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卫生室资金分配方案 关兴镇2013年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村卫生室资金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明确村卫生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做到任务与经费挂钩,充分调动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的积极性,根据乡村医师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任务不少于40%,同时保证村卫生室所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不少于40%的指导思想,结合实际,具体分配标准如下: 1、居民健康档案。8元/份。 2、健康教育:(1)资料发放:160元/年。(2)宣传栏:100元/期。(3)讲座:240元/期。 3、预防接种。3元/针次。 4、儿童保健:(
2、1)出生登记1元/人。(2)建册:2元/人,建册登记0.5元/人。(3)3-7天随访:5元/人。(4)28天满月管理通知:2元/人。(5)0-3岁8次体检通知:5元/次。(6)4-6岁体检通知:5元/次。(7)儿童保健管理登记0.5元/次.人。(8)体弱儿童(儿童疾病)综合管理2元/病.例。 5、孕产妇保健:(1)建册:2元/人。建册登记0.5元。(2)第1次产前检查通知:10元/人。(3)第2-5次产前检查通知:5元/次。(4)动员护送孕妇住院分娩6元/人。(5)产后37天随访:5元/人。(6)产后42天检查通知:5元/人。(7)孕产妇保健管理登记0.5元/次.人。(8)保健手册回收10元/
3、人。(9)高危孕产妇的跟踪随访管理1元/次.人。(10)急危重症孕产妇及时护送转诊10元/次.例。 6、老年人管理。30元/年。 7、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管理:(1)高血压:24元/人/年。(2)糖尿病:32元/人/年。 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32元/人/年。 9、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200元/年。 10、卫生监督协管。800元/年。 以上为村卫生室资金分配标准,村卫生室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完成上述工作职责,每月按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信息数据资料,根据完成情况,相应兑现项目经费,若因各种原因,未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由卫生院进行考核,核减项目经费。乡村医生不服从卫生院安排或弄虚作假的,由卫生院报县卫生和药监局取消乡村医师资格,若涉嫌违法,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XX县区关兴镇卫生院 2013年1月15日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