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春明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摘要)(2008年1月22日) 一、充分肯定2007年全省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支柱产业作用更加突出。 (二)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三)民生工程取得显著成效。 (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开创了新的局面。健全规划监督机制,进一步促进规划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以规划督察为重点,加强规划监督管理,大力推行规划督察员试点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科学的规划与实施,优化了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建设朝着协调、健康、有序的方面发展,以城带乡、城市反哺农村的作用明显增强。“百镇千村”示范工程扎实推进,促进了全省社会
2、主义新农村建设。全省重点镇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9.5亿元,示范村完成投资5.2亿元,分别比上年度增长13.1%、20.9%,新启动的500个示范村全部完成了村庄整治任务。 在看到城乡建设工作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还不够,规划的监管还没有完全到位,违反规划随意建设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行业改革的力度还不够,影响了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城市公用事业的快速发展。三是建筑业市场主体偏少,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建筑企业品牌还不多。四是房地产市场还不够规范,房价上涨的压力比较大。对于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尽快采取有力措
3、施,在实践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切实做好2008年城乡建设的几项重点工作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前不久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对全省经济发展形势作了深入分析,明确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了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全省建设系统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今年城乡建设各项任务。 (一)精心组织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首次在国家层面的立法上明确把村庄纳入规划,把城乡综合一体统筹考虑,将原来的城乡二元法律体系转变为城乡统筹的法律体系,对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4、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宣传贯彻这部重要的法律,当前要做好四项工作: 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尽快改变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单打一”建设模式,尽快改变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无序、浪费土地、基础设施缺乏的落后状况。下大力气建立统筹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努力做到依法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充分发挥城乡规划龙头作用。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有效调控和引导城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切实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坚决杜绝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行为。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提高城乡规划设计的
5、质量,注重下位规划必须符合上位规划,以及各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和协调,特别要重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使城乡规划具有科学性和可操性。 三要端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明确城乡建设重点。城乡规划和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一蹴而就。要保持清醒头脑,克服急躁情绪,充分认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在城乡建设中的盲目攀比、急功近利倾向,坚决反对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的规划建设中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妥善处理XX县区开发与旧城改造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在乡村规划建设中,从
6、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优先安排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以及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用地,优先安排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规划建设。 四要抓好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城乡规划法律意识。首先是我们各级建设系统的同志们,特别是规划主管部门的干部职工要学深学透,其次各级政府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也要认真研读法律条文。省建设厅要会同相关部门商定举办规划学习研讨班,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市)、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各级政府充分认识到城乡规划公共政策属性,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对城乡规划工作负总责,依法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支持和促进城乡规划工作发展。各级政府和建设、规划部门的同志要做崇尚规划法律、尊重规划法律的宣传倡导者,要做遵守规划法律、严格规划执法的模范实践者。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