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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动员活动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印发了“四项监督制度”:一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二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三是《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四是《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四项制度印发以来,各地迅速组织学习和宣传活动。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封闭式集中学习培训班,目的是通过学习,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精髓,进而用“四项监督制度”规范我们的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谈几点认识:
一、提高认识。建立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四项监督制度,突出了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监督,突破了干部监督的难点环节,更加注重警示和预防,相互衔接配套,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通过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通过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前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关口,及时纠正违规选人用人行为;通过严格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全委会在选人用人监督上的作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通过严格执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强化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用人上的自我约束,更好地促使其正确行使用人权。
二、加强学习。“四项监督制度”配套衔接、相得益彰、相互促进,构成了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有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要按照“领导干部100%熟知、组织人事干部100%精通、党员干部100%知晓”的要求把制度本身学深学透;二是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将存在的问题查准查实;三是学以致用,用制度规范和监督干部管理工作,提高队伍素质,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和“两个满意度”的高度出发,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把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组织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真正抓出成效。
四、搞好结合。近期的学习教育活动比较多,但无论从出发点还是归宿点都是内在统
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是侧重点不同,各单位要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学、比、赶、超”活动以及《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学习沈浩同志、做环保卫士”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五、督查考核。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在“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动员活动上的讲话在“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动员活动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印发了“四项监督制度”:一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二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三是《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四是《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四项制度印发以来,各地迅速组织学习和宣传活动。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封闭式集中学习培训班,目的是通过学习,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掌握“四项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精髓,进而用“四项监督制度”规范我们的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谈几点认识:
一、提高认识。建立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四项监督制度,突出了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监督,突破了干部监督的难点环节,更加注重警示和预防,相互衔接配套,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通过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通过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前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关口,及时纠正违规选人用人行为;通过严格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全委会在选人用人监督上的作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通过严格执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强化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用人上的自我约束,更好地促使其正确行使用人权。
二、加强学习。“四项监督制度”配套衔接、相得益彰、相互促进,构成了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学习四项监督制度有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要按照“领导干部100%熟知、组织人事干部100%精通、党员干部100%知晓”的要求把制度本身学深学透;二是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将存在的问题查准查实;三是学以致用,用制度规范和监督干部管理工作,提高队伍素质,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从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和“两个满意度”的高度出发,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中央和省、市委
的要求,把学习宣传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组织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真正抓出成效。
四、搞好结合。近期的学习教育活动比较多,但无论从出发点还是归宿点都是内在统
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只是侧重点不同,各单位要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学、比、赶、超”活动以及《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学习沈浩同志、做环保卫士”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五、督查考核。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三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今年4月份,国家中央办公厅颁布实施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监督制度。结合本人自身工作来看,我个人认为这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是对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举措。目前,我市做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要在思想和行动上先行一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我认为深刻认识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重大意义。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为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四项监督制度共同构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完整干部监督体系,为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准确把握四项监督制度提出的新要求。四项制度破解了许多制约干部选任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对需要报告、评议、检查和责任追究的内容情形作了具体规定,指导性和操作性强。如责任追究办法将责任追究对象划分为5个大类,共规定了39种应当追究责任的主要情形。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对规定的类别和情形,要对号入座,违反了哪一条就追究相对应的责任,应报告哪一项就必须按规定报告。必须深刻理解四项监督制度的这些新要求,全面深入地查找干部选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符合要求的继续坚持执行好,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摒弃,把思想完全统一到新的要求上来。结合试点工作抓好深入贯彻落实。当前要把学习宣传培训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完善干部选任过程中在初始提名、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常委会和全委会无记名票决等方面的做法,进一步探索创新途径和方式,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组织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把干部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和改进工作的依据。坚决查处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一把手”要做学习和执行的模范
市委书记在选人用人中处于核心地位,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中地位特殊,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事业负责的精神,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认真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提高制度执行力和选人用人的社会公信度、群众满意度,为加快建设海洋特色新XX县区提供有力保障。
带头加强学习、模范遵守。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干部政策法规,把握《责任追究办法》划分的干部选任工作的5类责任主体、39种责任追究情形,时刻自警、自律。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遵循选人用人的规定与程序,科学行使市委书记选人用人的权力,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选人用人制度的严肃性。
带头认真履责、严格把关。坚持全面识人、科学选人、正确用人,全面履行选人用人的指导、监督、把关责任,大力选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防止简单以票取人、重过程不重结果和唯年龄、唯资历选用干部等倾向,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巩固发展我市对干部进行“四德”考察教育的成果,加强干部“四德”建设。坚持以制度约束权力,不断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改进考核评价办法,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带头严格自律、接受监督。带头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规定,做到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善于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加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从严查处违规违纪用人。带头落实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等,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党内民主监督,强化用人行为的自我约束,带动“一班人”确保将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二、在学习贯彻中提高知晓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试点工作,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尤其是要在营造浓厚氛围、提高知晓率上下功夫,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深入学习中提高知晓率。我们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开展了“学法规、知法规、守法规”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将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议题,列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参训学员的必修科目。将近年来干部选任和监督工作的法规文件编辑成册,印发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要求大家系统学习、全面掌握。在党报党刊开辟专栏,利用媒体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迅速掀起一股学习热潮。
在工作实践中提高知晓率。近几年,德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我们采用“两公开四差额”办法,选拔了6名市直部门正职、5名县市党政正职,各界给予了高度评价。四项监督制度的实行,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下一步,将以学习贯彻为契机,围绕干部动议提名、推荐考察、酝酿讨论等环节,完善干部选任事前报告、民主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尽快形成科学规范、配套衔接、有效制衡、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切实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
在整治落实中提高知晓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能不能从根本上整治与防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行为,是四项监督制度能否得到群众认可的关键。目前,结合“高效服务、高效落实年”活动,从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开始,狠抓党风、政风建设,对违反四项制度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在监督中,让干部群众知晓制度的内容和落实情况。
三、认真组织学习确保贯彻落实
抓好制度学习宣传,让领导者熟悉、执行者精通、监督者了解,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制度真正落实的前提和基础。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一是市级领导先学一步。制度下发后,我们就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组织领导干部逐条逐句地学习了文件。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市委常委结合实际,开展深入讨论。近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制度,查找不足。二是县级干部重点学习。专门下发通知,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学,并将其作为考核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年内组织专题检查。组织部门近期要与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委书记,开展一次专题谈心谈
话。各级党校要把学习作为主体班次培训重要内容,对县处级和科级领导干部轮训。三是在试点中深入学习。深化“两公开四差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和试点工作,促进落实。
二、组工干部要深入学。市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组工干部要先学一步、多学一些、深学一层,不仅要理解制度精神,还要熟记制度规定。在抓好面上学习的基础上,要对组工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并组织统一考试。同时,结合实际,通过座谈会、理论研讨会、专题辅导等形式,确保每名组工干部都能够深刻理解并掌握文件精神,熟练记忆并精通实践操作。目前,正在组织对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是检查干部基础资料管理、选拔干部程序、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方面的情况,为制度落实打好基础。
三、党员群众要广泛学。通过新闻媒体,全文刊发了四项监督制度,确保党员群众在第一时间学习原文。下一步,还要充分利用报刊、广电等媒体,开辟专栏,深度宣传,辅导帮助广大党员群众了解内容,掌握精神,明确权利,积极参与到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来,行使好民主监督权利,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突出制度创新提高监督实效
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后,市委进行了认真学习,认识到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试点工作,加大改革探索力度,创新监督制度体制,在试点中推动制度落实,靠制度深化试点工作。
一是健全科学规范的全程监督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等各环节,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如市直部门正职干部初始提名由市委全委扩大会与会人员署名推荐;实行民主推荐否决制,对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均不过半数的人选,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探索实行干部任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扩大群众公认在干部决定任用环节的作用。近期,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暂行办法、初始提名暂行办法、酝酿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规范干部工作操作程序。
二是建立配套完善的干部监督运行机制。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在广度和深度上探索,配套一系列制度。如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干部任用提名情况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如实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运行情况;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将其推行到所有有用人权单位,充分利用评议结果,对满意度较低的单位重点督导;建立覆盖到区级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指标体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意见建议。
三是完善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收集社会各层次的意见,了解和掌握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反映。继续坚持大范围公示干部,对新提拔县级干部全部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健全完善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举报平台,提高受理查处群众举报问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让群众看到成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期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监督链,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难点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和创新。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是中央打向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为干部选拔任用阳光化安上了“杀毒软件”,减少了“病毒危害”,有利于保证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肌体健康”。
要建立完善社会推荐、监督机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心里是最有数的,干部的德、能、勤、绩群众看得最清楚,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建议各级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时要考虑群众的意见,建立群众民主推荐和基层民意监督机制,真正把那些“品德优良、淡泊名利”的优秀干部甄别出来。要不断改进干部任用提名方式,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积极扩大群众参与度和公开透明度,扩大干部推荐环节的民主,以保证那些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干部能够进入组织选拔的视野,使那些一心干事、实绩突出的青年优秀干部能够推荐上来。作为乡镇级别,要把握好股级干部的“出入口”,从而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一心一意干事受尊敬、受重用”的良好导向。同时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善于在艰难工作、困苦环境的攻艰中发现人才,在名利位的谦让中发现人才。对此,各级党组织在考核干部时,就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科学的办法作出客观的评价。只有这样才能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位子,进一步激发
干部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整个干部队伍才会始终充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切实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作为面对居民群众的一名基层领导,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为已任,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让党放心、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第四篇: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心得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心得
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选人用人监督体系,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使党政干部在选拔任用工作中更公开、更透明。
“干部选得行不行、还要让群众评一评”,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也反映了全党同志和人民群众“从严治吏”的由衷期待。党员干部工作信息要公开化,把监督权交给职工。职工对干部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最有发言权,应把对干部的评判权交给职工,建立起一套自下而上的评价机制,客观公正评价干部的功过是非,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发展,千关键万关键,干部最关键。干部要带头认真履责、严格把关。坚持全面识人、科学选人、正确用人,全面履行选人用人的指导、监督、把关责任,大力选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防止简单以票取人、重过程不重结果和唯年龄、唯资历选用干部等倾向,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自律、接受监督。带头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规定,做到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善于听取职工意见,自觉接受
干部群众监督,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违规违纪用人。带头落实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等,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党内民主监督,强化用人行为的自我约束,确保将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严格践行落实“四项制度”,使干部作风得到切实的转变,行政效能得到进一步的提高。进而使服务对象满意,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第五篇: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心得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心得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建设提出的重要任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作为一名组工干部,我深知这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性。按照组工干部深入学的要求,我利用业务时间对相关文件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加深了对“四项监督制度”的理解。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还使一些地方和部门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政治部:赵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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