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汇编讲解- 148 -2020年5月29日文档仅供参考目 录第一部分 新制度出台背景及适用范围2第二部分新主要变化7第三部分新目录 11第一节 总说明 11第二节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12第三节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4(一)资产类141001库存现金141002银行存款15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61101短期投资17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181211应收票据191212应收账款201213预付账款211214其它应收款211301存货221401长期投资241501固定资产271502累计折旧321511在建工程331601无形资产351602累计摊销381701待处理
2、资产损溢39(二)负债类40 短期借款402101应缴税费412102应缴国库款422103应缴财政专户款432201应付职工薪酬432301应付票据442302应付账款442303预收账款452305其它应付款452401长期借款452402长期应付款47(三)净资产类483001事业基金483101非流动资产基金493201专用基金493301财政补助结转513302财政补助结余533401非财政补助结转533402事业结余543403经营结余553404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56(四)收入类 574001财政补助收入574101事业收入584201上级补助收入5943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59
3、4401经营收入604501其它收入60(五)支出类 625001事业支出625101上缴上级支出64520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645301经营支出645401其它支出65第四节 会计报表格式和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66(一)资产负债表66(二)收入支出表70(三)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73第四部分新旧衔接75新讲解新制度出台背景及适用范围一、新的发布和实施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 22号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和,我部对(财预字1997288号)
4、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印发给你们,自 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财政部 12月19日 二、新出台背景原发布于1997年,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对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服务财政预算管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中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已经难以满足各方面需要。其修订必要性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 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为了实现
5、会计标准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修订。比如,根据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管理的需要,设置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又如,根据部门预算管理规定,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不得计提职工福利基金,也不转入事业基金,专用资金应该专款专用,在会计处理上,分别设置了”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财政补助结余”科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二)配合新实施的需要 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财政部令第68号),并自 4月1日起施行。在强化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经过加
6、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新的财务管理要求。 比如:根据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设置”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三)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随着近年来事业单位内外环境的变化,原在诸多方面逐步暴露出不适应和不协调,如基建”游离”大账、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计量口径模糊、财政投入资金核算不清晰、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都影响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用性,亟需进行修订。另外,在近两年国务院打击”假发票”、治理”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活动中,均对修
7、订,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修订的基本原则为了达到修订效果,在修订的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一)遵循的原则修订与修订保持同步。修订后的于 12月6日以财政部第72号令正式发布,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等基本事项,是制定所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在整个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中起统驭地位。修订遵循了的规定。(二)与相协调的原则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制度框架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针
8、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对相应的内容作了修订。修订的基本思路和定位与修订相一致,即在维持现行事业单位核算基础和基本会计模式不变的前提下,重点适应财政改革、着力解决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定位、收入支出科目分类、资产负债确认计量等方面与保持了基本一致。(三)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更好地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本次修订所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修订后的要求事业单位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分别核算和反映其收入、支出、结转和结余,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9、,要求各项收支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财务报表组成中专门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由此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更为精细、科学,将为财政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发挥更好的基础性作用。(四)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原则本次修订,着力解决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核算中的突出问题,针对不计提折旧、基建游离大账、捐赠划拨资产不入账、财政投入资金核算不清晰、一些重要业务核算无规范、会计科目体系滞后、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都在中引入了相关改革举措和改进办法,从而将大大促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 四、新的适用范围 1、与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关系现行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包括、和若干行业
10、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事业单位会计标准体系中起统驭作用,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制定必须遵循的规定。2新适用范围(1)如果事业单位所处的行业存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则该事业单位适用特定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如公立医院适用);没有国家统一规定的特定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都适用新。(2)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或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新。(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适用问题,将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注:国务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如财政部的国库支付中心、公安部的禁毒情报技术中心、信息通信中心、卫生部的卫生监督中心等)(4)新发布后,随着各项行业事业单位财务制
11、度的发布实施, 财政部将研究行业事业单位对的适用问题。基本原则是,如果行业事业单位能够适用或基本适用新,则不再修订相关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原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将转为执行新。五、新的贯彻执行问题为了贯彻落实本次事业单位财务与会计大改革,财政部于 1月10日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和的通知”,对贯彻执行新准则、新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关于贯彻实施和的通知财会函 1号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新修订的(财政部令第72号,以下简称)、(财会 22号,以下简称)已于 12月正式发布,自
12、 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做好和的贯彻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修订、的重要意义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促进事业单位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的重要任务。此次修订和,是贯彻落实(中发 5号)的有关精神,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更好地服务事业单位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有利于全面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
13、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促进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修订发布、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 二、精心组织,确保、落实到位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能,制定周密详尽、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积极指导、督促本地区事业单位执行好、。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制定具体细致的培训方案,使培训工作做到”全覆盖”和”无死角”。省级财政部门要采用”纵横结合”的方式尽快组织对地、市、县财政部门进行师资培训和对省级事业
14、单位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地、市、县财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区域内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指导、监督工作,做好、实施情况检查和实施效果调研、评估工作,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执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省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财政部反馈。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引导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有效进行绩效考评和财政支持事业单位发展提供决策依据。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地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构要对事业单位执行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对检查或调研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财
15、政部报告。各部门应当增强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将贯彻执行、作为提升事业单位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要把宣传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对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普及型培训。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和的指导和监督。三、抓住时机,全面提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事业单位应当以实施、为契机,全面提升内部核算和管理水平。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的学习,深刻领会、的精髓,全面系统掌握、的内容和规定,深入了解相关的修订背景、意义和实施要求,切实增强事业单位负责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自觉性,有效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扎实做好
16、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促进会计核算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促进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 四、加强宣传,营造、实施的良好氛围、新旧变化较大,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的宣传力度,为其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地财政部门应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修订的背景、原则、意义和重大变化,广泛宣传
17、、执行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宣传活动要贴近事业单位实际、贴近广大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引导事业单位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 财政部 1月10日新主要变化 一、新修订的八大重大变化新修订的篇幅长达近5万字,包括五部分内容: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等,经过详细规定会计科目使用及财务报表编制,较为全面地规范了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新制度既继承了原制度的合理内容,又体现了若干重大突破和创新,与原制度相比较,主要有如下八大方面的变化(一)新增了与财政体制改革相关的核算内容配套新增了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管理等
18、财政改革相关的会计核算内容,实现了会计规范与其它财政法规政策的有机衔接,有利于促进各项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例如,新增加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二)创新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制度规定确定是否计提折旧,并规定了”虚提”折旧和摊销的创新性处理方法,即在计提折旧和摊销时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这一处理兼顾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既不影响事业单位支出的预算口径,又有利于反映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和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促进事业单位落实”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资产管理理念和原则,为事业单位进行内部成本核算
19、提供会计数据支持。(三)明确规定了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原制度下,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执行,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都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账”。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为事业单位全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发挥会计信息支撑作用。(四)着力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要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
20、两个净资产科目,对于财政补助收入、支出情况以及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的形成过程设计了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对于实施部门预决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将发挥更为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五)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计核算新制度严格区分财政补助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经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等科目,进一步将非财政补助资金区分结转和结余分别核算,并对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其分配情况设计了科学的账务处理流程。这些规定符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预算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等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支出和分
21、配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六)突出强化了资产的计价和入账管理新制度针对事业单位实务中普遍存在的对于接受捐赠、无偿调入资产计量口径不统一、相关资产不入账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该种情况下资产的计量原则,要求在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将所取得的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并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情况。这些规定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利于促进取得的资产及时入账,经过资产的账实核对手段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七)全面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新制度按照此次改革要求,对现行制度下的科目体系进行了全面
22、梳理和改进,新增、取消了部分科目,对个别科目名称进行了修改,同时全面完善了各科目核算内容、明细科目设置、确认计量原则、所涉及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账务处理等内容,为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操作供了更为科学、全面的依据。例如,新增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累计摊销”、”非流动资产基金”等,取消了”固定基金”、”拨入专款”等。(八)系统改进了财务报表体系1新制度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2改进了各报表的项目、结构和排列方式。例如,借鉴会计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规定对资产负债表项目按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分类列示,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原来的收入、支出项目;改进了收入支出表结构,既全面反映
23、事业单位一定会计期间的收入、支出全貌,又分资金类别列示”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事业结转结余”和”经营结余”,同时能够反映事业单位年度非财补助结余的形成及分配情况。这些改进一方面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与会计惯例更为协调,增强了科学性;另一方面,也兼顾了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更为完整、更为有用,更好地满足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等多方面的信息需求。综上所述,新制度的若干重大修订将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得到更为全面、真实、合理的反映,对于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
24、十分重要的意义。可见,本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会计大变革。 二、新旧会计科目的变化新共设置了48个会计科目,对比原42个科目,总数增加了6个科目。其中增设了16个科目,撤销了10个科目。新旧会计科目对比如下: 新旧科目对比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 22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编号科目名称一、资产类(一)资产类11001库存现金101现金21002银行存款102银行存款3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1101短期投资5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1 1财政直接支付1 2财政授权支付61211应收票据105应收票据71212应收账款106应收账款81213预付账
25、款108预付账款91215其它应收款110其它应收款101301存 货115材料116产成品111401长期投资117对外投资121501固定资产120固定资产131502累计折旧141511在建工程151601无形资产124无形资产161602累计摊销171701待处臵资产损溢二、负债类(二)负债类18 短期借款201借入款项192101应缴税费210应交税金202102应缴国库款212103应缴财政专户款209应缴财政专户款222201应付职工薪酬232301应付票据202应付票据242302应付账款203应付账款252303预收账款204预收账款262305其它应付款207其它应付款27
26、2401长期借款282402长期应付款208应缴预算款三、净资产类(三)净资产类293001事业基金301事业基金303101非流动资产基金310101长期投资310102固定资产310103在建工程310104无形资产302固定基金313201专用基金303专用基金323301财政补助结转330101基本支出结转330102项目支出结转333302财政补助结余343401非财政补助结转353402事业结余306事业结余363403经营结余307经营结余373404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308结余分配四、收入类(四)收入类384001财政补助收入401财政补助收入394101事业收入405事业收入
27、404201上级补助收入403上级补助收入4143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412附属单位缴款424401经营收入409经营收入434501其它收入413其它收入404拨入专款五、支出类(五)支出类445001事业支出504事业支出455101上缴上级支出516上缴上级支出46520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517对附属单位补助475301经营支出505经营支出485401其它支出501拨出经费502拨出专款503专款支出509成本费用512销售税金520结转自筹基建新目录总说明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和,制定本制度。(制度目的、依据)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
28、事业单位除外:(适用范围)(一)按规定执行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与基建会计衔接)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会计基础)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对固定资产计
29、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它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注: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能够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省级财政部门能够会同主管部门制定计提折旧的具体办法。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规定:科学事业单位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或者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文物、陈列品、图书
30、、档案和动植物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单位支出。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会计要素)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运用会计科目)(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八、事业单位应当
31、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编报财务报表)(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它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32、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其它事项)十、本制度自 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财预字1997288号)同时废止。(施行时间)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一、资产类11001库存现金21002银行存款3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1101短期投资51201 1 1 1 2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61211应收票据71212应收账款81213预付账款91215其它应收款1013
33、01存 货111401长期投资121501固定资产131502累计折旧141511在建工程151601无形资产161602累计摊销171701待处理资产损溢二、负债类18 短期借款192101应缴税费202102应缴国库款212103应缴财政专户款222201应付职工薪酬232301就付票据242302应付账款252303预收账款262305其它应付款272401长期借款282402长期应付款三、净资产类293001事业基金303101 310101 310102 310103 310104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313201专用基金323301 330101 33010
34、2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333302财政补助结余343401非财政补助结转353402事业结余363403经营结余373404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384001财政补助收入394101事业收入404201上级补助收入4143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424401经营收入434501其它收入五、支出类445001事业支出455101上缴上级支出46520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475301经营支出485401其它支出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
35、业务。三、库存现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因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现金,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借记”其它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按照应报销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按照实际借出的现金金额,贷记”其它应收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三)因开展业务等其它事项收到现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因购买服务或商品等其它事项支出现金,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6、四、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账款核对中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如发现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它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其它收入”科目。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它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其它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事业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当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凭据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或者将每天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凭据及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等一并交财务部门核收记账。五、事业单位有外币现金的,应当分别按照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有关外币现金业务的账务处理参见”银行存款”科目的相关规定。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存入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二、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存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