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县长在殡葬管理工作会讲话 同志们: 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节约土地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积极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在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等方面做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比如,我们成立了县殡葬管理执法大队,出台了县殡葬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县城寺沟建成了寝园公墓,官坡公益性公墓也已完成招标,即将启动建设;完成XX县区迁坟1700多座、组织拆除墓穴20座。这些对于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但是,受数千年封建旧俗和历史遗留问题影响,城乡乱建坟墓、乱埋乱葬现象还比较严
2、重,违规建造“活人墓”现象愈演愈烈,造成了青山白化、耕地被毁,亟需清理整治。尤其是今年以来,县城气象站片区半年时间出现了上百座空墓穴,相关部门多次出面,不仅难以制止,部分群众还将工作人员打伤,这一问题近期受到各类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竞相报道转载,在省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为此,县委、县政府决定利用2个月时间,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乱建坟墓清理整治活动。 (一)开展乱建坟墓清理整治,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国务院条例及省政府管理办法均明文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河流堤坝附近、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这些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
3、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均要实施迁移或者深埋处理,不留坟头。并明令禁止为活人建造坟墓或者建立、恢复宗族墓地,禁止对已迁移、平毁的坟墓进行返迁或重建。可以说,开展乱建坟墓清理整治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我们必须按上级要求和相关法规规定,集中时间和力量,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清理整治。 (二)开展乱建坟墓清理整治,是节约土地和保护环境的需要。土地和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节约土地和保护环境是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城镇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镇空间迅猛拓展,可利用土地越来越少。近期,我县部分区域乱建坟墓现象屡禁不止,据调查有的群众是为了盲目攀比,有的却是为了套取项目拆迁补偿
4、资金。大面积违规建坟,不仅浪费了极其有限的土地资源,破坏了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还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破坏了文明有序的投资环境。如果不及时遏制乱建坟墓之风,任其蔓延发展,势必对我县旅游开发、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城镇发展带来积重难返的负面影响。为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殡葬管理,达到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目的,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三)开展乱建坟墓清理整治,是加快“三城联创”的需要。近年来,我县先后被评为省县城建设先进县、卫生县城、园林县城、旅游示XX县区,并全面动员开展了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县城“三城联创”活动。目的是通过系列创建活动,进一
5、步加快建设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但在XX县区丧葬活动中,还有很多不合规、不文明、迷信落后的习俗,主要是滥埋乱葬有禁不止,县城周边到处是坟茔,耕地、林地内坟头林立,越建越多;许多人热衷于建豪华坟墓,讲排场、比阔气;甚至少数XX县区群众随意搭设灵棚、放高音喇叭治丧,出殡时随意燃放鞭炮。这些习俗不仅严重破坏了城市文明形象,影响到居民正常生活,助长了歪风邪气,阻碍了“三城联创”步伐,而且与县委、县政府一贯倡导的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的新风尚格格不入,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背道而驰。为此,各镇、各部门务必要充分认识开展乱建坟墓清理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狠抓落实,坚
6、定信心,合力攻坚,迅速在全县掀起整治工作热潮。 二、明确任务,落实职责,扎实开展乱建坟墓清理整治工作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要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利用2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乱建坟墓清理整治工作,彻底清理城乡禁葬区内所有乱建坟墓,全面整治殡葬秩序,切实解决违规乱埋乱葬、毁林占地建坟等突出问题,坚决刹住乱建坟墓、乱埋乱葬的歪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丧葬行为,建立健全文明、绿色、节俭殡葬的长效机制。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近期县城气象站等区域乱建坟墓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成立了4个工作队,分四个片区正在开展调查摸底。这4个工作
7、队要按照要求,保证在5个工作日完成摸底任务,造册登记,建立档案,为XX县区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奠定基础。会后,其他12个镇也要立即成立由镇上领导挂帅、相关职能站所及村组负责人参与的调查摸底工作队,对辖区内所有的坟墓进行摸底核实。要严格按照县上的通告要求,按墓主姓名、身份、原居住地(村组)、建坟时间、地点、占地面积、占地类型、建设资金、是否空墓、有无手续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汇总,9月20日前完成摸底工作并上报县民政局,建立数据库,为下一步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提供详实资料。 二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县上把9月份作为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治理乱埋乱葬专项宣传月活动。会后,县民政局要立
8、即编印宣传册,达到户均一册,宣传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并将县政府出台的通告在县城各社区、城中村、镇政府所在地、各个村口、交通要道醒目位置张贴。各镇要组织村组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办法、通告和开展乱建坟墓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政策、措施,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县文广局要在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坚持每天宣传殡葬管理法规政策,跟踪报道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于积极响应号召、自行拆除平毁的群众要在媒体上通报表扬、树立典型,确保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工作氛围。 三要强力开展清理整治。要按照“疏堵结合、重点治理、恢复生态”的原则,先行启动县城规划区
9、内乱建坟墓清理整治工作,根据调查结果,一个不漏地进行清理,空墓穴一律自行拆除,已安葬遗体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坟墓予以保留以外,其余的一律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包,改直立墓碑为卧式墓碑,实现安葬生态化。坟墓改造由墓主负责按标准进行整改,要求墓碑长不超过60厘米,宽不超过50厘米,厚度不超过15厘米,倾斜不超过15度,墓地绿化良好,确保可视范围内不见墓碑;墓主在接到清理整治通知后,必须在5日内完成坟墓迁移或改造工作,各镇要多做思想工作,充分动员党员、干部要带好头,坚持自行拆除为主。凡逾期不迁移或改造的,按无主坟墓处理,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拆除、平毁。清理整治活动结束后,
10、如再出现新建坟墓,一律按无主坟墓进行平毁处理,并依法追究违建者的责任。 四要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只有规划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公墓,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才能保证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城公益性公墓已经完成规划和招标,要加快启动实施,及时让群众了解政府解决XX县区殡葬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和后续运营政策,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增加群众自行拆除坟墓的信心。其他各镇政府所在地以及旅游风景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水库河流周边、铁路公路沿线的村,要先行启动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行政村可单独建设一处不超过5亩、也可数村联建一处不超过20亩的村级公益性公墓,经民政部门批准建设并验收合格的村级公益性公墓,县政府将按照
11、5-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鼓励企业或个人捐资建设。其他人口散居的边远山区也要遵循“有利于殡葬改革、符合土地利用及城乡建设规划、保护山林、美化环境、方便群众”的原则,在荒山、荒坡或者不宜耕种的瘠薄地上,建立村级公益性公墓,民政部门要做好规划指导,力争3年内全县所有行政村都建成一处或联建一处村级公益性公墓。今后,除公墓及公益性公墓之外,其他地方一律禁止葬坟,确保全县殡葬混乱局面得到有效根治。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乱建坟墓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乱建坟墓清理整治工作量大面宽,触动千家万户的利益,牵动社会方方面面,是一件矛盾交织、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克
12、服困难,迎难而上,确保清理整治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进行。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上对乱建坟墓清理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县委专题召开了常委会议,成立了由我任组长,10位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了XX县区乱建坟墓清理整治工作队,分别由县级领导牵头包抓,分片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限期完成工作任务。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整治工作队,特别要把工作有责任心、能力强、敢于动真碰硬的人员充实到整治工作队,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扎实开展清理整治工作。清理整治工作启动以后,要实行“一周一汇报一交账”,对于个别疑难问题,由领导小组及时会商研究对策,确保清理彻底,务求实效。 二要
13、落实工作责任。本次乱建坟墓清理整治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包片、镇(部门)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重点户制度,促进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在开展清理坟墓工作中,宣传、民政、公安、法院、监察、国土、住建、林业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严格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条块结合,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各镇要把责任落实到村(居)委会,县直部门要把责任落实到下属单位,对出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做工作,直到把问题解决,不能放任不管,更不能相互推诿、踢皮球。 三要强化工作措施。根据县上的总体安排,9月20日前要完成调查摸底,其中县城规划区要在9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任务,气象站片区要
14、在9月23日前整治到位,全县清理整治任务要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在清理整治活动中,对主动自行清理的墓主,要给予表扬并作为典型进行宣传;对心存侥幸心理、抱着“看风向”的,要加大政策宣传攻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陈述利害关系,争取墓主早日自行清理;对那些劝说无效、置政策法律于不顾,和工作队对着干的顽固分子,要迅速组织力量坚决予以强制清理。对于暴力干扰、阻挠执法的相关人员,要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个别因家族势力大或煽动群众等拒不清理,依靠本镇力量又难于清理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四要注意工作方法。当前,相当一部分群众认为清理整治乱建坟墓工作是挖人祖坟、有伤风化的事,对清理工作不支持、不理解。
15、这就要求在工作一开始,就要注意工作方法,对不同情况要区别对待,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多做群众思想工作,想办法疏导群众情绪,先易后难,防止工作方式简单化、生硬化,尽量避免与群众闹对立、起冲突。对群众不理解、不接受,情绪激动的,我们要尽量避其锋芒,不要硬碰硬,允许群众有一个宣泄情绪的机会,待群众恢复冷静后,要不厌其烦地讲政策、讲道理,直至群众理解支持,避免激化社会矛盾,甚至酿成群体事件,确保清坟工作稳妥进行。 五要加强规范管理。县殡仪馆是XX县区内唯一合法丧事活动场所,凡县城规划区内的丧事活动,必须到县殡仪馆举办。禁止在县城主要街道、广场、公路、学校、医院、机关家属院、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棚和举办
16、丧事活动。县殡仪馆要加强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热情接待,热忱服务,文明服务,为办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尽力使逝者得到安息,使丧主得到安慰。在收费上,要严格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价格收费,不得乱设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价格,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县民政局要加强对公墓管理,规范公墓建设标准,控制墓穴占地面积,努力做到墓地生态化、园林化。镇村要设立殡葬管理员和协管员,可由镇村干部兼职,给予适当补助,负责加强群众殡葬活动的日常监管和公益性公墓管理,对违规乱建坟墓行为进行劝阻、制止,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同志们,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殡葬管理执法的动员会,也是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推进会。我们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增强乱建坟墓清理整治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确保清理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努力开创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的新局面。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