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街道办XX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420216 上传时间:2024-12-08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8.3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街道办XX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街道办XX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街道办XX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街道办XX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街道办XX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街道办XX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办2017年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明电201769号)精神,切实加强我街道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全街道辖区范围内火灾形势总体稳定,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在全街道辖区范围内开展2017年夏季消检查,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

2、大整治工作要求,以“强基础、控大火”为目标,深入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单位(场所)突出火灾隐患,努力实现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街道辖区内夏季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九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 三、工作内容 (一)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治理。 1.认真抓好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以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本辖区消防安全高风险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和评估,综合提出解决措施,强化政策支持,切实解决一批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于9月底前开展评估工作,1

3、2月底前完成评估。 2.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清零”。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大拆大整”任务清单要求,持续紧盯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余量,加大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整治的整治力度,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大拆大整”任务清单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6月15日前,实现全街道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整治率达到100%,准入登记备案率不低于40%;12月底前,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准入登记备案率达到100%。每月,区“大拆大整”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小组将抽取不少于90家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进行实地核查。6月20日起,区“大拆大整”办将对各街道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及登

4、记备案情况开展一次预验收。 3.加强电气火灾防范。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发动社区、村居等力量将电气安全治理纳入网格化管理,强化电气火灾防范技防措施运用;督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管理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4.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清零”行动。坚持“应挂尽挂、媒体曝光、有患必除、重患必停”,对重大火灾隐患倒排时间,确保按时“清零”。对新发现的重大隐患,一律实施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出台严管措施,确保所有重大隐患有效管控,严防发生火灾。发动主流媒体、门

5、户网站,加大曝光力度,形成强力震慑。 5.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治理。相关职能科室要根据*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消防子方案(*公消201728号),依法履职,强化易燃易爆单位消防安全整治;严格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管理,宣传办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文物管理单位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政办发2016150号)和*省民宿(农家乐)治安消防管理暂行规定(*公通字201660号)要求,农办要严把民宿消防安全源头关。 (二)强化推进行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安监所要组织开展工贸行业、非煤矿山、危险

6、化学品(城镇燃气管线、地质灾害点和废弃矿山除外)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2.经济发展办要组织开展民爆物品行业生产和经销环节、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3.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要组织开展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等)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4.民宗办要开展寺院、宫观、教堂等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5.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和婚姻、收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及烈士纪念设施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6.司法所要组织开展戒毒管理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7.城建办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7、8.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组织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馆、图书馆、文博馆等文化市场和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组织开展电影放映等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9.卫计办要组织开展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等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10.第三产业发展开发中心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品交易市场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11.经济发展办要组织开展旅游景区、旅游景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12.*强供电公司、*瑶供电所要组织开展本公司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13.消防管理工作站负责为有关职能科室提供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和业务指导,组织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

8、指导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 (三)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教育。推进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场馆)建设,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组织参与“体验式”培训演练人数不少于常住人口的2%。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针对青少年和在校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校组织消防安全逃生自救与家庭防范火灾知识的学习课程,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各辖区内中小学校负责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或责任人组织学生,安排课时配合开展工作。 3.强化社会消防培训。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普遍引导建立社会消防培训机构。组织对居住出租房房东、合用场所业主、社会单位负责人、员工等人员全部培训

9、一遍。采取多种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居民群众消防安全培训,结合“大拆大整”任务清单,将房东、业主、员工、租客等人员培训率达100% (四)全力夯实消防基层基础。 1.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活动,确保60%的社区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达标。 2.按照市政府目标责任书要求落实消防队(站)和辖区消火栓建设,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 3.将“智慧消防”全部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的建设内容,建立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接入70%以上火灾高危单位。 4.党的十九大召开前,100%的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符合建队条件的街道全部建立专职消防队,所有重点单位和80%的社区按标准建立微型

10、消防站,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组织。 (五)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第十三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深化运用g20杭州峰会消防安保经验,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逐级压实消防安全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线分管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 (二)强化协调配合。要牢固树立“兜底”意识,积极履行协调统筹职责,加快推进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整治。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整治难点,要主动加强与职能部门间沟通会商,合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批次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责任人、分管领导、分管科室的责任。第7页 共7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