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院党组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上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就我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增强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紧迫感、责任感,确保教育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从而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唐长江同志宣读了我院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的方案,请各单位按照方案提出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务求取得实效。下面,就活动的开展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胡锦涛总
2、书记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正是一个法治社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2006年要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人民法院而言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法院干警作为履行国家法治职能,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主力军之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既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
3、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正确履行各项法治职能的前提和保障。 在中国古代,“法治”即“以法治国”,经常与“德治”、“礼治”、“人治”相提并论,主要被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和理念来理解。而在当今社会,“法治”代表的,则是一种文明的法律精神,更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法院干警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才能确保审判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审判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趋于完善的重要标志,是当
4、前全党和全国人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相应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人民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的头脑,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从当前我院工作的实际来看,还存在一些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淡薄,特权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个别干警觉得自己高高在上,以“管人者”自居;二是司法效率不高,审判质量较差。个别办案干警责任心不强,进取意识差,精神萎靡不振,工作疲沓拖拉,一方面造成少数案件久拖不决,久执不结,另一方面审
5、判质量不高,办案出现差错,从而造成当事人的不满,信访上访案件时有发生;三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司法理念陈旧,就案办案思想严重,办案的社会效果不好;四是司法不廉、司法不公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审判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对当事人吃、拿、卡、要,冷、横、硬、推,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在形式上表现不同,但根源还是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科学的司法价值观和群众利益观,没有树立起正确的司法理念和法治观念,从而导致审判工作出现偏差,制约和阻滞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步伐。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民法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院干警要深刻认
6、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明确司法指导思想,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改革,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正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院工作实践 中央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
7、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内涵深刻,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对此,我们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 第一,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作为治国理政的最具权威的价值取向。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应该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在社会主义法治之下,绝不允许一部分人受到法律的约束而另一部分人成为“法外之民”的现象存在;那种认为法律只管民不
8、管官、只管人不管己、将自己视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观念,必须彻底破除和摒弃。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维护法律权威,必须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人人都要自觉把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维护法律权威,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坚决反对从本部门、本地区利益出发破坏国家法制统一的行为。三是严格依法办事。要坚持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通过严格公正司法,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从而有效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全院干警必须以身作则,认真学法、守法,严格执行法律。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和法规,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每一个司法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律的
9、要求,每一个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一切违法行为都要毫无例外、一视同仁地受到法律的追究。 第二,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司法为民是执法为民在法院工作的具体化,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为此,我们要切实加强干警的思想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把司法岗位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平台,把司法活动作为保护和实现人民利益的途径,真正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司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要认真落实各种司法便民、利民、护民措施,实行巡回审判、司法救助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和
10、制度,方便群众诉讼。要贯彻司法民主原则,实行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加强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悉民情、了解民意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真正做到“人民司法,司法为民”。 第三,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是对人民法院最根本的要求。一是必须坚持合法合理原则。法律是根据民主程序制定的,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本身就蕴含着公平正义的精神。因此,必须确保我们的一切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虽然法律赋予司法者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在办案中,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
11、必须要符合法律授权的目的,案件与处理结果轻重幅度必须相当,坚决制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二是必须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上,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效率上。“迟到的正义也是不正义”。一个旷日持久的官司,可以把一个家庭、一个企业拖垮,虽然最终赢了官司,但公平正义已大打折扣。三是必须坚持程序公正的原则。以司法程序公正来保证司法实体结果公正是经国内外司法实践反复证明、最为有效的途径。从我院审判工作实际看,“重实体、轻程序”、“只要结果、不要过程”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不但增大了司法成本,而且妨害了社会公正秩序的建立。因此,我们要让人们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要让裁
12、判或决定的过程变为当事人感受民主、客观、公平的过程,以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增强对裁判和决定的认可度。 第四,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也是我们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随着形势和社会的发展,法院工作的职能不断变化延伸,服务大局的目标任务,就是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不断强化服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措施,全面发挥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职能。全院干警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立足本职的关系。
13、服务大局,就是要时刻想着大局、关心大局、胸怀大局,打牢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更重要的是要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要求,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起案件,实实在在地为大局服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本职工作就是服务大局。二是要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是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既不能离开法院的职能去“服务”大局,甚至干一些明显超出法定职能的事情,也要防止不顾大局孤立地就工作抓工作。三是要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要始终把党的工作大局和整体利益放在地方和部门的局部工作和利益之上,绝不能以局部代替全局,为了局部利益,置全局利益和法制的统一于不顾,搞司法特殊化
14、,破坏法治的统一和权威,妨碍和影响大局。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第五,要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胡锦涛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宪法公布施行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说:“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我们党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的特点和要求。为此,我们必须全面把握这一核心理念,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内涵,面对新形势、新任
15、务和新要求,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审判工作。特别是党员干警,更要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决不动摇,时刻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人民法官,还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法律,还要严格遵守党章,努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党的领导下做好审判工作。 三、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审判职能,切实更新司法理念,适应和谐稳定、科学发展的国家转型期的司法要求。 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涉及审判工作的明文只有第九方面的第32条和第十方面的第40条,但通观全文,
16、全都与法院工作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主要体现为: 第一,在平安社会的构建上。构建平安社会,要求刑事审判工作要继续贯彻依法严打各类刑事犯罪,保卫国家主权,保护国家和公民个人、各种社会组织的政治、经济、人身、生命财产安全权益,依法保障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个人人权。使社会生产安全,生活安宁有序。 第二,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上。构建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创新司法手段,正确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大民商事审判调解和执行中和解工作的力度,建立和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建立以科学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社会公正的良
17、性互动,要求刑事审判和民商事审判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促进创新能力的提高;创新审判理念和审判方式,支持金融、财税、国有垄断企业的改革,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生产力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配置,推进城市化进程,妥善处理“三农”案件,土地承包、租赁权案件,资源纠纷案件,以司法手段推进新农村建设。 第四,在法治政府的建立上。建立法治政府,就要求行政审判支持和监督政府依法透明行政,加快政府的改革和职能转变。同时,还要发挥行政协调机制的作用,较好地处理“官民”之间的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的官民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建议通篇对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要求。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
18、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对我们的管理方式,队伍素质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只有在全面学习领会的基础上,才能在体制、机制、队伍素质和管理创新上做出有效的应对转变,才不会辜负党和国家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公正廉洁司法要求与期望。 四、全面更新司法理念,正确处理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问题 在目前的社会情况下,社会利益多元化和社会矛盾复杂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人民群众更加注重自身利益的保护。这些都对我们的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即必须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高度重视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问题,不但要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通过公正司法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使法
19、律的权利保障功能得以实现,还必须要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通过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之所以这样强调,最主要的就是由于我们处在社会转型期,人们的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化,导致法律的权利保障功能和社会秩序维护功能出现矛盾和冲突。这样的事实我们也经常遇到,比如有的案件,从认定事实到适用法律并不存在问题,但社会认可程度不高,有关方面意见较大。因此,要跳出法院来思考问题,跳出案件研究案件,自觉从整体上全面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我想,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我们必须实现“五个转变”和“一个加强”。 “五个转变”。一是在认定事实过程中,法官要善于实现从“职业人”向“理
20、性人”转变。法院判决的对象不是法官自己,而是不精通法律的老百姓。判决只有被普通公众所接受,才能获得正当性。这就要求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时,不能仅从法律职业的角度去获得内心确信,还要以一个理智正常的普通人的角度,来观察判断问题,才能得出贴近百姓生活的判决结论,才能被当事人所接受。二是在解释法律的过程中,要善于实现从“审判者”向“被审判者”的转变。也就是说,我们应该经常做一些换位思考,从当事人的角度来检视自己的结论是否正当。三是要实现从“审理案件”到“解决纠纷”的转变。对于我们干警来说,都是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要审结一个案件并不难,但要有效消解当事双方的利益冲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却需要充分运用
21、法官的智慧。这就要求我们在审理一个案件时,不能把它仅仅看成一个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而要把它看成一个实实在在的纠纷,从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找到妥善的解决办法。四是要实现从单纯的“法律思维”到“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相结合”的转变。在社会转型时期,许多纠纷都不是纯粹的法律纠纷,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与政治相关。这个时候,法院不仅仅是一个审判机关,在一定程度上还肩负着社会管理的政治功能。因此,我们必须将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结合起来,不仅要善于从“案件之中”来研究案件,而且还要善于从“案件之外”和“案件之上”多角度、多方面地分析思考问题,将法律与政策结合起来,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妥善地处
22、理和解决案件,决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五是要实现从“重判轻调”到“调判结合”的转变。面对矛盾多发的现实,可以说,调解结案是法院和法官的最佳选择。案件调解的好处,在办案的社会效果、案件的执行等各个方面都有体现,这些在以前的历次会上我讲过不少,在此不再多说。 “一个加强”,就是要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多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如果我们在判决书中没有对当事双方的争议一一做出回应,那么,很有可能双方当事人至少是一方当事人,会将不满集中到办案者身上,使法官和法院成为当事人的攻击对象。判决说理的实质在于说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使当事人服从法律,养成守法的习惯。因此,判决说理的关键,就是要将法理与情理结合起来,
23、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增强司法裁判的亲和力。 五、要结合实际,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第一,要明确“六个进一步”的目标。我院今天已下发了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方法、步骤、组织领导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实现“六个进一步”的目标。即: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官和法院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第二,要坚持四项原则。这次教育活动应坚持以下四项原则:一是紧密联系实际的原则。教育活动要求真务实,力戒搞形式、走过场,要把理论武装、清理思想和规范司法行为结合起来并贯穿
24、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要把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与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结合起来,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三是坚持群众路线的原则。学习教育活动中,要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原则。在认真清理思想过程中,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 第三,要突出抓好四个环节。整个教育活动,要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紧密联系司法活动实际,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实际,紧密联系效能建设实际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四个环节,即:“读好一本书,认真清理一次思想,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接受一次考核检验。”要按照部署和要求,从本单
25、位的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一是认真学习教育读本和中央决定,切实加强理论武装。中央政法委编写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这是这次教育活动的基本教材。今年5月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院各单位都要组织干警认真深入学习读本和决定,创新学习形式,活跃学习氛围,激发干警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学习的实效性。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同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结合起来,同法院工作实际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
26、育,切实提高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深刻内涵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的认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二是全面深入清理思想,克服和纠正观念偏差。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真正在思想深处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采取组织点,群众提,互相帮等措施,彻底清理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模糊认识和不良倾向。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确保思想清理的彻底性和实效性,做到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克服,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
27、新形势要求的观念得到更新。同时,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三是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央政法委确定的为期三年的司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规范司法行为、实现公正文明司法的有效措施,更是树立正确司法思想、培育先进司法理念的重要途径。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深化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贯彻到司法规范化建设之中。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本着存在什么问题就认真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的态度,抓好整改工作,规范司法行为。四是严格考核验收,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根据
28、上级的要求,年底前要对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市中院还要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试考核,着重考查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院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也将通过在市中院组织的考试考核前,对我院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根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众反映较多的司法问题解决情况,明查暗访情况等,对各单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成效作出综合评价。 六、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突出重点抓好下半年工作 今天是6月7日,可以说2006年已过去了一半的时间。截止到5月15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189件,审、执结821件,结案率69.05%,标的金额4759.8万元。其中民事案件调
29、解率达到了65.42%。这些数字与去年同期相比,收结案数和解决标的金额数有所下降,但结案率和调解率都有提高。从这半年的工作来看,可以说我院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某些工作与先进的兄弟法院相比还有不足,距县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必须在下半年迎头赶上,争先创优。今年下半年,在抓好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我想还应该在四个方面进行加强。 第一,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要开展好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项活动,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振奋工作精神,规范司法行为。同时,我院的制度汇编工作已经完成,已经开始排版校对工作,争
30、取在月底规范化管理考核的时候发到大家手中。希望大家借这个时机,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从而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制度建设,努力促使我院的队伍建设、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迈进。 第二,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近日,市中院在XX县区法院召开了民事调解工作会议,就民事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目标要求。市中院的文件办公室已经转发了,希望各业务庭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端正态度,更新理念,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切实抓好案件调解工作,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降低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第三,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执行局的同志们在建国院长的带领
31、下,经常加班加点,牺牲大量的休息时间来抓执行,使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共受理执行案件183件,执结176件,执结率90.91%,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大量的执行积案、时有发生的信访案件,都是执行工作的拦路虎。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一方面对执行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对全社会协助抓好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办法。我们要以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为契机,敢于面对困难,挑战困难,克服困难,不断总结执行经验,创新执行方法,把执行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四,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要始终把解决信访案件作为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突破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在手上,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院长接待、当事人回访等各项制度,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案件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案件抓起,把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问题。 同志们,开展好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既要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又要长期坚持下去。让我们以这次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干警的素质和能力,全面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顺利实施我县“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XX县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第17页 共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