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察法读后感20篇 文秘网是专业的范文写作网站,每日更新大量热点文章。同时,我们有一支专业的写作团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原创文章定制服务。如果下面的范文没有合适的,您可以通过企业qq:4000121855或者写作电话:400-012-1855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最优质的一对一服务。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是全体党员都应严格恪守的一把标尺。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
2、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察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是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再动员、再部署,为这项重大改革在全国推开指明了方向。 我们要把学习监察法和学习党章、宪法联系起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作为一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肩负着为国家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神圣使命,我们更应时刻校准作风建设航标, 我们要潜心领悟监察法精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认真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要求,坚决防止以
3、案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每位党员干部必须正衣冠、做表率,讲务实、守信用,严用权、多律己,敢担当、常自省,加强学习,善始善终,将监察法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履行党员领导干部的崇高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一部直面问题、顺应实践的反腐败工作基本法。我们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开监督、调查、处置,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反腐在
4、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承诺,对世界的宣示。反腐败是我们党长期面临的任务,绝不会是一阵风,每个党员都应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把纪律挺在前面,牢记理想信念,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守党章党规,廉洁从政,全心全意地去为人民服务。 【二】 4月12日,xx区纪委举办学习贯彻监察法专题培训会,邀请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马xx述授课辅导。培训以视频连线教学为主,全区各部门、街镇、经济板块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及主要工作人员集中“充电”。 培训从监察法“是什么”,我们具体“怎么办”讲述实际意义和具体内容,管用、解渴。在现场听了讲课后
5、,xx城管委会纪工委书记何琼表示,马主任讲课生动真实,不仅对监察工作有了理论指导,教授了具体方法,使我们工作实操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xx城管委会对相关培训内容立即安排向纪工委成员进行了传达,并展开了学习讨论,总结出三点要义: 一是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培训中马主任反复强调:纪检检察机关的任务与过去不一样了,纪要审查违纪问题、又要调查违法犯罪问题,既要用纪言纪语、又要用法言法语。监察法中明确了12中调查措施,大家可以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明确各项调查手段的审批程序、工作流程,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 二是要坚持对所有形式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检查全覆盖。监察法明确监察机关对6类
6、“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所有党员和公职人员实行监督监察。马主任对公职人员的范围也做出了详细的解答,给我们具体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人民是党领导和执政的力量源泉,做一切工作都要顺乎人心、一心为民。现在群众对腐败问题意见很大,要保持高压态势,为民纪检监察人员要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效取信于民。要让群众参与,从群众中获取信息、汲取力量。 【三】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关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 根据宪法制定监察法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创新和完善国
7、家监察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我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任务,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从严自律作表率。要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以学习宣传实施监察法为契机,立足新起点,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刻把握监察法颁布实施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零容忍,要在学思践悟中磨砺党性心性,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
8、结合,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庄严承诺,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对监察法起草过程、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监察法主要内容等重大问题的说明,蕴含着监察法的立法本意和精神,有助于我们透过条文看本意,加深理解监察法的精神和要求。 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为监察法制定、实施提供了宪政依据;监察法的实施,需要与党纪党规及其他法律相互衔接。学习监察法时要与学习宪法、法律以及党纪党规结合起来,要将宪法、法律、党规党纪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整体研读领会,通盘掌握运用。 监察法是我们今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最重要的法律依据之一,纪检监察工作应当
9、严格遵守监察法等法律和党纪党规的相关规定。必须把学习领会监察法与本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学用结合,相互促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要从严自律作表率。要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以学习宣传实施监察法为契机,立足新起点,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刻把握监察法颁布实施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庄严承诺,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施行以来,作为一名水利执法工作者,我认真学习了监察法,浅谈几点心得: 第一,监察法的制定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又一次重大进步。监察法的制定,
10、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步骤,是创新中国特色监察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是我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在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 第二,监察法的颁布施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开创新时代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原文学习,不仅进一步加深了对监察法的理解和把握,为今后开展水利执法工作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支撑,而且使我更加深刻认识体会到,作为一名水利执
11、法人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章、宪法、水利法规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认真履职尽责,把水利执法和监察贯通起来、有机统一起来,为水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作为水利执法人员,我们应常怀一颗“知识恐慌”的心,主动思考研究工作方式方法,敢于破除基层纪检和水利执法工作“瓶颈”,转思想,改作风,明职责,出实招,干实事,重实效,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深入群众去发现问题,依据客观事实去分析问题,及时高效解决问题,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充分履行纪检监察和水利执法两大职能。 【五】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
12、和国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是全体党员都应严格恪守的一把标尺。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察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是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再动员、再部署,为这项重大改革在全国推开指明了方向。
13、我们要把学习监察法和学习党章、宪法联系起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作为一名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肩负着为国家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神圣使命,我们更应时刻校准作风建设航标, 我们要潜心领悟监察法精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认真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要求,坚决防止以案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每位党员干部必须正衣冠、做表率
14、,讲务实、守信用,严用权、多律己,敢担当、常自省,加强学习,善始善终,将监察法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好地履行党员领导干部的崇高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一部直面问题、顺应实践的反腐败工作基本法。我们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开监督、调查、处置,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反腐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中国共产党对人民的承诺,对世界的宣示。反腐败是我们党长期面临的任务,绝不会是一阵风,每个党员都应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15、把纪律挺在前面,牢记理想信念,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守党章党规,廉洁从政,全心全意地去为人民服务。 【六】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不仅是国家在反腐败层面的最新法案,更是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基础性法律,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法案的颁布执行必将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我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的法律内容,深刻领会国家监察法的精神实质,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充分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我院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监察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 一、时刻牢记纪检监察干部身份 身为纪检监察干部,便决定了我们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
16、、敢于负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性。为此,我们必须时刻牢记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检监察机关是我们党的纪律部队,我们必须铭记我们的职责与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深入推进。二要做群众的贴心人。我们必须始终恪守党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期盼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监督执纪问责来切实维护人民利益。三要敢于担当,有责就是有担当有作为。我们要真正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主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四要带头守规矩。我们带头要敬畏法律,敬畏党纪,敬畏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处处做遵守党纪
17、国法的表率。 二、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时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正确看待对纪检、监察工作,并时刻将纪检、监察工作贯穿到单位各项工作中,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研究和把握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科学性,打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三、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涉及对人和事的处理,必须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纪律规定为准绳,坚持原则,勇于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让干部职工在“不敢腐”
18、的基础上,树立“不能腐”和“不想腐”的意识,并紧紧抓住用权、花钱、管事等关键环节,健全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和相关机制,全面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努力推进权利的公开透明。同时,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职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 四、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下大力气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明确惩治重点。并紧密结合当前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及“新四风”的十种表现,着重整治和查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涉及农村
19、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基层腐败问题,特别要盯紧干部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等违纪行为,使群众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五、持续推进党风政风建设。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政风是防止和克服腐败现象的重要防线,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把维护党纪政纪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在履职尽责做好党风廉政监督责任各项工作的同时,督促单位落实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相关工作,并注重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将廉政教育与专题教育活动、单位
20、业务学习等其他教育内容有机结合,积极通过文件学习、交流研讨、警示片教育等方式不断丰富廉政教育形式,提升教育效果,注重加强对干部职工日常纪律遵守情况、八项规定遵守情况等党纪国法纪律遵守执行情况,不断提升干部职工防腐拒变能力。 总之,我们纪检干部只有严格要求自己,打铁还需自身硬,才能更好的监督别人,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七】 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监察法的出台显示了党和国家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坚强
21、决心。党的xx大以来,空前的反腐力度使一大批腐败份子纷纷落马,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有些人想腐而不敢腐,有些人暂时没有腐。监察法的出台体现了反腐败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体现了反腐败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的转变,体现了党和国家强力反腐的坚强决心,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赋予了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监督、调查、处置的权利,使公权力的行使处于监督监管之下,这既是党和国家的意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必须要强化法治思维开展学习,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学促进、以学促干,树立红线意识、底线
22、思维。 一、加强学习,方可自敲警钟。作为基层普通工作者,主要一点是要自觉提升防腐能力,不时给自己注射防疫。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学习,才能至始至终始终保持以党中央一致,才能依法办事。自我教育,警钟长鸣,才能时时提醒自己,才能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从思想上预防腐败产生。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那就要珍惜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懂得珍惜,不断学习,不断进取,才不会越红线,跨入腐败的门槛,步入罪恶的深渊。 二、自觉履职,方可清心寡欲。一切腐败行为的产生,首先是他的工作态度问题,一个走上贪腐的人员,可能想的就不是为人民履职的问题,而在思想上存在得过且过,他们一心谋“事”而不干事,总是搞团
23、团伙伙,搞拉帮结派,以权压人,用人一家亲等。有这类思想的人总是发挥不了为群众服务的主观能动性,也不可能安心履职,更谈不上为民办事,从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只有自觉履职,把身心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投入到为群众办事中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才能消除私心杂念,去除心魔。清心寡欲,方可廉洁奉公。 三、提升素质,方可维护监察法的权威。通过学习监察法,对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性质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学习监察法的目的在于依法办事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受人民欢迎的基层工作者。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坚决与违法
24、违纪行为做斗争。苍蝇会悄悄滋生,追根溯源,就是监察力度不够,缺少正义举报,提供线索。要使苍蝇无处躲藏,就得全民参与,四处阳光。监察全覆盖,就要求每个同志勇于举报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社会环境。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将全面依法治国推向新境界,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 【八】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一部专门的反腐败法,这部法的出台是中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
25、察法9章69条,对监察工作原则、对象、职责等进行了明确,实现了监察全覆盖。监察法第三章第十五条明确了监察范围,规定对六类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实现了监察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察法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统一纳入监察范围: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
26、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等都是监察对象,补齐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实现了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监察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在第四章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权限,包括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12项措施。依法赋予监察委相应的监察手段,有利于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确保监察工作顺利进行。十九大报告指出,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由于监察委调查案件的特殊性,他不是按照
27、刑事诉讼法来行使侦查职能,也不是按照过去的行政监察法行使一般意义上的调查职能,而是一个全新体制,需要行使比较全面的调查权,所以要赋予它有效履行职能的措施和手段,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调查措施就是留置。用留置措施取代“两规”,并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留置的对象是谁、留置的具体方式方法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充分体现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监察法采取综合立法的方式,强化对权力行使的全过程监管,包括教育、管理、监督、调查、处置等,为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制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监察法的通过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
28、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工作干部,通过对今年两会会议精神和监察法的学习,使我对国家现状有了深刻而又清醒的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以监察法为指导,在思想上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做到尽职尽责,恪尽职守,自觉抵制腐朽思想和不正之风的侵蚀,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工作上积极深入学习监察法和两会精神,及时更新知识储备,提工作效率和高业务水平。在生活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鞭策鼓励自己,为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九】 按照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知(城纪办发【2018】7号)的要求,县委农工部
29、高度重视,丰富学习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国家监察法,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带头学。4月28日,县委农工部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就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组织了学习。部长梁刚同志主持会议,纪委书记谢葑春同志领学了国家监察法全文,并就立法的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纪检干部如何熟练掌握运用国家监察法开展工作,进一步聚集自身使命职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落实进行了讲解。部长梁刚同志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自学国家监察法全文1次,并于5月13日再次召开党员干部会议,每名党员干部就学习国家监察法心得体会进行交流,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内涵精髓,
30、着力提高贯彻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不拘形式,党员干部深入学。自学习最新修订的国家监察法活动开展以来,县委农工部广大党员干部采取自学、讨论学、观看中纪委网站推出的“带你了解监察法”微视频和“监察法释义”、纪委书记讲廉政党课等多种形式,认真研读原文,逐条逐句学,并采取知识测试的形式对学习的效果进行检测。通过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确保了广大党员干部取得良好学习效果,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法治思维,增强廉政从政意识。 更重于行,推动工作追赶超越。县委农工部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法,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管,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谈话函询等方式,切实让“红
31、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规范高效开展作风建设,建立情况和问题报告反馈制度,确保行使监察权取得良好综合效果,以过硬的工作作风不断推动各项工作追赶超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稳妥推进,重点环境整治6+9长效机制初见成效,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风景线建设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得到了所在镇党委的一致好评,部门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运行。 【十】 2018年3月20日受期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获得通过,上升为国家法律。毫无疑问,它的出现标志了:党的xx大以来,历经数年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伟大实践尘埃落定、终告有成。监察法的出台和正式实施更是“开启了国家反腐败立法大踏步向前的新征程”
32、。 行动最能说明问题,未来我们将以“法律”和“正义”之名进一步涤荡腐败的罪恶,犁除滋生的根基,还朗朗乾坤于清明。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新时代中国的新征程,承载使命、牢记重托、稳步前行既要有灵魂者内心炽热的信仰与精神引领,也要有不避贵贱的钢纪铁则相伴而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宗明义的成为了监察法的覆盖对象,在监察实体与监察程序上“精巧”的设计与安排做到了无缝对接、合二为一。一部法律包容公权者百态,把党对群众至真至善至诚的承诺与自律自警形象完整的用法律的语言表达了出来,既管用、也好用。 国家监察法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使各级监察委明确了职能职责和监察范围,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监察法充分体
33、现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 【十一】 牢底线,敢作则,严于律已。一直以来,反腐败斗争都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进行自我净化,夯实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监察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反腐败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党内监督未覆盖或党纪党规不适用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依法监察,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开启了国家反腐“监察全覆盖”的新征程。 监察法中“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明确了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彰显了党“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决心。作为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如何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34、任落实,更好地发挥党建工作引领值得深思。一要坚持不懈抓好思想建党,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平常监督立足于早,着眼于小,要多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提醒,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三要坚持不懈抓好监督执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变化。四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在原则问题上,敢于动真碰硬,真正把制 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不断强化执政问责的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学至于行止矣。”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在贯彻实施上狠下功夫,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高标准
35、、严要求,循序渐进搞好学思践悟,以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二】 监察法的制定与出台,对于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为反腐斗争的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实的双翼。 监察对象全覆盖。党内监督全覆盖,必然要求国家监察全覆盖,因此,监察法将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统一纳入监察范围,由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监察。填补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实现了监察对象全覆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
36、机统一,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举报主体多元化。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内外监督相结合。纪委和监委合署办公以后,是否会成为最大的权力机构,如何对监委进行监督和制约已成为重点讨论的话题。然而,监察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领导本身就包含着监督,对监委第一位的监督是党委监督。同时,各级监委会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37、的监督。此外,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既相互配合也相互制约,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将监察机关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监察机关始终在严格的监督制度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监察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为反腐斗争开创新局面保驾护航。 【十三】 近期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学习,我有两点感触颇深:一是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二是对严惩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态度。这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实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将为新时代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重要政治和
38、法治保障。作为一名单位的纪检组长,对监察法在基层的实施直至落地生根,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责。下面我结合自己工作实际谈几点个人感想。 首先,要提高政治站位。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提高自身站位。必须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要把遵循并巩固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坚如磐石”不动摇作为所有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学深悟透国家监察法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结合日常工作和典型案例,反复咀嚼、学习吸收。我自己也积极参加了县委纪委组织的理论考试,又动员身边的同志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知识竞赛。在准备参加理论考试
39、和知识竞赛期间,我和他们一起比着学,采取互相提问,难点讨论交流等形式促进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党章知识的学习提高。 其次,要敢于较真碰硬。要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按照监察法的要求对单位公职人员监督问责的全覆盖。严惩单位公职人员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始终坚持严明纪律不留“特区”、查纠“四风”不留“盲区”、惩治腐败不留“禁区”,一刻不停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公向纵深发展。紧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时刻关注身边同志的新情况、新动向,勇于和善于开展明察暗访,开展监督检查,一旦发展问题,对违纪事实,立即采取追责问责措施。做到查处问责一个,警醒挽回一片,既要当好“啄木鸟”,又要当好“护林员”。
40、 最后,要提高自身免疫力。强化自我监管,锻造忠诚卫士。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更应担当先行,率先垂范。要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新要求,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保持敬畏之心,强化自我监督,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同时,要加强对身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严防“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十四】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消息传来,立即引起了干部的强烈反响。大家纷纷
41、表示,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全市各级干部都开展了学习监察法,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 监察法把党的xx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将监察纳入法制化轨道,监察体制越完善,监察覆盖面越广,就能越好地维护群众的利益。要深刻把握监察法颁布实施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做勇于自我革命的“头雁”,严格自律的标杆,以更高标准
42、、更严格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制定监察法,进一步构筑完善的监察制度体系,是探索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重大创新之举。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具有里程碑意义。国家监察法审议通过和颁布实施,使各级监察委明确了职能职责和监察范围,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切实抓好监察法的贯彻落实,自觉维护监察法权威,遵守监察法各项规定,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要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维护人民利益;要强化自身监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严防“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监
43、察法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必将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立法是党和国家大事,我们党员们一致都在关注。监察法充分体现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是民心所向、民意所归。我们能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真是发自内心地支持。 【十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正式颁布施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学习监察法,要认真领会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云南的
44、调研讲话,“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认真研究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 新时代,在政治学习上提高思想认识。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纪检监察机关最突出、最鲜明、最根本的特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学好监察法,是开展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功,要把这项学习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上来,从讲政治的高度上来提高思想认识。要一体贯彻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
45、接,促进全面融合。 新思维,在纪法衔接中强化监督责任。监督虽然就两个字,但却重如千钧,因为这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是党章和宪法所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要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前移监督关口,把审查的政治性和调查的法律性结合起来,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与公检法等机关的相互衔接,精准发现问题,强力惩治腐败,形成有力震慑,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新局面。打破原有的旧思维,深入学习监察法,加强对纪检干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以集中学习、分组讨论等方式学习,以撰写学习心得和闭卷考试等方式督促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干部对纪法衔接的融会贯通。从而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监督,充分发挥监督
46、的“发现、预警、提醒、教育”功能,坚定不移地守住反腐败斗争阵地。 新局面,在探索实践下积极履职尽责。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新局面下,监督全覆盖得以真正实现,监督也具有更强的辐射效应和震慑效应。县监委挂牌成立后,坚持依法履职,积极探索使用各类调查措施,加强实践验证,推进流程磨合,有效开展监察调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惩治腐败工作。特别是对扶贫领域加强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运用法治思维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精准监督助推精准扶贫。根据省市纪委监委的要求,严格审批程序和操作规范,按照能试尽试、全要素使用原则,全面审慎、迅速依法开展监察调查工作。继续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不断
47、探索实践监察工作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反腐。 【十六】 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国家监察工作进一步进入法治轨道。监察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监察法。监察法的出台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必将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坚实的基础,对监察体制改革产生重大深远的影响。这既是我们实现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举措。 实现监察全覆盖,监督无死角。党的xx大以来,党内监督得到有效加强,监督对象覆盖了所有党组织和党员,但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监察法将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统一纳入监察范围,实现了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同时,丹阳办事处正积极探索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