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石方专业分包合同土石方专业分包合同(房建) 承包人: 分包人: 时 间: 年 月 日土石方专业分包合同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双方就 土石方专业分包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内容:土石方开挖、运输、场地平整、以及卸到指定区域。 二、分包范围及分包方式1、分包范围:根据甲方下发的施工任务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清表、挖、运土石方、土石方弃置及卸土区费用,为满足基坑支护的边坡放坡、修整及土石方开
2、挖至设计标高的基坑底平整; (2)排除积水及开挖临时排水沟渠; (3)塌方清除,清除地下障碍物(如废弃管井、建筑物基础等); (4)采取相关措施配合甲方边坡支护工程的相关土石方挖运; (5)道路卫生清扫、运输道路修建、维护、障碍排除、机械设备进出场等; (6)地方协调、证件办理(渣土证、协调、环境卫生等相关部门土石方外运手续的办理及费用的承担)、洗车工具、乙方人员食宿、办公设施、场区内外渣土卫生清理以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7)完成土石方工程应有的内容而在本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内容都由乙方完成,乙方不得拒绝或另收费用.2、 分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综合单价包干。三、合同工期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3、.暂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施工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要求,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各种因素影响。四、工程质量与验收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以及国家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场地平整达到甲方指定的标高,确保坐标准确、标高符合设计要求。2、施工过程中开挖及回填等相应检测指标值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3、施工产生的裸土应按照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进行覆盖.土方运输达到市级渣土运输管理标准。4、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文件进行自检、自评后,报甲方进行验收。工程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认可之日为准。5、地
4、下文物保护: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2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及监理人、业主。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乙方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施工过程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2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监理人、业主.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五、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5、,固定综合单价为 元/m3,暂定工程量为 m3;暂定总金额为(大写): ( 元),付款金额如超过此合同暂定金额,核定其工程量后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就超出部分付款.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及场内外运输,平整、碾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场地清理平整费、放线测量费、施工临时道路的修建费、扬尘治理费、洗车场建设费及洗车设备设施费、人工、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办理渣土证等手续的费用、施工用水用电的管线施工费、农民菜地补偿费、夜间施工费油料、弃土场地、渣土运输、石方爆破等一切相关费用(含手续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地下隐蔽物清理机械进出场费、停滞台班费及人工费、
6、场内杆线拆除、影响施工和在施工过程中需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周边关系协调等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开挖方式、不论运输距离远近、不论施工方法、不论土壤类别、不论政府政策性调价、不论建设方计量上的差异,此固定综合单价均不作调整。2、结算工程量以根据施工图纸和实测标高数据计算的工程量并经甲方认可的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3、付款方式:(1)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每月10号前支付上个月实际完成工程产值60%的工程款;(2)在完成全部工程量后并由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结算,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结算签字确认2个月后支付至结算价的70;(3)结算签字确认六个月后支付至结算价的80%;(4)本工程经建设单位
7、联合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付清所有余款。4、乙方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甲方向乙方每支付一笔工程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等额发票,并加盖乙方公司发票专用章后,甲方支付该笔款项。因发票不合法等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6、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转账支票。7、如因建设方的原因,造成工程款延迟支付或甲方的其他原因,甲方可以延迟支付工程款(不计息),延迟支付工程款期限为 天.8、在本合同中,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或抵销任何按合同中规定乙方有义务支付给其他分包单位的金额以及农民工工资。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派驻的现场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职
8、权:负责现场管理、协调、验收、签证等工作。2、提供本工程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3、甲方应依照图纸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甲方随时对工程质量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如乙方工程质量及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返工,直至清退乙方出工地。4、对乙方承担承包管理配合的职责,监督和落实乙方严格按照要求施工,发现错误与不足之处要及时指出,令其改正。5、甲方随时掌握乙方工程进度,并依据甲方所订分段计划和奖罚办法对乙方实行奖罚,奖罚款在对乙方进行支付时同期增加或扣除.6、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接驳点,乙方负责水电接驳点至施工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用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9、,但乙方施工用水电费超过合理范围,就超出部分向甲方支付三倍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无需乙方同意。7、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工程进行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工程结算工作、支付合同价款.(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职权:负责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质保期的保修及一切与之相关的工作。2、乙方应遵守适用于本工程的任何安全规则和甲方制订的现场安全规则,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施工期间乙方须对其现场所有人员的安全负责,切实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其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则及适用于本工程的任何安全规则。3、乙方应为其员工提供一切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带、护
10、眼罩、口罩等防护设备。乙方必须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参与工地施工的人员(含管理人员)及时交纳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并向甲方按时提供保险等复印件资料。4、乙方须在现场指派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工程师,全职负责及督促落实全部安全生产措施。5、乙方应严格遵守现场的消防管理制度,在现场储存或正在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时,有明火施工的工序时,必须严格遵守“用火证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和设施;乙方应对其雇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及基本操作培训。6、乙方应严格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施工期间保持施工作业区及所有货棚、工棚、仓库和办公室等临时设施的清洁卫生。7、乙方有责任和义务采取措施最大限
11、度地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施工扰民,减少对邻近居民的干扰,乙方保证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避免的噪音及粉尘,符合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符合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施工。8、乙方必须保管好置于现场的材料设备和施工机械等,整理好放置于甲方指定地点,并须知会甲方;贵重或容易丢失的材料设备尽量存放于自建的仓库中上锁,自行负责仓库保安工作;若乙方认为必要,允许其在现场自设保安负责现场材料设备的看管.9、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及时清除一切因其施工所致的垃圾、废弃物、剩余材料等,收集及堆放在甲方现场设置的垃圾收集点,做到工完场清。10、在工程竣工之后和移交完成工程之前,乙方应尽快从施工现场清理并运出所有的施工机械、
12、装备、剩余材料设备、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等。如乙方不遵守此等指示,甲方可另委托他人进行清理工作,并由乙方负责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11、乙方应提交本工程人员组织架构报甲方审批备案,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替换已被甲方批准的任何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乙方代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具有熟练资格的技术员及施工员),以及非经甲方批准而减少各工序施工和维修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技术劳动工人数量。12、乙方须接受及执行甲方、监理单位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合理指令,积极配合施工,遵守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的交叉作业各专业分包商相互协商处理,决不允许出现打架扯皮的现象。为避免出现交叉作业位置各专业分包商
13、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对于交叉作业位置产生的各种问题导致的经济赔偿及维修等责任,按各专业分包商各占50%的方式处理,双方均有义务处理好,否则从未尽责任方扣除相关费用,双方均不得有任何异议。13、乙方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14、乙方需加强作业人员进场管理,严禁年龄未满18周岁或超过55周岁、带有心脏疾病等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15、如甲方有需要乙方的设备,乙方供设备的租金按甲方租用乙方设备台班单价中的单价计算,在甲方结算款中支付。乙方租赁给甲方使用的机械设备由乙方承担使用期间的租金、维修保养、保管、动力能源消耗等费用。七、安全事项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
14、设立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2、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法规.4、在运输及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伤亡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或对项目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给甲方带来不利影响的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致使甲方受到建设行政部门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八、违约责任1、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应
15、向甲方支付该项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的2作为违约金。2、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工程转包或中途停工或退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安排人员队伍进行施工,并对已完工程量按合同约定单价的70进行结算。3、未按甲方要求施工,达不到甲方指定的标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设计要求;乙方超挖造成对地基承载力的影响,或回填压实度未达到相关要求出现沉降现象对后期施工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按照约定的工期节点开工、完工,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不能按合同要求如期开工、完工,每延期1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 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
16、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且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5、在合同履行中,无论何种原因,如发生民工到各级政府机关、甲方办公场所和施工工地等相关地方闹事事件的,乙方同意每发生一次,即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最终结算时直接扣除该违约金金额。6、乙方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按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若乙方有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国家规定的严重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造成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通告或处罚,政府处罚金额由乙方承担。8、乙方未履行约定或法定
17、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法定要求的,应承担全部责任。9、乙方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的相关技术资料存在不真实等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10、如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至合格,并承担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赔偿责任。11、违约金(或罚款)经甲方代表及监理单位签字即可生效,甲方仅负责知会乙方。九、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解释按国家统一文件标准)所产生的任何结果(包括损失和延期交货)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通知对方
18、,并于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航空信(或任何更快的方法)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在15天内全额返还甲方已付货款。2、因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遭受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十、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它事项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自行失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项目部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乙方所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均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修改或补充。4、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债权转让给第三方.(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开户行: 开户行: 联行行号:联行行号: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签署日期: 年 月 日签署日期: 年 月 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