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青年律师的成长之路》读后感
浙江凯信律师唐勇辉
论青年律师成长之路
导语。青年律师的成长过程既反映着律师业规范和发展的历程,也是律师个人职业素质的积累过程,其个人素质是专业知识+执业技能+办案经验+人脉资源等等的总和,一名青年律师要从实习。执业。优秀律师甚至大律师的飞跃,需要律师事务所、行业用管理部门直至全社会营造的律师文化氛围直至法治精神,最终塑造一个律师完整的职业品质,如此,青年律师才能健康地成长,律师的行业才能欣欣向荣、后继有人。
一、青年律师的成长之于我们的事业至关重要
(一)青年律师是律师业发展的未来。任何行业,如果忽视了对后备人才的培养,这个行业的发展、壮大和创新是难以想象的。
(二)青年律师是目前律师从业人员构成的主体。五十年代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只是昙花一现,那一代的老律师留给我们的现在只是一块块斑驳的里程碑;上世纪七十年化末八十年代初执业的老律师们现在在位的已廖若晨星,九十年代特别是九十年代后期进入律师业的青年律师构成了我们现今13万律师队伍的主体,他们是我们律师事业未来发展的希望所在。
(三)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关乎律师业的兴旺发达。种种迹象表明,业内的制度设计、社会的外部环境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羁绊了青年律师的成长,一部分青年律师无法走出现实的种种困惑从而湮灭了对律师理想的热情。律师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战略无不关系到青年律师的成长,没有一大批青年律师的成长、成熟,就不可能有未来中国律师业的兴旺发达。
二、青年律师成长中的困惑--仅从业内多角度分析
(一)来自青年律师方面
1、业务收入之微薄,不足以安身立命。任何行业都有"金字塔"现象,犹太人"二八"公理同样适用于我国目前的律师业,即20%的律师拥有80%的律师业务,而80%的律师却在激烈争夺着20%律师市场份额,个中艰辛恐怕青年律师体会最为深刻。一般的青年律师,十几年寒窗苦读之后,幸运地通过合格率只有10%左右的律考(司考),从考试到获悉成绩中间又有大半年的时间,到申领实习律师证约需一年多、到正式获得执业证书又需一年多,从考试到正式执业,其过程一般约需三年左右,这些青年律师无基本的生活保障,故总有一批年轻的理想主义者最终未能挺过这三年漫漫长路而半途而废。许多勉强支持下来的年轻律师儿时慷慨陈词、滔滔雄辩、公平正义的律师形象被现实慢慢吞噬。而与此同时,地区之间律师的业务收入差距也在拉大,据有关资料显示,去年北京律师收入50亿元,人均业务收入50万元,上海律师收入则达24亿元,人均近40万元。而陕西近3000名律师,总收入仅9000万元,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薪金水平。这种状况不足以让年轻律师安身立命、养家糊口;许多时候律师职业自豪感和在其他法律人面前自尊的丧失正是与此有关。
2、业务技能之稚嫩,不足以独立展业。稚嫩的中国律师业,尚未建立起如西方法治国家严格、成熟的律师准入制度或执业前的研修制度。能否成为一名律师,全凭一张试卷,执业律师的执业技能先天不足。一个已经通过律考(司考)优秀的法学院毕业生或是从其他行业改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肯定不会自然地成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在英美国家,年轻律师进所前
三、四年要做的主要工作是必须踏踏实实地做律师业务中最基础的案头工作,从实习律师到晋升为合伙人,往往要经过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故不存在年轻律直接面对客户独立展业的问题。现实状况是大部分律师执业多为"项目经理"式的单干,年轻律师甚至律师实习律师也不例外。这就更决定了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因缺乏娴熟的技能而无所适从,影响了其展业和成长。
3、社会阅历之浅薄,不足以发挥所学。多有业内同仁抱怨现在是关系社会、读书无用,与其去钻研业务,倒不如去与法官搞好关系云云。笔者收集了一副对联,上联为:男律师点头哈腰,下联为:女律师打情骂俏,横批:不是人干的活。这虽是业内同行的自虐之词,但同时反映了一些年轻律师在复杂的社会法律生活中的困惑和无所适从。另有一位资深律师的观点是:律师的尊严必须在非诉讼中才能找到。笔者认为,上述对联表露的心态和资深律师的观点都有失偏颇,法律是处理人与人关系的学问,在现今的中国虽说不上是经世之学,然而也堪称致用之术。一名律师,如果连自己皆不能与别人保持更好的交流与合作,那么又怎能熟练地运用法律技能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所以年轻律师的点头哈腰、打情骂俏之说应当多从自身的社会阅历方面来寻找原因。
4、心态心境之浮躁,不足以生根结果。律师要坚持善良的禀性并非易事,年轻律师法治信仰和公平正义的理念的形成也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一些年轻的律师从事律师职业是冲着律师能挣大钱的目标而来的,还有一些人是因为就业的压力暂时委屈做了律师。一旦挣大钱的目标短期未能达到或是有了招考招聘的机会他们会立马走人,年轻律师的急功近利和浮躁的心态使其频繁跳槽成了家常便饭。更有甚者,(网)一些年轻律师急于成为合伙人,不再受他人的"剥削",刚刚转正,就急着想晋升为合伙人或另立门户。律师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需要长期积累,这种浮躁的转行转所的短期行为,严重放慢了年轻律师的成长速度。
(二)来自律所方面
1、财力之困乏,无法对青年律师进行扶持和培养。高提成的分配方式使律师事务所成了"空壳".律师事务所的分配问题已经成为现今制约律师业发展的瓶颈,刚刚过去的2005年被司法部定为"规范建设年",在亟需规范的七个方面中,分配制度被列为重要的内容,可以说目前"提成制"的分配制度,不仅导致了律师事务所吃光分光、影响了律师事务所对办公设施的投入。严重的是,大批新入行的年轻律师,由于自身的业务收入不足,无法在律师事务所生存而另谋生计。律师事务所财力的弱小,更使其无力对年轻律师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进行培养,许多刚入行的年轻律师某种程度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2、制度之松散,无法地阻止年轻律师流动。好的制度是事业发展的保障,中国的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采取的是"作坊式"的经营:执业律师人数少(10人以下的所占70%以上),内部管理采取粗放式(每个人都是项目经理,独自领函办案,所对其缺少跟踪调控)。"宁为鸡头、不作凤尾",这个中国人传统的文化理念在律师业中也有所体现。实习律师刚刚转正就要与别人一起办所的有之,对75%的个人提成尚嫌少的年轻律师有之。对年轻律师的流动不能一味地责备其个人,还是要从律师事务所本身的制度查找原因,正是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设计的短期行为才导致年轻律师对所的无所依托,才导致了他们对律所的"离心".3、逐利之风气,无法也无人愿搞传、帮、带。当律师事务所不能成为一个具有向心力的集体、不能成为律师个人事业成功所必需的平台,而仅仅是一个领函办案的临时"落脚点"的时候,律师事务所就变成了一个个体律师为了挣钱偶尔聚集的"俱乐部"了。逐利之风盛行仿佛向世人宣布律师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追求正义的职业品质被某种程度上淡忘了。一些功成名就的大律师们虽然早已完成了原始积累,但仍然不放弃每一个挣钱的机会,因为并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或行规行纪强制对年轻律师的传帮带就是他们的"法定义务".
4、凝聚力之消失,无法改变其散兵游勇状。律师是一个自由而不散漫的职业,律师个人职业信誉、专业品牌的形成与律所提供的支撑不无关系。而现在是不少律师事务财力的严重不足、管理制度之松散、对年轻律师培养教育制度之缺损,使不少律师事务所已经丧失了作为一个执业机构应有的凝聚力。律师业作为典型的智力密集型服务业,人力资本是事业发展的关键,人力资本的形成要靠好的制度去凝聚和组合,成长中的年轻律师们在没有好的制度的律师事务所,就象散兵游勇不能形不成战斗力,更无法也不可能成为向专制、邪恶决战的勇士。
(三)来自司法行政和行业管理方面
1、资格取得囿于书面考试,青年律师法律技能先天不足。1997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法律专科或其他专业本科学历可参加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即法律本科或其他专业本科学历即可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应当说目前除了举行全国统一考试尚无更好的方法鳞选法律人才,但仅靠通过书面考试就直接进入律师行业其弊端已越来越显示出来。特别是近年来,许多有志于律师工作的年轻人通过了律考或司法考试从各行各业拥进了律师行业,一方面许多人缺少法学院系统的法律文化的熏染,另一方面单一的书面考试使一部分缺少律师应有的从业素质的人员也进入了律师行业。总体而言,资格的取得仅囿于书面考试,青年律师法律技能是先天不足。
2、执业准入失之宽泛,青年律师道德素质参差不齐。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律师资格证或司法执业资格的人员,申领律师执业证应在一个律师事务所连续实习一年,实际操作中,还需提交公安机关的品行证明等证明申请人道德素质方面的材料。不少地区囿于对律师数量扩张的片面认识和需求,导致了对律师准入有关规定把握过于原则,各行各业取得资格的人员,其品行(职业道德素质)在基本上没有把关的情况下就进入了律师队伍,从而导致了青年律师道德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
3、培训教育重于形式,青年律师进步和成长缺少传承。目前,各地均有实习律师和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强制性规定,但是教育培训往往流于形式,所有的律师为了完成学时往往参加某一种培训,缺少对受训对象的科学细分。行业内尚未能普遍形成常规性对青年律师的教育培训体系,临时性、随意性较多。尚没有一个制度化的平台,使一些老律师、成功的大律师的经验通过一个畅通的渠道传授给年轻律师。
4、创所资质限定过低,助长年轻律师的浮躁心态。现行《律师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司法部1996年《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新所发起人须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2004年新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将合伙人的门槛提高到执业五年以上,而合作所等则未作修改。近十几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10万元的资产限额对一个律师事务所来说已显得过低,几把椅子、几张桌子、租
一、二间房子就开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情况与此低要求有一定的关系。三年或五年的执业经历,对于一名发起人来说要求太低,其经验还不足以承担一个律师执业机构的管理能力。一些年轻律师转所办所、想当老板的浮躁心态应当说与创所资质设定过低有一定的关系。
三、走出困惑,对策、方案之抉择
(一)青年律师个人方面
1、注重执业经验的积累--技能的提高是成长的标志。"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律师执业之器,非刀非枪,乃运用法律知识之技能也。知识不能改变一个青年律师的命运,但法律技能则能,知识只有转化为技能的时候才能创造财富。所以我可以大胆地说,成功的律师其之所以成功,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在于他所拥有的法律技能,技能包括但不限于对法律知识的灵活运用、与司法人员和业内同行的沟通、专业的表现以促使委托人的信赖等。技能的提高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是办案经验的积累,对年轻律师而言,成功的老律师就是一笔财富,就是一本"案例汇集",要养成主动谦虚请教的习惯,"听其言谈、察其举止".还要注重从实践中不断总结、日积月累。在目前行业内对执业技能尚未引起普遍重视的情况下,年轻律师对技能的关注和磨练可以说更具有先发优势。
2、沉下心来夯实基础--平和的心态是成长的基础。"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毛主席语),我们生长在这个日新月异、信息爆炸的时代,许多年轻人是怀着律师匡扶正义的职业品质(职业荣誉感)而考取资格的,也有的人是因为对律师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抱入有较高的希望而来的,这些皆无可厚非。但年轻律师在老律师丰厚的收入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面前,往往会心态失衡,功利主义的刺激往往会导致部分年轻律师走上非正常的"致富"轨道。"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夯实执业的基础是年轻律师成长的必经之路,当然,只有具备了平和的心态才有可能去做具体而细致的基础工作。比如说客户群的培育、办案经验的积累、业内资历和声望逐步提升、专业理论水平的长期总结等等,都需要每一个年轻律师摒弃浮躁心态,踏踏实实地从每一细小之处入手。
3、修炼执业品质--优秀的品行是成长的保证。俗语说得好:先做人、后做事。孔子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达"是一个人最后的成功与辉煌,辉煌之前总有一个独善其身的品行修炼过程,可见古人对成功人士品行的内在要求。在律师业一定程度上诚信缺失、追求正义的职业品质扭曲的现实面前,如果年轻一代的律师也随波逐流,模糊了心中应有的法律信念和公平正义的理念,那年轻律师的成长就会发生方向性的错误。诚实信用、坚守信仰、追求正义、扶持弱小,这是律师职业品质的核心,正是作为年轻律师所要坚守的信条,也应成为年轻律师成长过程中的座右铭。
4、保持政治热情--律师的政治属性的张扬是律师成长的动力。江平教授说:律师兴则法治兴。律师的诞生不是因为经济的原因,而是因为政治的需求。现在流行的"社会法律工作者"、"中介服务"等等对律师本质的定位均失之于偏,律师制度是为制衡权力而产生的,律师不是工匠、不是技术人员。律师不仅是法官的摇篮,同样也应是政治家的摇篮。因此,青年律师在成长过程中有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应有的政治热情,积极主动地了解和关心政治,关心民生疾苦,关心民权和国家的法治进程,增强职业认知感和社会责任感,未来的中坚律师(现在的青年律师)普遍参政议政之日正是律师职业彰显其本来品质之时。
(二)律所方面:
1、创新组织形式,为新人的培养提供新的保障。《律师法》规定的合伙、合作、国办所三种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目前已明显不适应形势的要求,各地在个人所、企业律师事务部等方面已经进行了试点,但对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的探讨和试点还不够。个人认为,公司制律师执业机构应成为律师组织形式创新的着力点,仅从资本聚合的意义考察,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可以为规模所的形成提供物质上的可能;再从培养新人的角度考虑,公司制的组织形式可以加大律所的积累,有利于所对人力资源的整合,进而为培养新人提供财力上的保障。
2、改革分配制度,为律所培养新人提供经济支持。要使一个律师事务所的财力增强到足以为新生力量提供积累执业经验的程度,至少目前大多数事务所采取的吃光分光的分配制度必须作根本而实质性的改变。分配制度可以说是律师行业关键的制度、是发展的瓶颈,作为一个律师事务所,提高自我发展的意识则必须从分配制度入手,只有事务所保留必要的积累,培养新人在经济上才成为可能。
3、重整管理制度,培育青年律师团队精神。作坊式的律所内部管理必须进行根本性改革,社会经济总量的急增和市场主体的规模化都迫切需要律师业提供综合而又专业的团队服务。业务品种的培育和开拓需要一大批年轻律师的加入,为此,律所要重创科学的人力资源开发制度、青年律师人才培养和激励制度、业务质量管理和考评制度、着力培养青年律师的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以形成行业规模效应。律师事务所应预算专门经费加强年轻律师的业务学习和交流,有计划地组织旁听典型案件的开庭和庭后研讨,以各种方式和机会让年轻律师直接感知诉讼业务的技巧和流程,熏陶律师对事务所的依存感和向心力。
(三)管理部门方面(司法行政、律协)
1、制度的设计要着眼于年轻律师业务技能的积累和提高。通过书面考试者,最缺乏是技能。执业前及执业后的最初时间围绕技能而展开的集中研修对青年律师是必要的,应借鉴日本等国家的做法,以提高实战技能为中心,按省(或至少是省辖市)设立律师学院,此举同时也利于增植年轻律师共同的行业精神(对来自各行各业的改行青年律师们则更有必要)。学院中应有一定数量的长期执业的对某方面业务卓有成就的老律师,以利于手把手地传授具有操作性的执业技能。至于经院派学者的学术讲座,对于积累了一定实务技能的成熟律师的理论拨高则可能更为必要。
2、提高准入门槛,为青年律师的发展提供良好氛围。建议管理部门提高律师准入门槛,如:适当延长律师实习期,对实习律师的基本生活规定一个最低限度的保证;对所谓"品行良好"设置可操作、严格的标准,律师申请执业不仅仅凭公安机关的一纸证明,其品行还应有其他方面的量化的考查评定指标体系;应注重对申请执业年轻律师的综合素质的考察,如口头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形象气质、法庭应变能力等等,律师行业不能成为公检法司、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能容纳者收容站。"兵在精而不在多",通过严格的入门把关,提高行业总体综合素质,为青年律师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行业氛围。
3、业务培训要着眼于为律师业的发展提供后备人才。业务培训要把组织资深律师对年轻律师的指导、行业文化的影响与融合、领军律师正义诚信品质的张扬、对外交流与合作、典型案例的观摩与研讨等结合起来。对实习律师的培养是律师业发展百年大计的重要一环,管理部门有必要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实习律师培养基金,建立实习律师指导老师动态人才库,统一分配实习律师。可以建立青年律师培养基金,每年从执业律师的业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也可接受社会各界或执业律师捐赠,使执业3年或5年以下的青年律师在常规范继续教育之外都能有一个以技能为方向的轮训。鉴于每个行业都有应有一批骨干和领军人物的规律,管理部门应着眼长远,分层次地培养一批未来能担当重任的优秀律师人才。
(四)社会方面
1、国家的相关立法应考虑到对稚嫩的中国律师业的培育。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燕(陕西大唐律师事务所主任)对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律师伪证罪提议予以尽早修改。1995年全国律协接到的律师维权案件仅有十几起,而刑法修订后的1997年和1998年,每年达到70多起,其中涉及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的案件占全部维权案件的80%.另有数据表明,全国范围内有律师参与的刑事案件已不足30%,而且这一比例仍在下降。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则呼吁:应净化法律服务市场,保护年轻律师权益,以利于他们成长。本人认为,三大诉讼法也应进行相应的修改,赋予律师刑事辩护的豁免权,保护国际通行的律师出庭诉讼代理和刑事辩护的专属权。另外,国家应通过立法(至少是行政法规)提高律师准入数量和质量,在相关市场经济制度的设计上破除律师禁入障碍。
2、培养青年律师的法治精神,培育法律共同体。一个无所谓法治或法治被恣意践踏的社会不需要律师,一个司法不能独立的社会,律师的作用是聋了的耳朵。。摆设。当律师被看作是挑辞架讼的讼棍或是司法人员权力寻租的掮客时,律师,其实已失去了它原来职业精神。国家司法考试已施行多年,现在已经有条件在律师中选拨法官,当法律职业之间的壁垒被拆除,青年律师将当然成为未来令人敬仰的法官的摇篮。青年律师法治精神的形成有赖于国家在制度上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
3、对律师政治属性的肯定是引领青年律师成长的航标。从某种程度上讲,青年律师的成长有赖于国家政治文明的开化务实及司法独立的真正实现。律师职业从诞生之日起就有其鲜明的政治属性,现在社会流行律师是"社会中介"、是"挣大钱的行当"应当说与律师原有的属性相云甚远。维护私权、制衡公权仅是律师的品格之一,律师的特质在于精通法律、深谙民生疾苦、正义的守护神。提供政治上出路的可能性、政治使命的明确化,有利于青年律师职业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更有利于青年律师自我规制,从而达到严格自律、健康成长的目标。
结束语。雏嫩的中国律师面临着许多生存与发展的困惑,但困难、矛盾只是一种挑战,它决不会掩蔽13万中国律师在改革开放社会大舞台上放射出的熠熠光芒。寄希望于青年律师吧,他们是中国律师业的未来和希望所在。
这是一篇旧文,作者为XX省一位名为文永军的律师,文章写成于2005年。话说2005年我还没有进入律师行业,所以这位律师是我的前辈。但是当时我已经开始学习法律了。只是一开始对于律师的执业规划和定位并不清晰。文律师的文章写得很务实,即便是在十三年后的今天,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更新的阶段,但是文章里提及的律师行业的某些现象依然存在。我今天只谈一个问题,就是青年律师的成长。
首先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就是什么叫青年律师。我觉得不一定要明确定义多少岁以下的律师属于青年律师,这里的律师主要是指进入行业不久年龄偏轻资历尚浅的律师,这里就统称青年律师。这些人确系律师行业的主流人群。这些人大都是进入行业不久,或者刚刚毕业,二十几岁的人生背景,人生阅历尚浅,或者从其他非常不相干的行业转行而来,没有固定的客户资源,也没有娴熟的执业技巧。青年律师的成长,其实就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一个青年律师,他/她有足够热爱律师行业的热情,他/她有足够努力地去经营律师事业,他/她热爱学习,善于反思,勤于总结,他/她肯定会有所成长。如果一年不能有所成长,那么三年,五年,十年呢。如果十分认真努力去做律师,十年仍不能有所成绩,那么应该调整一下自己的定位和期望值。律师行业的门槛其实看似高,其实并不高,但是律师行业的二八法则是有很多原因造成的。其中,主要的原因还是律师自身的原因。当然其他的外部原因也有很多,但是,作为个体而言,很多时候,我们无法仅凭一己之力去改变世界,但是我们却可以仅凭一己之力改变自己。努力塑造自己,千万不要怀疑自己,也不要后悔选择了律师行业,更不要对律师行业甚至中国法治失望从而退出。当然,有的人可能会觉得我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毕竟别人的压力不是你能完全理解的,也有人认为坚持做律师很不容易,我认为,做喜欢的事情是不会有坚持的感觉,只有做自己不擅长或者不喜欢的事情会感觉到特别坚持,一直坚持不容易。
第二个问题,什么叫成长。凭什么认定律师成长了。律师的什么变化可以称之为成长。我觉得这个成长应该是多方面的,这种成长体现在不仅仅是年龄的累加和资历的累积,更多的是人的厚度和深度的增加。即在人的品格、专业能力等都有了质的变化,如果你有足够好的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创收能力自然就上去了。整天盯着赚钱,却不踏踏实实地做手头的事情反倒是适得其反。
总之,律师行业就是这么一个行业,偶尔有光鲜亮丽时候,也有苦楚难言的时候,当然,大多数时候就是平凡并不闪耀的日子。律师作为行业里的一员,其自身的发展固然和整个行业的发展是休戚相关的。但是作为律师,你不能奢望随波逐流,幻想着趁着集体大潮来临冲刷到阳光沙滩。更多的时候需要的是律师的逆流直上,哪怕你身处死水深潭,也得努力让自己泛起一点涟漪。彩虹总是出现在风雨后,所以,每一个立志于成为大律师的年轻律师们,你准备好为了这个理想奋斗付出吧。
第二篇:律师成长之路律师成长之路.txt结婚就像是给自由穿件棉衣,活动起来不方便,但会很温暖。谈恋爱就像剥洋葱,总有一层让你泪流。文刀不得不说:阁下在准备阅读这篇4万余字的博文之前,请允许文刀在此罗嗦几句。此文作者独行江南风,经本人查实就是如今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海船律师,为了尊重前辈的成果,特宣示原创作者。此文当初在天涯论坛是以帖子的形式发表的,当年的独行江南风忙里偷闲用文字记录了自己的执业历程和执业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困惑并在论坛发表供同仁和后生们学习借鉴。一经发表其风靡火热毫不逊色谢长宇律师的《在路上》。此文曾经在法法网上以《律师真经》改头化妆的形式发表过,但遗憾的是不全面。今整理出来呈现给即将进入律所和还在律所门前徘徊的新人,闲话少说,let's。go,看看当年的独行江南风所碰到的困境与困惑是不是就是你如今所面对的和面临的。
。。。本人在国内某中等省会城市执业,97年航空材料专业本科毕业,偶然考过律考,2001年开始执业,2004年创办律师所,现在所里有律师近20名,清一色的年轻人,业务在所在城市中等偏上,管理得到业内的认可,连续三年评为优秀所。作为一名年轻律师和律所负责人,7年来目睹了诸多新律师的风雨执业路,结合自己的实践和体会,有几个感想:
1、辞职前的思考
。。。我原来的单位是个大企业(在江苏无锡),本人做工装和工艺设计,纯粹的技术活,周围的环境也是清一色的大学本科生,但生活单调,忙的时候重复劳动,不忙的时候闲得无聊,领导的能力和方式难以被我接受,考过律考以后,瞒着在农村的双亲就辞职出来了,还向单位交了3000元违约金。但后来发现很多的新人因为工作好,不忍心辞职。有个女生跟我一起过律考,在国土局上班,父母都在司法机关,目睹了律师的生存现状,想了很久,一直不敢下定决心,去年还跟我联系,说想来我这里做律师,我说算了吧,你过了趟。有了资格证以后的矛盾心理每个人都会有,但是否出来做需要结合自己的性格、能力、实际情况而定。我自己觉得,兴趣和喜爱起决定作用;
2、律所的选择
。。。我辞职后先去了广东,下了深圳,感觉广东的生活成本太高,人情味太淡。因为我是非专业,也没有熟人,律所的主任对我很冷淡,说你来执业可以啊,我只管收管理费,自己找活干。那时候已经是01年,广东的律师也已经高速发展了。在深圳的一家所,见到了一个副主任合伙人,他的助手是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女孩,中南政法毕业的,她有律师资格证,给那位合伙人做点文案和案件的准备工作,每月1200,吃住不管。不忙的时候也很清闲,就在律师的办公室看看书。我辞职出来时候的满腔热情,全被深南大道的车流和喧嚣给淹没了,在深圳那一个月的时间里,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和无助。此后又去了广州,因为没有法学专业的学历和高学历,没有任何人理会我。
2001年6月,我去了我现在的这个城市,从来没有去过的城市。那是在出行前通过网络找的一家律师所。很小,只有6个人,所的主任年龄很大了,给了我一些承诺,口头说你来的话我们欢迎,如果生活有困难的话你要底薪也是可以的,或者借给你,总之你来了我会帮你。辞职近两个月了第一次有人这样跟我说话,我想都没有想就同意了。接下来就回无锡办理有关调档的手续,01年8月开始去所里上班,到当年11月,拿到了正式的执业证。律所很小,业务很少,难得有一个案件,主任的儿子儿媳妇老婆全在所里做律师,典型的家属所。除了他们家里人,还有一个内勤和一个大了一岁的女律师,也是外地来的。大家整天无所事事,就在办公室看书、聊天,中午都去吃面条。主任对原来所做的承诺只字不提,我去广东的时候把自己的积蓄都花完了,临行从湖南农村父母手里拿了3000元,现在回忆起父母当时的眼神和担心,依旧心酸不已。眼看着自己的3000元一天天减少,简直是心急如焚。上班后的几天,我去找了在该城市唯一认识的人,就是我父亲以前战友的女儿,这可能是我生活的转机。这位本来不相识的大姐介绍我去了这个城市的妇联,因为妇联经常有受害妇女来上访,原来本地有个女律师协助妇联接待,偶尔还能找到一两个离婚之类的案件。但那女律师因某种原因三个月内不能来,我可以暂时顶替她。因此,自来到这个城市半个月开始,我边一上班就去妇联的接待室帮助接待受害妇女了。妇联的工作人员很少,见我来帮忙,还高兴,反正也不拿报酬。我也觉得,比在办公室聊天要好。
。。。就这样做着律师,现在想想,当时选择律师所的时候真是不慎,有点冲动。一方面没有得到任何律师的指导和扶持,也没有得到经济上的支持,完全是自己乱打乱撞。现在想起仍然有心有余悸之感觉。要是自己总结经验和教训,我认为新人在选择的时候应该有一下几个选择的标准:(1)所的名气和规模不是唯一的选择。规模所一般都以非诉作为支柱业务,而非诉业务的来源很单一,新人很难直接揽到业务。如果一直帮大牌律师做非诉业务,与在公司做职员无异。再说,所里的名气和规模与自身的发展并没有必然的联系;(2)指导老师的问题。有一个好的老师可以事半功倍,可以让自己少走歪路。但实践中肯教新人的律师不多。很多律师带新律师往往不给对方接触到客户和案源。而把新人当作廉价的劳动力干活。比我大一点那个女孩后来去帮别所一个刑事律师做助手,每月可得2000-3000元,业务能力有很大提高,当时把我羡得要死。但后来还是放弃了,因为连续做了3年后,她的收入还是3000-4000元,没有自己的业务可做,后来回老家的城市去了。因此,老师只能提供业务的指导,开拓业务必须靠自己;(3)律师所的主任很关键,主任的素质和思想决定所的发展方向,也决定是否能给新人一个好的工作、发展环境。合伙人不团结、各自为政、相互诋毁的所均不是好所;(4)新人不要片面追求高端业务。基础的诉讼业务对新人来说是最好的锻炼,最能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只有做了大量诉讼业务之后,你才可能把非诉业务做好,才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律师。
我在那个家族所里工作到2003年底,没有得到老律师的知道,完全靠自己去适应、去熟悉客户。2003年底,我决定离开。。。。
3、新人上路
。。。新人独立开展律师业务很难,尤其是一个人来到陌生的大城市。2001年8月底我去市妇联帮忙以后,根本不知道如何找到案件。几天以后有一个青年妇女鼻青脸肿来到妇联,还带了个不满周岁的儿子。投诉说老公经常狠毒的殴打她,日子没法过了,来妇联寻求帮助。经过仔细交谈,才知道该妇女只有27岁,老公都四十多了,是个外来打工的出租车司机,二婚还有一个十几岁的儿子。两人结婚以后生了个小儿子,女方的父母都在香港定居,自己长得还不错。但丈夫不但不珍惜,还经常酒后或者赚不到钱的时候莫名殴打女方。我一直纳闷,怎么会嫁给他呢。我只好劝她,先去公安机关报案,她说警察认为是家庭内部的事情,不管。我说看来只有离婚才可以解除痛苦了。她说我就是想离婚,但老公不同意。我说只有向法院起诉了。她同意,但不知道请律师是不是很贵。我说我帮你带理的话只收600元,她说同意并答应第二天拿钱来。就这样我接到了做律师后的第一单业务。当时我对所在城市的道路不熟,自己买个俩破旧的黑自行车找不到方向,加之因为调档的原因还没有办好律师执业证,就与所里大我一点那位女律师合办该案,女律师是96年中央民族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早我半年来到这个所,原来在老家的石油公司工作,辞职后还得到了2万元的“买断工龄”补偿。而我出来还向单位交了3000元的违约金(管理等闲杂人员是不用交的,只有技术人员要交)。她家境比较好,每月家庭能补助她500元左右在这里做律师。我邀请她合办案件她很是高兴。然后我们俩就顶着南方9月火辣的太阳出去取证,取了几天,找邻居做笔录等,浑身晒得发黑,取得了一部分证据,去法院立案。立案窗口的法官有点欺生,反复刁难,一说纸不合规定,行间距、装订线有问题等,反复几次以后,终于得以立案。600元律师费,30%交给所里,还剩420,每人分得210元,这210元给我带来的喜悦不亚于现在买一套房子。
到01年9月的时候,我的经济情况已经很糟糕。仅有的3000元在交了三个月租金750元和100元押金、购买一张180元的床、买手机卡、交完220元的新律师上岗培训后所剩无几,最困难的时候只有700元,自己的房子租住在一所大学旁边,每天晚上就去学生食堂吃饭,限定自己每餐不要超过2元。这210元简直是雪中送炭。此后,来妇联咨询、求助的很多,我是不厌其烦地解释,拿不准的就找妇联的干部请示。有个妇女想要我帮助离婚,但不肯出律师费。我说你总要给我一点钱坐车吧,她给了我200交通费,我与女同事一般帮她,每人得100,很是高兴。就这样,在2001年8月到11月4个月中,我竟然接到了6个案件,自己的总收入达到了1600元。因为已经预付了房租,我的生活问题竟然解决了,还显得比较宽松。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卖命地工作也得到了妇联同志的认可。2001年12月初,原来妇联那女律师回来的时候,妇联同志说,这个新的小伙子(指我)也不错,要么你们一起接待。那女律师是有名的泼辣,也不在意这小地方,说他懂个屁,我懒的与他一起,让他做好了,看不做垮才怪。就这样,我得以在妇联继续做下去。。。。来妇联求助的人不少,每天也能接到很多电话,但能委托律师做案件的很少。一是很多就是家里长家里短的事情,不成案件,做做安抚工作就好了;二是很多人交不起律师费。我在妇联工作到2002年春节后,所赚的钱只能够自己的生活开销。02年春节会湖南老家,父母明显又老了很多,妹妹在深圳打工,车费贵没有回来,两个弟弟已经是上高中了,万一上大学学费如何解决。想想自己参加工作快5年了,没有帮家里做任何事情,为了做律师还从家里拿了3000元出去,真是悲从中来,不是滋味。2002年春节后,一次迟迟来到的机遇帮我解除了经济的后顾之忧。2002年春节后,一个做矿业的当事人家属经别人介绍找到我们主任,说其儿子在新疆抢劫,被乌鲁木齐警方拘留,想找主任办理这个案件。主任年龄大了,往返太远,问他儿子,他儿子说新疆太乱了,万一炸公交车怎么办。另外与我搭档那女律师也不愿意,最后问到我,我说我愿意去。跟当事人家属见面后,当事人家属说你虽然年轻,我们也同意,但你一定要尽力。我说你放心,保证让你满意。律师费是1万元,主任说只能给我2400元,我说没问题。因路途太远,当事人说可以坐飞机去,每趟来回机票4200元,去一次吃住你自己处理,我一趟就给你6000元,你看如何。我说可以。几天后,我启程前往新疆,来到乌鲁木齐这个遥远的、只有在地理书上看到过的城市。在乌市刑侦支队,我找到了办案的警官,要求会见当事人,警官说你等住吧。我等了4天,他才同意我见当事人。当事人是一个年逾20的小伙,本来家庭条件挺好,家里在新疆有投资,在乌市玩的时候花钱过头了,见乌市很多维族人倒卖外汇,一时起歹念对一维族人实施暴力抢劫,涉及金额近40万元,未遂,但是将受害人打成重伤。我见到小伙子后告诉他,你父母请我从老家赶来,你需要什么我可以帮你。案件还处在侦查期间,你耐心点。他要了一些生活上的用品衣服之类和一些钱,我先垫付给了他交给看守所。第二天去市场买衣服,要买纯棉的,因为看守所不能买拉链的衣服,纯棉比较合适,还有布鞋,因为不知道他穿的尺码,我还特意打长途电话问他母亲,他母亲因此感动不已,说我细心。办理完该案件后已经是6月初了,总共去了三次,每次都是坐飞机去,坐火车回。第一次去住了一天的宾馆后,找到一家石油单位的招待所,每天25元,还很干净。6月初在XX县区法院开庭,开庭前,我跟法官说,你可以多一点罚金,少判一点刑,他家条件挺不错的。后来就判了10年(最低)。家属很满意,回来后还给了个红包,里面有感谢费1000元。加上律师费和我节省的差旅费用,这个案件总共替我结余了10000元。有了这1万元,我心里有底了,不再紧张与彷徨,定下心来开创自己的律师生涯。。。。对于决心开始律师生涯的新人,第一单自己的案件是很重要的。很多人都是老律师给的案件。其实案件的来源无所谓,但关键要把握好机会,把案件做好,要把案件的当事人变成自己的潜在客户和宣传平台。只有你真心付出了,当事人才会真心感谢你,才会介绍亲戚、朋友来找你。即便你的案件输了,但你的付出还是可以得到当事人认可的。很多新人花很多时间去迷茫、去找案件,但真的有案件在手里的时候并没有花时间去做,从而使自己的客户做一个丢一个。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也有很多机会宣传自己。我曾经因一个案件去一个村委会(城中村)取证,开始村委会没有配合,我再三交涉,后来大家熟了,几个月后村委会因出租物业惹纠纷,还过来找我,我因此帮村委会连续做了几个案件,之后村委会又帮我宣传,介绍村民来找我。我敢说,在国内的
二、三线城市,采取稳步推进的方式进入这个行业是非常有效的。我自己有点感悟:(1)新律师一定要处理好找案子和做案子之间的关系,一定要花时间来把案件做好,这样你可以熟悉法院和法官,可以认识更多的当事人,接触到社会的各个方面,更快地进入角色。找案子不能心急,有机会的话多帮老律师做点事情,可以做他们不愿意做的小案件;(2)多加强理论学习,并结合实践总结经验。很多新人根本就没去法院办案过,也不熟悉法院的工作方式就案件的流程。有机会的话就多跑跑法院,没有事情的时候听别的律师开庭也是学习的一种方式。司法考试的书籍只是基础,考得过并不代表就可以办案了。虚心谨慎,勤学好问,见老律师比较忙的话可以主动要求帮忙,有无报酬均可。平时多花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