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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心得.docx

上传人:紫*** 文档编号:6482677 上传时间:2024-12-0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35.6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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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贷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心得信贷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心得信贷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心得一、引言银行经营的法律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日常经营和业务活动无法满足或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而作为商业银行风险相对较高的信贷业务,其经营状况如何将极大程度地影响银行资本金的安全,正因为如此,信贷从业人员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避免由于经营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而使银行遭到损失。同样,信贷从业人员只有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以其为指导,才能保证自己的工作行为合法合规,避免操作行为不慎而铸成大错。在本文中,笔者将将结合日常对于相关法

2、律条款的自学活动,阐述我行信贷业务相关制度的法律依据以及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解决日常工作中的一些困惑,进而增进各位同仁对于法律规定的认识,提高对于法律的学习热情。二、信贷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一些自学心得。(一)信贷业务发展过程中可能触犯刑法的一些行为。银行是办理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与货币相关的业务的金融机构,银行工作的特殊性与相关管控制度的缺失,可能给某些不法之徒可乘之机,甚至触犯刑法,形成犯罪。我国刑法涉及到的银行犯罪,尤其是信贷业务犯罪的内容主要包括:1、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刑法第175条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严禁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因此,在信贷业务发展过程中,

3、我们要严格核实控制借款人的贷款真实用途,严防业务营销和受理环节给不法中间人或高利贷发放者可乘之机,使其盗取银行资金用于发放高利贷或转贷他人而牟利,并最终影响我行的声誉。2、金融诈骗罪。刑法第19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为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在我行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在不良贷款的的处过程中,如若发现借款人贷款申请时提供的资料有造假的情况,即可定性

4、为金融诈骗,并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经侦协助不良贷款催收工作。同时,对于内外勾结作案的,法律将严惩不贷。3、银行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邮储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因此我行的所有工作人员便理所当然归为国家工作人员。同时,由于银行信贷工作人员手握“贷款发放权”和参与“三查”的便利,因此,利用银行信贷职务打贷款“回扣”及“手续费”的主意的案件便时有发生。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我行信贷业务开办不久,面对可能存在的从未有过的利益诱惑,信贷人员定要防微杜渐,时刻保持警觉。我行信贷工作人员要坚持“阳光信贷”的理念,并始终

5、以“八不准”作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否则,为了蝇头微利,“一失足成千古恨”,自毁前程便是得不偿失的事情了。(二)、抵押担保方面的法律规定。1、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在日常的贷款催收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贷款的保证人为了推卸责任,称借款人有很多财产,在执行完借款人财产前不要对其进行催收。担保法第18条规定,与一般担保不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追究连带责任担保人保证责任前,无需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处理。我行担保贷款均采用连带责任担保的方式,贷款催收人员可以不用理会担保人的

6、推卸责任的托词。2、公司分支机构的担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同样,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在银行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该担保合同无效。这也是公司分支机构不能以自身的名义申请贷款的原因。3、划拨土地的规定。担保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我行房产抵押类贷款中,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的,必须考虑出让费的因素,因此贷款成数相对较低。4、租赁权对于抵押权的抗辩。物权法第190天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

7、抵押权的影响。这就是说,如果将没有办理登记的抵押财产出租,承租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财产已抵押的情况,抵押权就不能对抗租赁权,应当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这就会给抵押权的实现代理不确定性,进而增加抵押物处的困难。这也就是我行商务贷款的抵押房产抵押前已被出租,则必须让承租人签订承租人声明的原因。5、最高额抵押权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一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务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这也是我行商务贷款额度内支取必须进行详细的贷款支用调查,尤其是对抵押房产状态进行详细调查的原因,否则,抵押权将无法得到保证。在

8、商务贷款贷后检查过程中,信贷员必须密切关注抵押房产是否被查封、冻结等情况,切实防控抵押房产的风险。6、税收权优于抵押权。在与信贷员的日常沟通过程中,信贷员普遍反映,房产抵押安全性较高,因为有房产作为抵押,且我行为第一顺序抵押权人,如若发生风险,房产执行后我行贷款将在第一时间得到清偿。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权执行。因此,信贷员在贷前调查过程中,对于财务制度和管理较为正规的借款人,应密切关注其纳税情况,分析其是否有偷税漏税的情况,并将税收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风险进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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