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上发言提纲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作为破解脱贫攻坚难题的重大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狠抓工作落实。通过全市700万人共同努力,省下达我市的42029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部完成,安置住房基础配套设施功能齐全,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达到搬迁入住条件,按照省里要求,6月底将全部搬迁入住。 2019年是我市脱贫攻坚决战之年,也是易地扶贫搬迁收官之际,市委、市政府以省联席办下发的XX省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要点为指导,及时做好项目验收结算和搬迁户的搬迁入住,同时,大力推进拆复垦工作。下阶段,我市
2、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将逐步从以“搬迁为主”向“后续扶持工作”转变、从解决好“怎么搬”向“搬后怎么办”转变、从“搬得出”向“稳得住、能致富”转变,力争实现“搬一方地、富一方人”的目标。 一、建立专项资金。各县市严格按照省联席办下发的易地扶贫搬迁剩余资金指导意见为指导,科学编制县市易地扶贫搬迁剩余资金使用方案,统筹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县级财政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以及集中安置区商业门面等公有资产收益,引入社会资本,争取政策性贷款,积极筹措后续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补或投资入股搬迁对象参与度高、增收带动作用大的产业项目和吸纳搬迁对象稳定就业的市场经营主体,引导搬迁群众自主创业。 二
3、、拓宽帮扶模式。运用“后续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新型经营主体+搬迁户”的精准利益联结机制,利用专项资金对带动作用大、经营效益好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实现经营主体产业发展有资金、搬迁户增收有渠道的“双赢”产业帮扶目标。一是直接帮扶。对有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搬迁户,鼓励经营主体带动搬迁对象建立生产基地,提供种子种苗和农资、生产技术、订单收购等服务,与搬迁对象形成稳定的产业带动关系,让搬迁人口获取经营性收益。鼓励经营主体吸纳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对象就业,增加搬迁人口工资性收益。二是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对于有产业发展意愿、劳动能力不足的搬迁户,由各地政府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好、抗风险能力强、预期收益
4、高、社会责任感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将产业帮扶资金折股量化到搬迁户,根据搬迁户意愿与经营主体签订委托帮扶协议,由产业扶贫经营主体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经营主体与搬迁户同股同权,按股分红。三是资产收益。鼓励经营主体以流转、合作、入股等方式,开发搬迁户原有的承包土地、林地、水面等资产,让搬迁户获取资产性收益或保底收益。对投入安置区的设施农业、养殖、光伏、门面、停车场、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将产权按安置点的搬迁人数量化为股份,统一经营,增加搬迁户资产性收益。 三、发展脱贫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选择市场前景好、附加值高、见效快的项目支持搬迁户增收脱贫。对有产业发展能
5、力的搬迁户制定具体的产业扶贫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建设项目,做到产业发展精确到品种、基地布局精确到地块、项目带动精确到主体、利益联结精确到搬迁户,实现所有特色产业都有项目支撑,有产业发展能力的搬迁户都有主体带动、都能靠产业增收。尤其是对交通便捷、自然风光优美、民族风情醇厚、旅游开发价值大的安置点,要利用易地搬迁人口、资源要素的重组和聚集,深入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搬迁人口参与度高、效益好的旅游项目。农业开发、扶贫开发、旅游扶贫等项目和资金,优先支持易地扶贫搬迁产业脱贫项目。 四、促进就业创业。一是加强技能培训。围绕搬迁群众发展产业和就业需要,开展细致调查摸底,对搬迁户开展针
6、对性技能培训,确保每户有能力的搬迁家庭有1人掌握脱贫发展技能。二是鼓励吸纳就业。鼓励本地经营主体优先吸纳搬迁人口就业,对吸纳搬迁人口多、带动脱贫效果好的经营主体,在土地、税收、融资、奖补等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通过发放交通补贴、社保补贴等方式,鼓励引导搬迁群众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政府补助资金支持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优先安排本地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务工。三是引导劳务输出。加快培育劳务中介机构,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鼓励依托异地商会,对接中心城市、沿海地区企业,建立劳务协作关系。四是开发公益岗位。加大城镇和村、社区环卫、绿化、安保、交通协管、公共设施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新增岗位优先安排建档立卡搬
7、迁人口就业,重点向劳动能力弱、就业有困难的搬迁对象倾斜。集中安置点的便民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等岗位,优先安排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就业。五是鼓励自主创业。各类创业、就业扶持措施,以及支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先向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倾斜。要通过税费减免,提供财政贴息创业贷款、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等方式,引导支持搬迁对象从事农副产品营销、餐饮、家政、仓储、配送、电商等服务业。对集中安置区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摊位、商业门面等经营性场所,以限期免费或低价租赁等方式支持有能力的搬迁户自主创业。六是发展扶贫车间。通过奖补等方式,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利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商业门面等配套物业建立“
8、扶贫车间”,发展服装制造、工艺品加工、电子产品装配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吸纳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就业。 五、完善搬迁配套服务。一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好用足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整合其他资源,提升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改善安置区生产生活条件。同时,有条件的集中安置点要就近流转一定数量土地,用于搬迁户种植蔬菜,降低搬迁群众吃饭吃菜成本。二是盘活用好土地资源。积极安排农业开发、产业扶贫等项目支持迁出地土地利用。制定奖励措施,支持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集中流转、开发搬迁户的承包土地。三是强化社会保障。尊重搬迁户意愿,妥善做好户籍变动管理。优化教育及医疗资源配置,加强迁入地教育及医疗资源保障,满足搬迁户子女就近入学及基本公共卫生需求。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搬迁对象全部纳入城镇低保;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由迁入地政府解决搬迁户子女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等管理服务。四是加强社区管理。建立社区管理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安置点党建、物业管理、治安维稳、卫生整治、矛盾纠纷调解、文化宣传等工作。建立健全安置点基层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及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由党支部领导、业主委员会管理、楼栋长分片负责、搬迁群众参与的管理格局。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