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局内务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干部作风活动,进一步有效巩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成果,提升办事效能和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县局成立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胡礼锋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罗成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督查范围 各分局、机关各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 三、督查时间安排 经县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从2012年5月起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督查,由县局各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实施督查工作。 四、督查内容 五、督查要求 1、县局督查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
2、责的方法,主要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反馈的方式进行。 2、各单位接通知后,请对照督查内容做好自查工作,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3、在每季度工作督查中,各部门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创造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或办法。 4、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县局将印发督查通报,并作为对各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5、各分局、机关各部门要积极做好迎接市局的各项督查工作。凡发生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诫勉谈话的暂行规定和市工商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一是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在全局进行通报,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二是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违纪违规性质严重、态度特别恶劣、负面影响较大的,经查实后对责任人实行停职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责任人所在部门主要领导实行问责。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