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海养老心得5篇 XX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 量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129号)精神,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
2、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立足本市实际,持续深化养老服务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健康养老意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履行兜底职责,保障基本需求,繁荣养老服务消费中高端市场,推进滨海宜养宜居环境建设,提高养老服务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确保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 -12确定。(市物价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政府全额或部分投资兴建的养老设施实施公建民营和公办民营改革,有条件的县区可将专门提供经
3、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企业。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公建民营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享受民办养老机构相关补贴政策。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式,鼓励实行服务外包。(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行业信息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机制,加强与自治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利用报纸、互联网、微信等公众平台,及时将相关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况向社会公示。鼓励第三方征信机构参与养老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建立多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惩戒机制,对诚实守信的养老服务企业实行优先办理、简化流程等
4、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建立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北海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补齐短板,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将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农村养老服务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区和农村建设规划,补齐短板,实现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均等化。 1.提高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各级各部门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开展老年人养老需求评估,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对接供求信息,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上门服务,不断拓宽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
5、水平,到2020年居家养老服务至少要覆盖70%的城市社区。整合社区公共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养老、健康、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服务。培育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支持个人创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嵌入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推行“离家不离亲”的社区养老模式,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方便亲属照护探视。(市民政局牵头,市卫计委、市文新广局、市体育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转型升级,到2020年,争取70%乡镇拥有一所集供养、寄养、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于一体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农村特困
6、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为农村低收入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结合城镇化发展和“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创建3个自治区级养生养老小镇。利用农村幸福院等自助式、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老年协会作用,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责任,组织开展邻里互助。依托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开展基层联络人登记,建立应急处置和评估帮扶机制。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者开展老年人关爱保护和心理咨询等服 -563.促进老年产品用品升级。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医、游和文化娱乐等需要,加快开发康复辅具、健身产品、食品医药、
7、服装服饰等老年产品,建设养老养生公寓、养老旅游度假村等中高端养老生活设施,推广对老年人机体功能康复、慢性病治疗等具有显著效果的民族医药产品和疗法,推进适合老年人的文化艺术作品创作。研发、制造为老年人服务的智能科技产品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推动财产保险公司为区内医药、康辅器具等健康养老产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流通及消费使用环节提供有效风险保障。(市民政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旅发委、市文新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养老+”融合发展。 1.推动养老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围绕我市优质旅游资
8、源、生态优势,以建设国际化滨海健康养老基地和新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休闲度假养生基地为契机,大力发展休闲养生健康养老产业、“候鸟式”旅游养老业、老年健康管理服务业、老年文化创意产业,推动形成养老产业集聚区。深化区内外交流与合作,建立异地养老合作机制,积极培育国际性养老服务市场,将养老服务业打造成为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发改委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文新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适老金融服务。规范和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保险产品,加大投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不设上限的意外险产品供给,满足老年人金融服务需求。鼓励银行业金
9、融机构将服务点延伸至养老社区、老年公寓等老年群体较为集中的区域。加强营业网点适老化改造和助老设备、无障碍设施建设,开辟老年客户服务专区、服务专窗、绿色通道等便捷服务。强化老年人金融安全意识,加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力度。(市金融办牵头,市银监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支撑,增强政策保障能力 通过完善规划、土地、人才队伍、财政支持和投融资等方式,为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养老服务。 (一)加强统筹规划。 坚持科学规划,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的原则,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化规划、区域规划等相衔接
10、,系统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护理型养老机构,扩大面向居家社区的养老服务资源,逐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市民政局牵头,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土地支持政策。 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业设施建设标准,规划养老服务业产业布局,将各类养老领域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安排新增建 -910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等未来收益权融资业务,支持发放融资性担保公司、政策性担保机构担保的养老服务业贷款。探索金融机构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非公益资产发放抵(质)押贷
11、款。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作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扶持产业、重点民生工程和绩效考核范围,高位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养老服务的行业规范和业务指导,做好主体培育、市场调节、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给
12、予大力支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总体规划,积极争取项目资金;财政部门要在支持社会养老产业发展及各项养老保障资金上继续给予支持;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协议管理工作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进程;规划部门要做好规划,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和规模;国土部门要落实好用地政策,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老龄部门要运用自身优势,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形成制度合力。其他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应工作。(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
13、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服务监管。 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安全的定期检查,依法查处养老服务中虐老欺老行为以及养老机构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全市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自治区级系统对接,完善全市养老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监管和统计监测。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信息监测、政策宣传和风险揭示。严禁以举办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严禁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改变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对骗取、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养老机构或个人,取消其补贴资格,依法追缴已经拨付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决履行“一岗双责”,积极主动地担负起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稳定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管辖、谁服务”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的服务、卫生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一抓到底。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养老机构消防监督工作,建立定期检查机制,严禁养老机构更改、堵塞消防通道,严防发生消防事故。 (市民政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北海银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14-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