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县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副县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召开xx县20*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20*年度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年的工作,签定今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四级责任书。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强化监管,整改隐患,20*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2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有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和监督意识,在广大船管人员、船员渡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年没有发生任何水上交通
2、事故。 (一)加强领导,管理责任层层落实。2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有关加强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文件精神,把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领导组,建立了责任明确、上下沟通的分级管理体制,明确行政“一把手”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各有船乡镇、乡镇与村组、村组与个人都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水运安全管理责任网络。 (二)广泛宣传,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各有船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采取会议学习、专题宣传和安全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特别是在重要节假日期间
3、,在县城、乡镇渡口开展了“遵章守纪、关爱生命”等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和过往人员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过渡知识,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意识,动员过往群众参加监督管理,大力营造全社会“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管理,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进一步修改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例会制度、水情传递制度等规章制度和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辖区内所有渡口、船舶、船员、签单发航人员逐一建立台帐,编制分布图、工作流程图、服务承诺制度上墙公示,认真开展乡镇渡口、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了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把乡镇渡口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来抓,
4、要求县海事处每月必须开展现场监督检查1次,乡村领导逢赶集天必须到渡口现场进行管理,每月对所聘用的签单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加大了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每逢春运、重大节假日和汛期,到各有关乡镇的库区、渡口进行安全检查,坚决销毁取缔“三无”船舶,严惩违章运输船舶和船员,把安全隐患消灭了在萌芽状态。 (四)加大投入,水运环境逐步改善。20*年,多方筹措资金,对龙王庙渡口、蒙姑渡口进行了整治改造,修建了过渡群众休息的候船棚、人员和摩托车行走的水泥路面,设置了警示牌和停航水位线,完成了渡口整治改造任务,方便了群众安全过渡。 同志们,过去的一年,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
5、成绩,确保了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这充分表明各有船乡镇、各相关部门对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长期战斗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战线的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乡镇和部门领导对水上交通安全重视不够,虽然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和签订了四级目标管理责任书,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管理工作非常混乱和不到时位;二是个别部门对涉及通航水域内的经营性活动的许可,没有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对后续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监管;三是水运管理工作基础薄弱、设备落后、管理手
6、段落后,没有先进的管理设备,存在管理不到位和签单员脱岗的现象;四是宣传工作不够广泛深入,水上安全警示牌设置数量较少,部分船舶、船体状况差,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安全意识不强,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五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密切,监督管理还不到位。这些问题既是我们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也是我们今后安全监管的重点,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对此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改正,坚决杜绝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水上交通工作万无一失。 二、理清思路,依法管理,推动20*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20*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
7、防为主”的方针,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监督意识,坚持“谁有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每一道环节,着力构建和谐水上交通,努力实现水上交通零事故的目标。重点是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水上交通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大局的稳定,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团结一致、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一把手”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
8、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对一”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做到船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船户(船工)四级安全责任制,对安全管理责任制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充实完善,切实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村、渡口、船舶、签单员和船主船员,坚决杜绝责任书走形式、管理制度虚设等现象,真正建立起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 (二)加强宣传,群防群治,提高安全自律意识。一是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采取培训、标语、板报等形式,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典型事例,增强渡口经营人、船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形成全社
9、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要深入到涉水的村组进行宣传,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遇人必讲安全,要用其它地方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育和警示群众,以此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要在渡口、码头的明显位置设立警示牌、公示栏,时刻提醒船员、渡工和群众遵章守纪,并对违章行船进行监督。四是要坚持船主、船员、渡工的业务培训工作,各乡镇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乡镇船管员、船员培训班,着力提高他们的认知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积极探索,创新思维,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拓新思维,在思路上努力改革、大胆创新,在工作上勤于总结、立足现实、科学策
10、划,重点是坚持好三个原则:一是法制化原则。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在实施水上运输生产和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二是责任化原则。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都要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责任人,务求责权利统一,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三是预防控原则。要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水上运输生产的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于未然。通过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改善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和船舶安全技术条件,提高船员素质和管理人员素质,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完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预警机制,实现水上交
11、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抓住根本,突出重点,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一是要完善制度。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切实做到“六有”和“六定”,“六有”,即:渡口有设置批文,有安全责任状,有船舶检验证书,有船员适应证书,有渡口标示牌,有简易码头设施;“六定”即定渡口、定渡工、定船舶、定船员、定责任、定乘客人数。同时,要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严格做到“一防”、“二不准”、“三严格”、“四到位”、“五不渡”:“一防”就是以预防为主;“二不准”,即:不准无证船员驾驶,不准无证船舶运行;“三严格”即: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规、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章,严格执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四到位”,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
12、奖罚到位。“五不渡”,即:渡船无证和逾期未年审不渡,超载或人货混装不渡,安全设施不齐不渡,大风大雾不能保证安全不渡,危险品混装不渡。同时,各乡镇要建立船舶、船员台帐,记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日志,完善水上交通会议制度,做好水上交通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张贴好水上安全工作人员职责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要突出重点。各乡镇必须加强渡口、渡船、渡工的管理。渡口的设置、迁移和取消,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渡船的更新改造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标准,不得随意改造,对“低标准”技术状况差的渡船,必须禁止渡运。所有的船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海事部门颁发的船员适应证书方可上岗。同时,严格整顿渡运秩序,切实加强渡
13、口现场管理,特别是在春运、节假日、群众性聚会、汛期等重点时段,要充实现场监管力量,实行严密“盯防”,严禁超载、冒险渡运等违法行为发生,严厉查处无证驾驶、客渡船舶超载、冒雾航行、非客渡船舶载客等违法违章行为,避免出现群死群伤事故。三是要反馈信息。各有船乡镇和各渡口、码头在加强值守监管的同时,要及时向县安监、交通部门反馈安全管理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五)严格检查,查处到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一是要严格检查。各有船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经常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在检查中要做到“三个到位”,即: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要检查船舶、渡口安
14、全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渡口设置是否经政府批准,水上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船舶安全设施是否齐全,船舶是否超载运输,对未经批准设渡营运、货船载客、人货混装、一般货物与危险品混装、船舶带病航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从重处理,该没收的要没收,该拆解的要拆解,确保营运船舶证照齐全,设施设备良好有效,人船证书相适,运行规范有序。为保证检查达到预期效果,每次检查时必须将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处理的情况记录在案,凡是存在隐患但检查人员多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的,检查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凡检查人员提出整改意见,相关人员不认真进行整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要查处到位。对查
15、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申报、登记、建档、整改、验收、销号等一系列完整的整改和监控台帐。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坚决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查处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人民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严厉查处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玩忽职守行为,对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力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地方和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理,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有船乡镇要与相关部门互相配合,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安监部门要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
16、交通部门要负责做好水上交通安全运输的行业管理;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妨碍执法、破坏水上交通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旅游部门要负责做好水上旅游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旅游船要按核定载客数载客,配齐救生、消防设施,安排专人维护渡游秩序;农业部门要负责做好农用船舶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并配合交通海事部门坚决打击不符合运输条件擅自从事客货运输的农用船和渔船;各有船乡镇的分管领导和船管员要加大春运等重点时节现场值守监控力度,确保码头、渡口水上交通万无一失。要建立以交通部门牵头,公安、农业、安监、旅游等部门参加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联席协调工作制度,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及时解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信息通报和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管理工作合力。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