聘用周期。 2.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3.聘期内岗位变动的,根据相关政策按新聘岗位调整岗位工资,原聘期不变。 4.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两种。年度考核主要对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聘期考核重点考核个人依据岗位工作标准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 5.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聘用合同考核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6.退休人员的岗位晋级按照在职人员岗位晋级方案执行。 七、岗位晋级管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保证学校岗位晋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岗位晋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 (一)学校岗位晋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斌(校长) 成员:匡金元(副校长)、朱正祥(副校长)、常泽群(总务主任)、刘建美(教导主任)、朱小玉(教育局委派会计)、张磊(少先队总辅导员)、朱智明(教导处副主任) 全面负责学校岗位晋级管理与聘用工作。负责制定岗位晋级实施方案、岗位说明书,负责岗位晋级聘用与考核评审的具体实施和政策解释工作等。 (二)学校岗位等级评定小组组长:匡金元、朱正祥 成员。常泽群、刘建美、朱小玉、张磊、朱智明按岗位聘用条件,负责对审核合格的对象进行评定,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岗位晋级与聘用实施步骤 本学校岗位晋级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6年9月完成岗位晋级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6个步骤实施: (一)2016年9月10日——9月18日制定岗位晋级实施方案及《专业岗位等级晋升评分表》 (二)2016年9月19日召开教师会,通过岗位晋级实施方案及《专业岗位等级晋升评分表》 (三)2016年9月20日——9月21日个人申报并报送材料 (四)2016年9月22日考核小组评审 (五)2016年9月23日——9月25日公示 (六)2016年9月26日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篇:泉州师范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泉州师范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闽委办〔2008〕7号)、《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泉委办〔2008〕73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2]47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学校人事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市委编办核定的我校人员编制数确定岗位总量。 (二)岗位类别及结构比例 1、我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如下: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占学校岗位总量的77.12%,其中教师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的80%(占学校岗位总量的61.7%),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的20%;管理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17.55%;工勤技能岗位占学校岗位总量的5.33%。 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可以设置特设岗位,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不受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申请和设置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教师岗位是指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专任教师岗位和专职辅导员岗位。党政管理人员中属于教学一线的人员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辅助性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经济、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专业技术岗位。 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是专门为管理岗位中“双肩挑”人员增设的岗位,岗位总量为学校管理岗位总数的100%,不计入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数。 (2)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对应为正高一级、正高二级、正高三级、正高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对应为副高一级、副高二级、副高三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对应为中级一级、中级二级、中级三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对应为初级一级、初级二级、初级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规定执行。(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学校总体控制目标为4: 4.5: 1.5;高级岗位中正高副高比例为3。7。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学校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附设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参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 2、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在校部机关、二级学院以及其他内设机构中担任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我校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科级以上领导岗位数量(即八级以上岗位数量)为市委编办核定的科级以上领导职数。科员及以下管理岗位按照精简、合理、高效原则,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组确定。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我校设置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依次分别对应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技术工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及以下之间的比例为0.1:0.4:3:5: 1.5。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根据闽委办〔2008〕7号和泉委办[2008]73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为: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学术资历、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等因素,体现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具体条件见《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晋级条件》(附件2)。 (三)管理岗位任职条件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具体条件见《泉州师范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3)。 (四)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的任职条件见《泉州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4)。 五、岗位聘用与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组,以及管理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以及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审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即二至七级岗位)和中级晋级岗位(即八级、九级岗位)、管理岗位五至八级、工勤技能岗位一至三级的拟聘用人选,其中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定管理岗位中附设专业技术岗位拟聘人选。 2、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应聘人员的考核;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即二至七级岗位)和中级晋级岗位(即八级、九级岗位)、管理岗位五至八级及工勤技能岗位一至三级人选的推荐;根据学校授权,审定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岗位、管理九级及以下岗位和工勤技能四级及以下岗位的拟聘用人选,并报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组核准;负责本单位所有受聘人员的聘用管理工作。 3、成立泉州师范学院岗位聘用申诉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受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中出现的争议、投诉和申诉的调查、调解或处理,并将有关结论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组报告。 (二)岗位聘用 1、管理岗位四级以上职员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二至七级、管理岗位五至八级、工勤技能岗位一至二级的聘用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中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聘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专业技术八级及以下岗位、管理九级及以下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下岗位的聘用授权二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进行。 3、岗位聘用基本程序。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1)公布岗位 学校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资格审核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4)考察评议 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分级审定 学校和二级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按照岗位聘用工作权限,分别负责各级各类应聘人员审定工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7)签约上岗 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4、聘期、续聘及解聘 (1)岗位聘用期为三年,自2013年9月至2016年8月。 (2)聘期内变动岗位的,原聘期终止时间不变。聘期内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受聘人员,岗位聘用合同只签至达到退休年龄的时间,聘用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引进人才已签订的聘用合同仍然有效。 (3)续聘与解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岗位管理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及人员变化情况,学校视岗位余缺情况可以对各类岗位进行适当调整,同时预留一定比例的高级岗位用于选聘或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 2、学校严格按照三大类岗位进行管理,各类岗位的人员不得随意转岗。确需转岗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3、学校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严格控制。对经批准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任职的“双肩挑”人员,其岗位待遇可以选择其中之一。 4、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和绩效情况,考核等次作为薪级工资晋升的依据;聘期考核主要考核聘期内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考核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及晋升等级、奖惩等的依据。 六、实施步骤 (一)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二)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三)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认定。 (四)从市人事局认定后的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七、附则 (一)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方案及附件所涉及的聘用条件一律截至2012年12月31日,任职起始时间从现职务受聘的当月起算。 (三)本方案及附件适用于第二轮岗位设置及聘用。聘期内岗位有空缺的,可通过竞聘上岗(方案另定),其聘任时间为一个聘期剩余时间。 (四)本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2、泉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晋级条件 3、泉州师范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4、泉州师范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泉州师范学院2013年6月24日 第28页 共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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