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毓秀中学法制课演讲稿 远离违法犯罪 争当优秀学生 尊敬的各位老师、 同学们: 你们好。今天借此机会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一堂法制教育课,我拟定的课题为远离违法犯罪,争当优秀学生。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
2、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下面我从“什么是违法犯罪。如何远离违法犯罪。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如何加强对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几个方面来和同学们共同学习一下。 一、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指一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定的各项条款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例如:吸食毒品,聚众赌博,盗窃,骗取或抢夺少量的公私财物,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应受到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我们目前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受各种新鲜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
3、楚。你们是否想过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二、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 今天在场的各位同学,应该都是未成年人。什么是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说凡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
4、: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同学们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懂得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陈某和罗某两名中学生因哥们义气,帮同学打架而把自己帮进牢房,发人深思。陈某和罗某是某中学学生,均16岁。一天晚上,二人接到同学顾某的电话,顾某在电话中说白天被人殴打,请他们帮忙去教训对方。于是二人各自携带一把刀子,又邀约几个同学与顾某会合后,在街上寻找白天与顾某打架的肖某某等人。当晚八点,在一游戏厅找到肖某某
5、和王某,陈某和罗某为首把对方砍伤后逃离现场。案发后二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陈某、罗某和顾某等参与打架斗殴的学生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肖某某和王某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10万6千余元。 案例二。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学生陈志明与刘小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
6、乐抓获归案。因刘小乐未成年,一审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 三、如何远离违法犯罪 现代网络的发展是人类科技的进步,我们不得不重视当前不健康的网络给青少年的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曾被公安部a级通辑令通缉的云南大学生马家爵,就是从中学时开始上网,平时很少和同学沟通,形成孤僻性格,受一些色情和恐怖片的影响,为了一点小事他就可以把宿舍的大学同学全部杀害,虽然马家爵很快被公安机关抓捕,但这一案件给我们的思考太多。以上所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
7、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烟抽、没有钱去网吧,他们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甚至殴打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会转化成犯罪,这些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只要你做出任何的违法行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无论是在学校,还是放学回到家中,或者在假期里,游戏厅、网吧、ktv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好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ktv等
8、地方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案例三:刘某年仅15周岁,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进网吧玩游戏。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诈钱。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
9、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诈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案例四: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有一年暑假,他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某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某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某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弄到钱”,他们一合计,杜某
10、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日开学的时候,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四、如何加强对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 同学们在成长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但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
11、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危险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继续实施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对犯罪进行自我预防的基本条件。这里所说的“法律、法规”,是广义的,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行为规范,但主要还是指与
12、预防和禁止违法犯罪行为有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要求其对这些法律的所有内容都很熟悉,也不现实,应当通过法制教育让未成年人知晓在自己这个年龄段最容易发生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有针对性地强化这方面的预防意识。“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主要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日常交往当中逐渐形成的有利于维护大家共同利益、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规范,它不是因为法律、法规有规定才形成的行为规范,而是基于公众的共同意识、共同认可自然形成的行为规范。比如敬老爱幼、尊敬师长、礼貌待人、爱护公共财物、以及在公共场所大家所共同遵守的一些道德准则等等。自觉
13、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对于养成良好的行为、品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有了良好的品行,就比较容易能够抵制各种不良思潮和不良行为的影响和诱惑,这是自身预防犯罪的重要基础。 其次,应当“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这是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人格培养,提高未成年人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自尊”,主要是讲自我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人格,珍重自己的品行。一个人如果对自己的人格和品行没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就容易受到不良习气的影响,容易随波逐流、沾染上不良行为。所以,“自尊”反映了一种健康向上的品格。“自律”,主要是指自己能够控制自己,严格要求自己,而不是放任自流、随着性子来。现实生活中有些人
14、道理是会讲的,也知道做什么不对,但是一遇到实际问题,自己约束不了自己,缺乏自律,以至于一失足成千古恨。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教训是很多的。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自己能管得住自己,做到自律,对防止一个人犯错误,对减少、杜绝违法犯罪行为是十分重要的。“自强”,是指积极要求进步,无论在学习上、品行上,都有进取心,不甘于落后,这是一个人进步的动力。“自尊、自律、自强”,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人格整体,它不仅对未成年人,即使是对成年人,也是很重要的做人准则。本法在“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一章中规定未成年人应当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对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在预防
15、犯罪方面自身的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第三,未成年人应当“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这是未成年人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的重要主观条件。“辨别是非”的能力,从广义上讲,不仅包括对日常生活中一些常见的行为、现象具有正确判断其对错、好坏的能力,也应当包括对常见多发犯罪的识别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可以说是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的前提条件,是非标准不清,对一些常见的犯罪也没有认识,就谈不上自觉去预防犯罪。“自我保护”的能力是指在受到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能够摆脱、制止、以及对自己进行保护的能力。实践证明,有许多未成年人在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时,由于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不能使其摆脱恶劣环境,最后该未成年
16、人也走上犯罪道路,由原来的受侵害者变为侵害者。因此,加强未成年人对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自我保护能力,是未成年人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的一个重要内容。平时多注意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质,这样有助于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勇于正当防卫,及时逃脱并向公安机关、学校老师或家长报案求助,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勇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同学们要认真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们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接受科学教育为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荣辱观,养成积极上进、勤奋好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蚀,把全部精力放到不断强化自身素质、体现人生价值,争当优秀学生,实现远大理想。 同学们,聪明的人不是不犯错误,而是不犯大错误。要想不犯大错误,就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拒绝。 最后,请同学们记住几句话。恶习伤害你,品德扶正你,法律规范你;父母养育你,老师教导你,国家关怀你。路在脚下,成长进步,关键要靠你自己去努力。 谢谢大家。 2018年4月19日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