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施科技兴区战略,把建筑节能、墙材革新作为突破口,切实抓好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努力推动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禁止范围 XX县区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和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的各类建设工程的零零线以上的墙体与永久围墙等构筑物)。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0日至8月30日) 发布“关于在全区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公告”。 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登播公告及实施方案。召开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监、监理、房地产单位和有关新型墙材生产厂的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宣传发动
2、。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1日至9月31日) 1、从9月1日起,建筑设计单位不得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筑项目上设计使用实心粘土砖。 2、从9月1日起,关停或转产区内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 3、在建工程项目于9月21日前,完成设计变更图纸。 4、从9月1日起,XX县区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 由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和新型墙体材 料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综合验收。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里成立XX县区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六大班子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分支机构、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区建设局: 1、按照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禁止XX县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实心粘土砖。 2、对不符合节能设计(包括不按供热分户计量设计的)要求的工程施工图设计,一律不准通过审查。 3、不交纳墙体节能费的,不办理招标、开工、验收等手续。 4、不符合节能标准的工程不予验收。 5、要核定必须使用粘土砖的工程,发放粘土砖使用许可证。 6、对无施工图审查和无使用实心粘土砖许可证的工程不办理施工许可证。 公安分局。配
4、合各街道和有关执法部门执法,维护治安秩序。 交警大队、交通分局、公路局。严禁无粘土砖使用许可证而运输实心粘土砖的车辆上路。 工商分局。依法负责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并吊销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国税局、地税分局。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墙改”的优惠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墙改”税率规定。 环保分局。协助各街道关停区内因排煤烟破坏生态环境的粘土砖生产企业。 供电局。配合各街道对需关停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实施停电措施。 各街道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根据职责范围,负责关停辖区内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和禁止所隶属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并切实做好本辖区的各项墙改工作。 附:XX县区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