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委副书记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建立健全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是打击违法犯罪、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市检察院与公安局会同十一家行政执法单位召开今天这次会议,研究探讨完善我市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工作问题,很有必要,这是政治上敏感性强的表现,也是适应当前进一步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迫切需要。我应邀参加这个会议,主要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对于改善执法环境和执法状况、完善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具有重大意义。 首先,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
2、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各行政执法机关之间形成打击经济犯罪的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顺利发展的需要。 其二,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是推进依法治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的需要。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使涉嫌犯罪的案件都能够顺利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使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都受到应有的惩罚,维护法制的统一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建立健康有序的经济秩序,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其三,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机制,及时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
3、经济秩序的犯罪,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当前,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绝,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打击,深得人心。 其四,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经济犯罪直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它容易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从严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 二、正确估价我市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的现状 去年8月,市检察院、公安局与十一家行政执法单位正式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
4、接工作机制,此项工作迄今施行将近一年的时间,从工作运行情况看,各级领导普遍比较重视,在充分协商、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联络员、案件移送备案等多项制度,健全了相互联系合作的工作网络,逐步形成了打击合力,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去年,在检察机关、公安、工商部门的密切合作下,立案查处了我市两起非法生产不合格产品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尽管在工作中已取得了一些初步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统一。有些部门对处理发展经济与打击犯罪缺乏辩证统一的认识,认为只要把损害国家经济利益追回就可以了,没有必要给予当事人刑事制裁,否则会影响与企业、业主之间的关系,从而导致案件不能及时移送,使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得不到有效打击。从这几年我市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处罚的案件应当说是不少的,但这些处罚案件真正进入司法追究程序的案件却不多。行政执法机关为什么不能及时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这里既有执法思想、执法水平问题,更有权力和利益的驱动问题。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