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9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
2、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5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地下矿山安全整治,要以提高系统安全可靠性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提升运输、通风、机电通讯等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强化矿用设备的检测检验,落实水害防治、顶板及采空区管理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露天矿山安全整治,要以提高矿山开采的规范化水平为重点,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进行开采,强化爆破安全管理,落实边坡、排土场的监测监控和管理措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开采技术,提高矿山开采的本质安全度。 3.尾矿库安全整治,要继续深化尾矿库隐患排查
3、治理,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要加强尾矿库运行的安全管理,落实监测监控措施,建立和完善尾矿库事故应急管理机制。 4.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和资源整合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厉打击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2009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各地要针对本地区非煤矿山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
4、案,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促进全省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3.严格安全准入。各地要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和资源整合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程序,严格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对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建设工程项目和资源整合矿山,要依法责令其停止建设和生产。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条件,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不规范开采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并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减少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 4.强化安全生产主体
5、责任的落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防范事故发生和抵御灾害的能力,努力消除生产过程的“三违”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5.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从严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省局将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组织专家对各地下矿山进行全面系统性检查;对其他露天矿山,各地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以
6、及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对未按规定及时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而擅自进行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各地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以达到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五、工作安排 1.部署落实阶段。各地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2009年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并部署落实到各非煤矿山企业。各省辖市的工作方案请于3月20日前报送省局。 2.整治阶段。各地要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并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 3.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各地要对本地区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省局。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