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心得陈颖茹 第一篇: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心得陈颖茹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心得 陈颖茹 在教育政策法律法规这一课程的学习中,我了解了各种各样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更新了教育观念,树立了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学生观,还深刻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高尚的人格。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终生受益的。 通过学习教师法,我知道了教师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
2、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及思想、文化、科学领域教育;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有意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等等内容。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成学生成长成才做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我国学校
3、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适时出台,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这对老师日常管理学生的工作中也提到了细致的要求,显示出了老师的责任与义务。 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但每一棵都有其不同的特质。在教学中要用不同的方法用心浇灌。在教学组织中要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热爱学习。用教
4、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课。作为教书育人的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只有学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人,有利于社会的进步的人。 第二篇:陈海香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学习教育法律法规 心得体会教师:陈海香年6月22日 2017 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这一年,在校领导的组织安排下,我校老师认真
5、学习了有关学校的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飞跃。学习中我静下心来,有的放矢地联系新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学校有着直接联系的相关法律法规,觉得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改进,需要提高,有必要作深层次的思考。 法制社会要求全体公民知法懂法,特别要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或集体的利益,运用法律指导自己的言行。作为老师当然要深刻理解相应的教育法律法规,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母法,以及教育部颁发的相关子法和一些条例。 通过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未成年人的
6、保护、义务教育法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通过学习,我知道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我们作为人民教师,在教育学生在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要培养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
7、,单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包括行动上的歧视和心灵上的歧视,比如在教学实践中,不批改差生的作业,或者根据成绩和表现排座位等都属于行动上的歧视;而对差生不管不问,态度冷漠,则是一种心灵上的歧视
8、。体罚实际上也有两种,一种是身体上的惩罚,如罚站、抄多少遍书等;还有一种是心灵上惩罚,也叫心罚,就比如语言上的讽刺和打击,对学生的冷漠等。研究发现,心罚比体罚对学生的伤害更大,往往会摧毁它们的意志力,使他们对自己丧失信心、失去斗志,丢掉了拼搏进取的勇气,这是非常可怕的。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使我深感自己做得还很不够,有时确实无意识地违反了教育法规。我们班有几个不大爱学习的孩子,经常作业拖三拉四,交上来的作业,要么是缺题少做,要么是一连几天作业堆在一起。更使人烦恼的事不接受教育帮助。我当时当学生的面说,你不交,不识错,我还不改呢。我这么做起不到什么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接下来的是学生他不交作业
9、的次数就更多了。通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我认识到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是剥夺了学生的学习权益,也是对学生心理的一种伤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心中装有法律,用教育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的教师,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不做教书匠,争做教育家。如今,学生的自主意识和维权意识在日益增强,那种对学生管理只有义务规范而缺少权利规范、片面强调学校权利而漠视学生权益、认为受教育者就应该以服从为主以及习惯于用道德评价代替对学生的法律评价的做法已越来越不适用。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发觉学生已经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学校的管理者也应
10、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管理学校,不断提升学校的品质。 第三篇:教育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法律法规 一、单项选择题 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 (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3、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 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
11、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 薄弱学校的建设。 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 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 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12、1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 法违反了(教师法)。 1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 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双赢”协作原则)。 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1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于199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1995年9月1日)之日起开始实施。 17、中华人民
13、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令公布的。 18、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 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19、(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 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 20、(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 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2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
14、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强 制性)特征。 2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14 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23.对民办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的是(学校董事会) 2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 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当地县教育局) 25.有的学校在学生手册中规定:“禁止男女生之间互访宿舍。”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男女 生不得无故进入异性宿舍。”
15、这一解释属于(目的解释)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 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来处罚。 27.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有可能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是(某市公安局) 28.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教育行政法规) 30.某寄宿小学派车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提出要上厕所,司机在路边停车5分钟,5分钟过后,司机没有清点人
16、 数就将车开走。小学生王某从厕所出来发现车已经开走,急忙追赶。在追赶过程中摔倒在地,将门牙跌落三颗。王某的伤害由(某寄宿学校负责)承担责任。 3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2006.9.1)。 3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 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3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收学费、杂费)。 34、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35、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
17、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 3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37、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3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 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39、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 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4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 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
18、当(引咎辞职)。 41、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 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2、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43、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4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4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 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46、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
19、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 政府)予以保障。 4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 全保障)。 48、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5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 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51、有关法律规定。“对使用特殊音响警报和红色回转警灯的警车,其它车辆应当避让。”这体现了行政职权的什 么特征。(强制性)
20、 5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14 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 54.王某担任某县高二英语教师期间通过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学校以王某服务期未满、学校英语教师不足为 由不予批准王某在职学习。王某欲以剥夺其参加进修权利为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是(当地县教育局) 55.有的学校在学生手册中规定:“禁止男女生之间互访宿舍。”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男女 生不得无故进入异性宿舍。”这一解释属于(目的解释) 58、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1、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9、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教育行政法规) 6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是(1986年) 62、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助学金制度的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63、按照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酌情减免(杂费) 64、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 违反了(教师法)。 66、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67、一名13岁的小学生未经父母同意,将一只价值500
22、元的手表送给同学做生日礼物,其家长可以要求受赠的学 生返还手表吗。(可以) 68、金某(15周岁)在课间因小事与同学沈某发生争执,金某一拳击中沈某头部,致使沈某倒地,送医院不治死 亡,问金某应当负刑事责任吗。(应负刑事责任) 69、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70、我国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有 (八)章六十三条。 二、多选题 1、中小学教师职业教育道德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 德规范)、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等。 2、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
23、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 3、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 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下列证明和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者教师 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和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材料证明。 5、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
24、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劳动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6、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 民族素质,根据(宪法、教育法),制定本法。 7、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8、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实际发展。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靠法制、靠制度)来保障”。 10、在实施“中小学继续教育工程”中,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放在突出地位。 11、法
25、律责任的类型有(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违宪责任) 13、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行政复议、教师申诉) 1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职责是(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问 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和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团结教职工支持校长正确行使职权;决定有关教职工福利的重要事项,监督校长和学校其他负责人的工作) 15、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有(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 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6、下列属于体罚学生的情形是(bc) a、让1-2年级的小学生一个生字抄写10遍b、王
26、某上课讲话,老师令其抄课文5遍c、李某等八人上自习课讲话,老师令李某等八人到学校运动场跑10圈d、体育课教师在课堂上为纠正某学生的不规范动作,令其反复练习4次 17、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有(权力和自由的广泛性、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权 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18、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定包括(法定监护、指定监护) 19、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是(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20、学校对高中生可以进行以下何种处分。(警告、记过、开除学籍)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 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27、应当履行(abcd) a、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b、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c、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d、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和(abcd)义务。 a、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 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b、关心、爱护全体学生
28、,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c、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d、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a、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b、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执时,代理其进行诉讼;c、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不管不问。 23、监护人的职责是(abc) 24、学生应该履行的义务有(abcd) a、遵守法律法规;b、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
29、为习惯;c、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d、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a、有组织机构和章程;b、有合格的教师;c、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d、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abcd) 2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和(abcd)权利。 a、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b、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c、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
30、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d、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7、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在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办理程序上的规定是(abc) a、适龄儿童、少年需免学、缓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b、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c、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d、应当得到省一级教育部门的许可。 28、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的要求是(abcd) a、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
31、府统筹规划,合理 布局。b、小学的设置应当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寄宿制小学设置可适当集中。c、普通初级中学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置,应当根据人口分布状况和地理条件相对集中。d、盲童学校(班)的设置,由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聋哑学校(班)和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的设置,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2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对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节应(abc) a、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b、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c、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教育教育就行。 3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32、进一步强调指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本上要(cd)来保障”。a、靠教育教师b、靠社会c、 靠法制d、靠制 第四篇: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在教育政策法律法规这一课程的学习中,我了解了各种各样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新了教育观念,树立了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学生观,还深刻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高尚的人格。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终生受益的。 通过学习教师法,我知道了教师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规章制
33、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及思想、文化、科学领域教育;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有意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等等内容。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教师法对此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
34、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
35、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所以我认为给予我们这些新教师上一节用法的课更有实际的必要。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
36、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成学生成长成才做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适时出台,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这对老师日常管理学生的工作中也提到了细致的要求,显示出了老师的责任与义务。 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但每一棵都有其不同的特质。在教学中要用不同的方法用心浇灌。在教学组织中要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
37、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热爱学习。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课。作为教书育人的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只有学法、懂法、守法,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人,有利于社会的进步的人。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一定要牢记教书育人的神圣天职,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全面贯彻教育
38、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层次,提高质量,精心教书,潜心育人。回顾自己二十几年的教书时间,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教师,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教书育人当成自己的天职。做到在教书中全面提升自己的素质,在育人中不断净化自己的灵魂。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丰厚自己的底蕴。提升自己的品味,自己在这方面还有很多欠缺,今后要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来充实自己,以便更好的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
39、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时存在问题的学生,要多方面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第五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心得 在本次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年活动中,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等教育政策法规。回想自己当学生的时候,那时没有法律的约束,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
40、业道德、凭良心,为了取得比较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采取了一些过激的行为,如体罚学生等现象时有发生,家长们都认为是老师对学生严格要求的一种方式。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育教学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正式形成,特别是教师法对教师的教学活动给出了明确的界定。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
41、、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需要给予纪律处分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为此教师法规定了教师体罚学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对于情节极为恶劣,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下面是本次学习的一些体会: 一、热爱祖国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依法从教 通过本次
42、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牢记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同时也感受到作为教师,应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方法。另外,作为新时期的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二、热爱教育工作,尽业乐教 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今后的实践。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专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应该要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43、。 三、热爱学生,关心学生,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工作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保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决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培育下茁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快乐和幸福中成长。 四、刻苦钻研,严谨治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不倦地吸收新鲜知识来充实自己,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不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楚,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习,不断进取。 总之,
44、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才能做好让人民满意的教师。第27页 共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