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飘读后感20XX年字 (一) 文/斯嘉丽 读罢全文,斯嘉丽,这个漂亮,倔强,不屈,敢于向生活挑战的人物形象便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中。当然全文也渗透了作者对战争的厌恶与不满。 斯嘉丽天生的好身材,又十分漂亮,加之她家有一个大农场,百多个黑奴。她真正称的上是一位锦衣玉食的千金小姐。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打扮,在舞会上如何展示自己,让自己的锋芒遮盖其他人。或许有不少人不喜欢她的这种张扬与傲气,而事实上在一些时候又很多人缺少的就是那种霸气。但是锋芒毕露的人往往在不经意间伤害离他最近的人。她的妹妹苏伦就一直对这个姐姐恨之入骨,总是怪他占去了所有的光芒。可斯嘉丽依旧我行我素。其实那又如何,人家的窃窃私语与你何干
2、。走自己的路让人家去说长道短。更何况她还有着青春的资本去展示自己。 她不像那些所谓的上等女人,事事循规蹈矩,迫于世俗的观念而隐藏自己的感情。爱就是爱,恨就是恨,她敢于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敢于向心爱的人吐露心扉,即便是不好结果,她也义无反顾。 只不过有时候她的倔强像一个孩子,事实上,她那时也不大,仅仅十七岁而已,为了赌气竟然匆匆将最近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而后不久又称为寡妇,且还带着一个孩子。那时的生活对她来说简直是地狱。没有漂亮的衣服,一天到晚只能穿那黑色的丧服,不能参加舞会,因为她是寡妇。她简直要被那一切的一切所窒息。幸好她有机会来到亚特兰大。当她看到那繁华的市区,喧闹的街道的时候仿佛被注入了
3、新鲜的活力,她想这里才是属于自己的,就应该朝气蓬勃,充满激情。 那里的人们为了他们的主义而努力,斯嘉丽才不关心什么主义,她不喜欢战争,但也不认为自己和那些主义有什么关系。或许有人认为那是冷漠与无情,可事实上与那些疯狂,盲目而又自大的人们相比不是更理智一些吗。 她不喜欢战争,不喜欢战争将她的爱人拉上战场,不喜欢战争造成这种混乱的局面。因为战争她要面对这些伤员,面对那些令人恶心的虫子,苍蝇,甚至是烂疮。而更要命的是当战火逼近亚特兰大时她却无法离开。在战火中,为了曾经的诺言,她要照顾媚兰。面对临产的媚兰,没有大夫,没有接生婆,没有奶妈,无可奈何,她只能自己来了。有时候生活的逼迫往往使人更加的坚强,万
4、般无奈之下,经过长时间的努力总是时成功了,她累的简直要虚脱了,但是看到母子平安,她也欣慰的笑了。 之后时不断袭来的恐惧和不安,她先要回家,向妈妈。于是经历种种的困难,白瑞德帮她找到一辆马车,带上气弱游息的媚兰,踏上了那危险的回家的征程。 当途中白瑞德扔下她们而离开时,她简气的要疯了。但是当她看到快吓傻了的普里茜时她意识到自己不能这样,只有自己平静下来才能让她们震惊,而她们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了。眼泪只能往回流,纵然内心在哭喊也要强迫自己镇静下来。她知道自己的责任,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回到塔拉时,更多的时震惊与伤心,感觉自己处于崩溃的边缘。但是面对神志不清的父亲,病弱的妹妹还有那虚弱的媚兰以及那些
5、忠诚的仆人时,她强烈的意识到塔拉只能自己了。那时她时多么的想母亲,可是根本没有时间容得自己大哭一场,甚至不敢让自己去睡觉,怕一下子几天起不来,那家人怎么办。一夜之间,她由一个乖巧的大小姐变成了一个冷漠严峻的少妇。不管怎样她要为一家的生计忙碌。此时,什么马车,舞会,漂亮衣服,都早已抛到九霄云外。面对生活的巨变她没有茫然不知所措,也没有去哀求别人,靠别人不如自己,她要用自己的双手养活家人,救活塔拉,那份她无别热爱的土地。 生活之中总是会发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或多或少,或好或坏。不管怎样,那要看我们时如何去面对,面对那种种的挫折我们应无所畏惧,更不要徘徊彷徨,相信用自己的双手可以去创造生活改变命运
6、。 功夫不负有心人,塔拉在她的手里一天天的好转。人们脸上也有了少有的笑容。可随之而来的确实北军的有一次扫荡。她愤怒却也无奈,迅速的指挥全家转运食品牲畜。不想刚刚缓过气的塔拉再一次的遭受毁灭。不想自己的亲人再次挨饿。这时的她少了一份冷静,全然没有了那种慌乱。她不想离开塔拉,面对蜂拥而至的北军,翻箱倒柜,她没有恐惧,而是高昂着头颅盯着他们所做的一切。可是她的内心却愤怒不已,恨不得一枪打死他们。 一切可以重来,她对生活依然充满信心,纵使生活使他失去了红润的面颊,柔嫩的双手,当看到全家好好的生活她也感觉很安慰。 塔拉总是不停的面对总总的磨难,不久的日子,又一次的灾难。她为了塔拉,嫁给了弗兰克(妹妹的男
7、友)。她这样做也是为了塔拉,但是要承受妹妹犀利的指责,还有周围人的流言。但是只要能够救塔拉,她什么都不在乎。有些时候为了得到一些东西就必然会失去很多,但是只要值得那就没有什么不可以。 她不甘愿平庸的做一个家庭主妇,她不希望贫穷永远伴随自己。她相要靠自己的努力去赚钱,去养活塔拉。于是她做了很多女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经营锯木厂。她知道那是一个商机,她也十分努力的去做。她的成功容乃公很多男人自卑,让很多女人嫉妒。 她的那种勇敢与机智让人佩服。其实现在的社会不也正如此吗。竞争激烈,弱肉强食,谁有能力谁就能够赚钱,谁就能够生活的更好。 再一次想起那本书仿佛能够看到斯嘉丽那冷漠犀利的眼神满含着倔强与不屈。
8、 媚兰 她是一个高尚的女人,她是一个伟大的女性白瑞德这样评价她。而斯嘉丽则轻蔑的认为她是一个傻瓜,只看到别人的优点。其实在很长的时间里斯嘉丽都是仇视她的,认为是她抢走了自己的维希礼。而媚兰却一直她当作自己的亲妹妹。在她刚刚到亚特兰大的时候事事都替她着想,忍受她莫名的脾气与叫喊。还责怪自己不该老提查尔斯而惹她生气伤心。媚兰的大度与忍让无不让人佩服。她那种为人处事的态度,温柔种透着刚毅。 当斯嘉丽拿着手枪面对那个北方士兵时,虚弱的她也拖着军刀在声援斯嘉丽,虚弱的身躯却有着不同一般的坚毅的灵魂。后来斯嘉丽也说其实媚兰一直都在拿着军刀支持我,保卫我,助我战胜困难,替我平息流言,像母亲一样呵护着我。 她
9、用瘦小的身躯包容着一切。人们都爱找她说话,聊天,她总是乐于帮助别人,无私的奉献自己的一切。她成了亚特兰大的一道特殊的风景,一种风范无人可及,那与金钱和地位无关,而是一个人的品行,她那高尚的品德无不令人折服。 时间可以退去青春的容颜,岁月可以风蚀曾经的荣耀,但高尚的灵魂却可以穿越时空,依旧璀璨的绽放在历史的天空。 (二)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
10、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
11、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
12、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
13、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
14、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
15、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