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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问责条例心得体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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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范文一:问责条例学习心得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王瑞平 一、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 《条例》是我们党问责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和创新。通过学习,对《条例》有三点明确认识: 一是明确认识到《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专门制定《问责条例》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首次,是继去年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打出的从严治党的“组合拳”,为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法规利器。我们一定要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中央出台《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战略意图。 二是明确认识到《条例》的实施使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在这之前,我们党有100多部党内法规涉及问责内容,但党内缺乏一部具有权威性、系统性的问责法规。《条例》对分布于多部党内法规的问责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归纳总结,把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从制度上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重大问题,将实践成果转化为党纪条文、固化成法规制度,使强化问责更具系统性、规范性。 三是明确认识到党的问责工作将实现常态。《条例》使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特别是强调要“终身问责”,充 分释放出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见真章的强烈政治信号,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 二、以坚定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好《条例》 一是要严肃政治纪律规矩。《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吃透精神,执行到位,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二是要把自己摆进去。《条例》对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作了具体明确,瞄准的是各级党组织中的“关键少数”,盯住的是关键岗位。这充分表明贯彻执行《条例》,不是简单的上级对下级的要求,领导对下属的部署,不能只对着下级说事,而是要真正地把自己摆进去,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把手电筒对着自己照,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时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自觉履责。 三是要主动担当作为。过去一些人奉行“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错误理念,消极作为,积极怠工。《条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级党组(党委)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强化《条 例》执行,加强监督检查,敢于较真碰硬,严格责任追究,对那些失职失责的行为,敢于亮剑、铁面问责,真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 四是要结合“两学一做”严肃查找整改问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依据《条例》规定,认真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 问题,立说立行,立查立改。 三、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严肃换届纪律 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圆满完成了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其中最主要的经验有两条: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主要领导以上率下,整个换届过程风清气正。市委即将换届,我们要充分运用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经验,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为契机,从严肃政治纪律抓起,从严压实责任,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王 瑞 平 XX县区人民医院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王瑞平 一、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 《条例》是我们党问责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和创新。通过学习,对《条例》有三点明确认识: 一是明确认识到《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专门制定《问责条例》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首次,是继去年修订《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打出的从严治党的“组合拳”,为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法规利器。我们一定要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中央出台《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战略意图。 二是明确认识到《条例》的实施使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在这之前,我们党有100多部党内法规涉及问责内容,但党内缺乏一部具有权威性、系统性的问责法规。《条例》对分布于多部党内法规的问责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归纳总结,把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从制度上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重大问题,将实践成果转化为党纪条文、固化成法规制度,使强化问责更具系统性、规范性。 三是明确认识到党的问责工作将实现常态。《条例》使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特别是强调要“终身问责”,充 分释放出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见真章的强烈政治信号,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将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 二、以坚定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好《条例》 一是要严肃政治纪律规矩。《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吃透精神,执行到位,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二是要把自己摆进去。《条例》对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作了具体明确,瞄准的是各级党组织中的“关键少数”,盯住的是关键岗位。这充分表明贯彻执行《条例》,不是简单的上级对下级的要求,领导对下属的部署,不能只对着下级说事,而是要真正地把自己摆进去,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把手电筒对着自己照,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时刻自我敲打、自我警醒、自觉履责。 三是要主动担当作为。过去一些人奉行“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错误理念,消极作为,积极怠工。《条例》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各级党组(党委)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强化《条 例》执行,加强监督检查,敢于较真碰硬,严格责任追究,对那些失职失责的行为,敢于亮剑、铁面问责,真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 四是要结合“两学一做”严肃查找整改问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依据《条例》规定,认真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 问题,立说立行,立查立改。 三、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严肃换届纪律 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圆满完成了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其中最主要的经验有两条: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主要领导以上率下,整个换届过程风清气正。市委即将换届,我们要充分运用县乡党委换届工作经验,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为契机,从严肃政治纪律抓起,从严压实责任,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王 瑞 平 XX县区人民医院 范文二:问责条例学习心得《问责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项制度安排,问责条例全文内容简明扼要,执纪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求严格,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通知下达后,我支部顺序响应中央号召,严格执行省联社部署的学习方案,掀起了学习高潮,作为支部书记,这次的学习让我触动很大。 一、从制定背景看。为什么要制定问责条例。其实早在2009年,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但十八大以来,在中央领导讲话和党的文件中,有关问责的话题,出现更为频繁。中央为什么如此重视“问责”。这与成立95年的大党今天所担负的重大责任和所面临的从严治党难题息息相关。一方面,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任务艰巨,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仍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存在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尤其是近年来,在反腐败大背景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且有逐渐蔓延之势。对此必须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特别亟需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以治本。“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不断加大,问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求也 越发迫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正是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又一次顶层设计。 二、从内容上看。条例共13条,2000多字,14种问责方式规范为7种党组织问责有通报、改组等形式,条例注重简明实用,包括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条例严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层层传导压力,释放从严管党治党强烈政治信号;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有限目标,不贪大求全,突出重点作出规定,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其特点是注重简明实用,短短的13条包括了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在实用性上说,条例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明确了问责内容和情形;明确了问责方式方法;明确了问责方式方法等等。使我们的工作开展有依据,有方向,有目标。大大的清除了我们在问责工作中的模糊和障碍,促进了整改党建工作的进行。 三、从实际运用中看。问责,隐含着权责对等原则,这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以往,我们习惯于官员出了大事才追究责任,甚至只要不触犯党纪国法,即使出事一般也不直接承担责任。官员权力很大,责任却不很明确。我们农商行,由农村社员入股成立,历经多次改组,各种制度一直存在滞后性,这造成了各种违规违纪案件的高发。在全国金融机构中,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发生的金融案 件占到了全部案件的一半以上。贷款长期存在乱投乱放现象,不良贷款持续增长。这些年我们改组了组织架构,提高了风险控制,加强了追责问责,可以明显看到行内违规违纪现象显著下降。这就说明了制度,特别是问责制度在实际工作开展中的重要作用。 作为支行负责人,我在支行中有着最大的权力,所以也要承担最大的责任。同样的道理,支行的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责任,如果玩忽职守,置自己的责任于不顾,那么组织就要问责到底。支行的工作方方面面,哪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我们就从哪里问责,存款工作没做好,是组织不力。我作为负责人第一个自我检讨;是业务不熟。要对柜员和会计严肃问责,贷款放不出去。全体客户经理都要负起责任,服务不好导致客户不满。一定明确责任人,问责到底。问责工作落实到不到位,不能只是说说,从《条例》的学习中,我们可以学到从这几方面下手,一是要明确责任人,明确问责的方式;二是要严格落实执行,不能徇私。 抵制不作为,防止乱作为。别人犯了错误不要紧,自己不犯就行了,这种“独善其身”的想法再得不到“善了”。我们要把责任扛在肩上,《问责条例》不是为了处罚干部而发,而是要让每个干部时刻惊醒,记住自己的责任。问责是手段不是目的,我们只有把失责必问作为一种常态,才能使“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成为党的干部的自觉意识。 范文三:问责条例学习心得《问责条例》学习笔记 李丛霞 在庆祝建党95周年之际,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标志着我们党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又增加了一个利器。带领全党开辟了党的建设新境界,书写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知道了问责内容是,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问责方式是,“坚持问题导向”;处分方式是,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失职失责行为有严重后果,且达到了群众反映强烈、损害政治基础等程度,那么就要追“三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问责,是为了督促官员有作为;问责,是为了警醒官员不能再不作为;问责,也是为其他不作为的官员打预防针。问责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工作,治理懒政怠政等不作为行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对失职的领导干部问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 范文四:问责条例学习体会个人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xxxxxxxxxxxxxxxxx纪委书记xxx 日前,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条例》的制定和实施,面向全党释放了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又一重要利器。选在建党95周年纪念日来临前夕,更加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政治决心,更加体现出中国共产党人,为了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从严治党的坚定意志和信心。该《条例》的颁布实施具有着重要意义,这是我们党第一部规范和加强党的问责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一起,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通过对《条例》的认真研学,并与实际工作相联系,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重大责任和艰巨使命,以及一下几个方面的体会。 一、认真落实坚决执行会议上强调,该《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 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认认真真的去贯彻落实。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领导干部不能只对着夏季说事,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应当落到实处,要坚决克服“怕得罪人”的思想,敢唱黑脸,坚持以上率下,一级带动一级,切实让《条例》的各项要求从“纸面”落到“地面”。 二、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问责就要有法可循、有律可依,依靠严明的纪律法规进行有效的问责。执行过程中,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态度严肃,要保持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浩然正气和朗朗硬气,要无私无畏、敢于碰硬,对各种不良风气、丑恶现象和违法违规行为,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查办的查办,坚决严肃问责。要以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为准绳,以政策为界限,以成效为标准,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党的各项纪律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坚决履职尽责,勇于严肃问责。真正成为执行条例的强力监督者、维护条例的忠诚卫士。 三、履职尽责有责必问 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条例》从制度上解决了“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问责实践和操作问题。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宣传贯彻落实《条例》 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当务之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不忘初心,首先把自己摆进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紧密联系实际,认真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意义、深刻内涵及具体要求,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坚持履职尽责,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在行动上,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在注重实绩、追求实效、讲究实力上下功夫。要盯紧“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确实做到敢于监督、严格执纪、勇于问责。同时,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做合格党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干好本职工作,为人民谋实事办好事,为社会作贡献,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范文五:问责条例体会懂责守责履责做合格党员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继去年修改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我们党打造的又一个治党“利器”,对制度笼子上的“责任栏杆”精心锤炼,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今天市政府机关党组中心组召开扩大会议进行学习,这充分体现了机关党组鲜明的政治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担当,更体现了机关党组用学习教育活动统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政治意识和看齐意识。下面,结合分管工作和思想实际,我谈一下学习体会。我汇报的题目是《懂责守责履责,做合格党员》。 习总书记在建党95周年纪念大会上强调。“全党同志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责任是一种压力,责任是一种操守,责任更是一种动力。《问责条例》出台,让“责任”二字,字字千钧;落实之责,责无旁贷。 《条例》的关键在于“三个责”,“一责”体现党的职责,“二责”直指履责不力,“三责”在于从严问责。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学透这“三个责”,才能读懂《条例》出台的目的,自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首先,“责”体现党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中国共 产党作为执政党,代表人民行使公权力,有权必有责,自然要承担社会管理和服务人民的职责。当前,全省多地发生洪涝灾害,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为确保圆满实现年初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市长在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提出,**要为省委省政府分忧担责。不仅要圆满更要超额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出台《条例》就是通过制度手段,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职责,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善于担责,勇于担难、敢于担险,凡事站在排头、走在前列、先干一步,通过正己来正人,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把主要精力和心思集中到干事创业上,以“跳起来摘桃子”的拼劲,以“三步并作两步走”的干劲,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作为办公室副主任,就是要做到在文字材料服务中,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努力为市领导提供优质文字材料服务。在文书工作中,优化公文运转流程,做到公文随到随办,文不过夜;在保密工作中,严格落实保密规章制度,加强机关干部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干部保密意识;在电子政务建设中,加快内网终端建设步伐,强化内网管理措施,确保政务内网高效安全运转,为把政府办打造成首席服务窗口添砖加瓦。 其次,“责”直指履责不力。有责必担当,但实际上,不担当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依然存在。现在,有的党员干部遇事推卸责任,不敢触及矛盾,不敢面对冲突。在复杂的矛盾和局面面前,或回避,或转移,或不敢拍板,或不知所措,贻误了处理矛盾的最佳时机,也使得问题复杂化,使矛盾不 断积累甚至激化,人民正当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有的地方还发生了不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了严重伤害。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党的职责相违背、与人民的期待相向而行。基于此,党中央将反腐败和作风建设成果固化为制度,出台《条例》,直指履责不力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向,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就是要明确问责的指向性,自觉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当党和人民事业的蛀虫,不做得过且过的敲钟和尚,用一颗忠诚之心履职尽责、用一颗为民之心服务人民。 第三,“责”在于从严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只有做到失责必追究,才能倒逼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担当意识。针对当前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突出的现象,党中央出台《条例》,打破好人主义,打破问责疲软现象,从三类问责对象、六种问责情形、四种问责方式以及终身问责等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为从严问责提供规范性督导,确保失责必追究。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条例》就是要认清问责无例外的纪律性,摒弃“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侥幸心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者心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好人心态等等,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和规矩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如此才是对自己和干部负责,对党和人民负责。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带头执行《问责条例》,维护《问责条例》的威严和公信力,是每一名领导干部的基本修养和起码的党性要求。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只有学透《条例》,做到懂责,守责,履责,才能视《条例》为督促而非处罚,才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轻松的心态,用好权、守好责,做让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 范文六。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党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保障。问责条例是对对弱化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再次亮剑。 任何法规和制度的生命力都在于执行,要充分发挥《问责条例》的利器作用,关键在于抓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抓好《问责条例》的宣传,就是要让《问责条例》在各级党的领导干部中入脑入心,在思想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就是要让全社会都知晓条例内容,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社会氛围,让人民群众监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执行条例情况,使条例真正发挥利器作用。 抓好落实,就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不能只革别人的命,不革自己的命,别人失了责就严格按条例执行,轮到自己失了责就找客观原因,推诿扯皮;就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党章党纪,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就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树牢宗旨意识,树立正确有人生观和权力观,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遵守党规党纪,勤勤恳恳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就要坚持有责必问、有问必严,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做到铁面无私,敢于动真碰硬。 宣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要严防只做表面文章,把宣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做成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成为一些人捞“政绩”的工具。要注重实效,通过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推动党的建设,增强党的观念,强化党的纪律,推进经济社会向前发展。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2】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今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将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制定问责条例,是继2015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中央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又一重要部署。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为防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权力脱缰”加上了一把锁。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执行的主体是全体党员,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就是要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领导干部在用权时多一份敬畏和担当,不能再拿纪律和规矩不当回事,也不能再游 离于管党治党责任之外了,切实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严格以纪律为标尺管住全体党员特别是80多万名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将制度执行抓严抓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问责条例作为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只有落地才能见效。如果仅仅停留在有了制度规范,而不去狠抓重抓执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依然难以真正归位到位。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皮筋”。各级各地党组织,特别是组织、纪检、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要克服“老好人”思想,以担当精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要严字当头、实字打底,抓严管严、抓实抓好,坚持“一碗水端平”,杜绝特殊化和“破窗效应”,尤其是对于那些在执行制度方面失职失责的,要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坚决做到执纪必严、失责必究,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让有责必问成为常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无数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违规违纪违法的各类悲剧反复上演。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失责就必须被问责。少数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于班子成员和下属职工的监督管理失 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满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实际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将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僵局”,这也是倒逼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倒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内问责由规定升格为条例,层级更高,覆盖更广,权威性也更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器,必将为全面从严治党再加制度砝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只有让问责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才能真正发挥好重器的重磅作用以及“利器”的利剑作用。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担当精神抓好落实,让问责条例真正发挥治党、管权、治吏的积极作用。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3】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条例的出台实施,进一步扎紧了问责制度的笼子,在三湘大地引起强烈反响。深读问责利器——《条例》,让我们明白:它是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需要。 从严治党的需要。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当 前,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没有承担起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导致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条例》出台进一步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度治党的需要。作为制度治党的重器,中共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7种类型。条例是仅次于党章和准则的上位法规,指导性强、约束力大。此次《条例》的出台对于谁是问责主体。问责对象包括谁。什么情形会被问责。问责方式有什么。问责决定由谁作出。问责如何执行。各地如何落实。这些问题都予以明确。同时,这也意味着中共将问责制度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支撑增加了重要一环,进一步箍紧制度笼子,再度释放出中共从严治党的强烈决心。 依规治党的需要。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这次《条例》出台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进一步明确了问责主体、对象,以及包括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在内的6种问责情形,同时强调将实行终身问责,并 曝光典型问题。今后,党的问责工作,都必须与《条例》对表,以《条例》为准绳。这些内容正是落实中央依规治党的新要求。 《条例》的生命在于执行,《条例》的价值在于落实。问责条例出台实施了,关键在于更好地落细落小落实,让问责的“紧箍咒”和“推进器”成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警示明灯,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党中央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保障。问责条例是对对弱化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再次亮剑。 任何法规和制度的生命力都在于执行,要充分发挥《问责条例》的利器作用,关键在于抓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抓好《问责条例》的宣传,就是要让《问责条例》在各级党的领导干部中入脑入心,在思想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就是要让全社会都知晓条例内容,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社会氛围,让人民群众监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执行条例情况,使条例真正发挥利器作用。 抓好落实,就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不能只革别人的命,不革自己的命,别人失了责就严格按条例执行,轮到自己失了责就找客观原因,推诿扯皮;就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党章党纪,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就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树牢宗旨意识,树立正确有人生观和权力观,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遵守党规党纪,勤勤恳恳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就要坚持有责必问、有问必严,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做到铁面无私,敢于动真碰硬。 宣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要严防只做表面文章,把宣传、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做成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成为一些人捞“政绩”的工具。要注重实效,通过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推动党的建设,增强党的观念,强化党的纪律,推进经济社会向前发展。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2】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今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将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制定问责条例,是继2015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中央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又一重要部署。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为防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权力脱缰”加上了一把锁。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执行的主体是全体党员,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就是要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领导干部在用权时多一份敬畏和担当,不能再拿纪律和规矩不当回事,也不能再游 离于管党治党责任之外了,切实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严格以纪律为标尺管住全体党员特别是80多万名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将制度执行抓严抓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问责条例作为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只有落地才能见效。如果仅仅停留在有了制度规范,而不去狠抓重抓执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依然难以真正归位到位。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皮筋”。各级各地党组织,特别是组织、纪检、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要克服“老好人”思想,以担当精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要严字当头、实字打底,抓严管严、抓实抓好,坚持“一碗水端平”,杜绝特殊化和“破窗效应”,尤其是对于那些在执行制度方面失职失责的,要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坚决做到执纪必严、失责必究,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让有责必问成为常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无数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违规违纪违法的各类悲剧反复上演。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失责就必须被问责。少数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于班子成员和下属职工的监督管理失 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满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实际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将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僵局”,这也是倒逼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倒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内问责由规定升格为条例,层级更高,覆盖更广,权威性也更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器,必将为全面从严治党再加制度砝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只有让问责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才能真正发挥好重器的重磅作用以及“利器”的利剑作用。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担当精神抓好落实,让问责条例真正发挥治党、管权、治吏的积极作用。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3】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条例的出台实施,进一步扎紧了问责制度的笼子,在三湘大地引起强烈反响。深读问责利器——《条例》,让我们明白:它是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需要。 从严治党的需要。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当 前,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没有承担起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导致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条例》出台进一步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度治党的需要。作为制度治党的重器,中共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7种类型。条例是仅次于党章和准则的上位法规,指导性强、约束力大。此次《条例》的出台对于谁是问责主体。问责对象包括谁。什么情形会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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