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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述职报告(社矫工作)
第一篇:个人述职报告(社矫工作)个人述职
张垚
工作以来,在局领导的悉心关怀下,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本人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学习,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思想、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
一、政治思想方面
一年来,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建立和谐社会贡献自己微薄之力。
同时,我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利用各媒体自觉主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领会十八大报告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工作业务方面
在司法局社矫股工作的一年时间,我主要协助社区矫正股做好社区矫正的管理工作,积极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在短时间内熟悉了社区矫正工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方向。主要具体工作如下:
(一)学习股室相关的《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广XX县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以及《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性文件》等相关法律文件,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
(二)协助社矫股对新报道的社矫人员进行规范入矫、及时解矫,并对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进行告知等。
(三)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资料档案管理,对各个平台的资料进行录入和完善,并充分利用定位系统每日抽查社区矫正的行踪轨迹。
(四)监督司法所做好社矫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督察他们及时完成。
在这一年里,我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肯定。
三、廉洁自律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决反对和预防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一年来,本人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坚决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始终用党纪国法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任何时候经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没有违背“十个严禁”、“三个不准”的规定,保持了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切实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一年来,本人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工作上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多向领导汇报自己在工作中的思想和感受,及时纠正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并且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我相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我自身的不断努力下,我的工作会越做越好。
张垚2016年1月
日11
第二篇:社矫规则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规范(试行)
第一章基本规范
第一条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社区矫正纪律。第二条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认罪悔罪。第三条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爱学习,爱劳动。第四条明礼诚信,互助友善,勤俭自强。
第五条依法行使权利,采用正当方式和程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第六条服刑期间严格遵守社区服刑人员基本规定:
(一)被判处管制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定期当面或以电话、手机短信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定期到司法所报到并接受谈话教育;定期向司法所上交改造思想汇报;
4、会见亲属以外的境外人士或者接受媒体采访,应当报告司法所批准;
5、离开居住地7天以下的(含7天),由司法所批准;7天以上至不超1个月的,经司法所初审后签署意见报XX县区司法局审批。一年累计请假天数不得超过90天,特殊情况累计超过90天的由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离开居住地返回时应立即向司法所报告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并二十四小时以内办理销假手续。
6、迁移居住地的,应当向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并经XX县区司法局和公安机关批准。
7、服从参加司法所安排的集体、单独学习教育。有劳动能力的,每月须参加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劳动。
8、遵守XX县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被宣告缓刑或者被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定期当面或以电话、手机短信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定期到司法所报到并接受谈话教育;定期向司法所上交改造思想汇报;
3、会见亲属以外的境外人士或者接受媒体采访,应当报告司法所批准;
4、离开居住地7天以下的(含7天),由司法所批准;7天以上至不超1个月的,经司法所初审后签署意见报XX县区司法局审批。一年累计请假天数不得超过90天,特殊情况累计超过90天的由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离开居住地返回时应立即向司法所报告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并二十四小时以内办理销假手续。
5、迁移居住地的,应当向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并经XX县区司法局和公安机关批准。
6、服从参加司法所安排的集体、单独学习教育。有劳动能力的,每月须参加不少于8小时的公益劳动。
7、遵守XX县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3、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方便治疗而进行的其它活动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XX县区司法局和公安机关批准。
4、进行治疗疾病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XX县区司法局和公安机关批准。
5、离开居住地7天以上至不超1个月的,经司法所初审后签署意见报XX县区司法局审批审批。一年累计请假天数不得超过90天,特殊情况累计超过90天的由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离开居住地返回时应立即向司法所报告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并二十四小时以内办理销假手续。
6、迁移居住地的,应当向司法所提交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并经XX县区司法局和公安机关批准。
7、会见亲属以外的境外人士或者接受媒体采访,应当报告司法所批准;
8、定期当面或以电话、手机短信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因严重疾病或者其它特殊情况本人报告有困难的,经司法所同意可委托其亲属或担保人向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改造情况。条件允许的,应当定期到司法所报到,并接受谈话教育,服从参加司法所安排的集体、单独学习教育,上交改造思想汇报;
9、遵守XX县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其他具体监督管理措施。
第二章、生活的行为规范
第七条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早睡早起,规律饮食,经常锻炼身体。
第八条注重仪表,穿戴整齐,衣物整洁,穿戴衣物要符合场合要求,不在公共场合赤膊,保持个人卫生,头发整齐、不得染发,指甲平整干净。
第九条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第十条平等待人,与人为善,乐于帮助他人。第十一条孝敬父母,爱护幼小。
第十二条节俭生活,辛勤劳动,自食其力。第十三条不酗酒,远离毒。
第十四条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进黄色娱乐场所。第十五条不与不良人员来往,远离违法犯罪。
第十六条不参加迷信活动,不习练、传播有害气功。第十七条邻里和谐、家庭和睦,争做社区好居民。
第三章、学习的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学习态度积极端正。第十九条不得退到、早退、旷课。
第二十条接受法制、道德、形势、政策等思想教育,认清犯罪危害,矫治恶习。第二十一条接受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心理测试,养成健康心理。第二十二条尊重教师,遵守学习纪律,爱护教育设施、设备。第二十三条接受文化教育,积极完成学习任务,认真学习和注重复习,真正掌握知识。第二十四条接受技术教育,掌握实用技能,增强就业能力。第二十五条阅读健康有益书刑。
第二十六条参加文娱活动,增强体质,陶冶情操。
第四章、劳动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七条积极参加劳动。因故不参加劳动,须经司法所批准。第二十八条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九条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不违章作业。
第三十条爱护设备、工具,厉行节约,减少损耗,杜绝浪费。
第三十一条保持劳动现场卫生整洁,遵守劳动管理规定,工具、材料、摆放整齐。第三十二条不将危险品、违禁品带进社区。
第三十三条完成劳动任务,保证劳动质量,珍惜劳动成果。
第五章、文明礼貌的行为规范
第三十四条言谈举止文明。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不讲脏话、粗话。
第三十五条交流姿势:正视对方、面带微笑;站立时双手自然下垂,双脚自然或成稍息姿势,不得抖脚;
第三十六条举止得体,尊重工作人员、老师,平时进行中要注意谦让工作人员、老师,并与工作人员、老师保持距离。社区服刑人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称姓名,不起(叫)绰号,礼貌称谓他人。
第三十七条公共场合不得大声喧哗,爱护公共环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损坏花草树木等。
第三篇:2011社矫工作汇报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的执行方式,是司法行政机关一项新的工作职能。我局在政法委、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认真贯彻《xx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xx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安排意见》,以创建“平安xx”为载体,按照“积极探索、依法规范”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社区矫正工作。
现将有关其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我x经过探索和实践,建立起了工作队伍,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制定了较为严密的制度体系,正在探索有效的矫正方法。到目前为止,共接管x名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解除x名,正在接受矫正教育人员x名。其中,缓刑x人、假释x人。现在服刑的矫正对象思想稳定,人心思进。
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做法
1、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
社区矫正工作初始,成立xxx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xxx局长担任,xxx副局长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x名。相应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司法局大办公室。
同时,各乡镇以及办事处也相应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共x个,由各社区矫正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各乡镇副书记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各司法所,所长为办公室主任,并且各司法所指定一名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这样为全面实施“成立工作队伍,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奠定了基础。
2、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矫正工作水平
今年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共举办了三次,x人次。第一次是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暨社区矫正工作动员会”上,做了社区矫正工作专题动员讲话,并培训了社区矫正知识。第二次是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培训的内容按照省上规定的工作流程分为矫正衔接,矫正执行,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矫正解除五项。进行了细致讲解,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懂得如何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第三次培训是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全面的讲解,并采用提问的方式互动培训,学通弄懂了矫正知识和矫正工作程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高度重视矫正协调,强化社区矫正工作。
在“政法工作协调会”上,主管副局长xxx就公、检、法各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负有的职责,做了细致认真的讲解,协调了各种衔接关系,使其明确了各自职责。
并且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问题,xxx局长和主管副局长xxx努力协调,落实责任,达到矫正目的为止,使社区矫正工作较为顺利开展,收到了一定效果。
4、矫正方法
我局将整个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分为三阶段。接收阶段——矫正阶段——解除阶段。
1)、接收阶段当局里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或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的决定后,在3日内做一个全面调查,并且迅速联系本人及相关家庭成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协议,移交司法所并帮助司法所针对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矫正方案。
2)、矫正阶段
司法所在为矫正对象办理登记、建档等相关手续的同时进行谈话,告知其权利、义务,宣布社区矫正执行中的学习、教育、管理、奖惩、劳动等各项规定,并发放《社区矫正对象须知》,矫正阶段正式开始。
矫正过程中,主要有三大任务。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帮困扶助。a、监督管理监
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的基础、是保障。其中要求矫正对象要做到每周电话汇报,每月写思想汇报,每季度做矫正鉴定,每月集体学习一次,即“四每”。还有,矫正对象必须参加公益劳动,每月不少于12小时。b、矫正教育,
其中矫正教育是社区矫正的关键,其包括入矫教育,常规教育,解矫教育。入矫教育又包含:权利义务教育、认罪悔罪教育、在刑意识教育;常规教育又包含: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解矫教育又包含的内容有:第
一、期满总结教育。第
二、思想教育。第
三、心理辅导。
第四、安置帮教工作衔接。c、帮困扶助
司法局组织人员走访了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家庭,了解他们家庭生活状况,引导他们自食其力,解决就业问题,而且救济困难户,给困难户发放面、油等,进行物质帮助,还协调乡民政处给予困难救助。。
3)解除阶段
在矫正期满30日前,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指导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做出书面总结,并出具书面鉴定材料,报局里审核批准,在矫正期满日书面通知本人,并通报原判决人民法院。同时以适当方式公开宣布解除其社区矫正。
三、矫正措施
1、详细调查,打好基础
判缓刑和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司法局接到来函后,组织专门调查组,对准备判缓刑和假释的村组进行详细调查,要有村委会意见,至少四户村民意见,调查结果同意接受后,三方签订协议书,并写出调查报告。反馈原判单位和“假释一体化”领导小组。为以后的矫正工作打好基础。
2、认真走访,了解情况
接受矫正对象后,局里和司法所共同组织走访,了解家庭基本情况,收入多少,家庭人员的现状,有无困难。只要有变故的家庭必须走访,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走访,制定出比较切合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根据矫正方案逐项落实,逐项完善,使矫正方案的条款得到落实。
3、常规管理,落实到人
每个矫正对象,确定一名家庭矫正人员,以便随时了解情况,及时矫正,汇报。司法所确定一名专职矫正人员,按照规定,履行日汇报、月汇报、年总结程序,并确定学习内容,劳动项目,进行日常管理矫正。
4、勇于探索,实践完善
社区矫正是一项新工作,社会多数人不了解社区矫正,推行此项工作,困难甚多,又没有较为完善矫正经验,在探索中发展前进,社区矫正全体人员都在努力学习,努力探索,逐步完善。在此工作中,有很多同志作出突出成绩,特别是老舍古司法所所长白鹏程,能多次走访矫正对象家庭和村组,了解情况,对症下药,及时解决生活困难,及时帮助学校教育,引导就业,自食其力,建立回归社会的信念,能引导矫正对象顺利完成工作。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没有配套的法律依据、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措施。
2、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没有。
3、各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衔接不够密切。
4、社区矫正组织的辅助力量没有。
5、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矫正工作观念滞后。
四、社区矫正工作今后的工作思路
1、加强培训工作和矫正工作研究。
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教育力度,着力提高专业素质、服务水平;加强矫正工作研究。努力建设一支整体素质高、综合实力强,既能解决复杂矛盾,又廉洁奉公的社区矫正队伍。
2、加强各部门协调沟通。按照《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公、检、法、司、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共同配合。我们将按照上级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工作布局,整合力量、克服困难、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3、争取社区矫正组织的辅助力量。
社区矫正工作,不仅仅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也要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依靠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加强对监外服刑罪犯的教育矫正和监管,促使他们的思想、行为、行动等方面得到矫治和转按照规定,要建立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相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这里的社会矫正力量主要是社会志愿者。包括离退休人员、社区居委会成员、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等。但在实践中,除了居委会成员和矫正对象近亲属外,其他矫正力量很难组织,不便操作。
4、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在向领导及相关部门宣传,赢得领导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的同时也要向社会、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利用各种载体,加强社区矫正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努力使广大群众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支持力量。
总之,随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XX县区司法局将在过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式,不断总结创新,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帮助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
xxx司法局2011年10月14日
第四篇:社矫人员思想汇报1思想汇报
这个月我一直居住在北京治病。
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日子里,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司法所工作人员谈话及本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使我认识到法律的严谨,和遵守法律的重要性,这段时间里我能按时汇报自己的情况,参加公益劳动。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有利于社会的有用人员。
这个月里,我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也没有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今后我要做的遵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现在,我深刻的认识到了我法制观念的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下罪恶,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省自己。通过镇社区矫正办对我的人性化管理及不断的帮助教育,使我深刻认识到做事要三思而后行,切末一时冲动犯下大错。今后我一定配合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洗心革面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第五篇:社矫、安帮工作情况汇报1关于我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情况汇报
XX县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8月10日)
各位领导:
我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广委办"2011"77号文件精神,从学习宣传、业务培训、规范实施、督导检查等方面入手,扎实开展我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截止7月31日,我区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36人,已解除矫正77人,现还有59人正实行社区矫正,今年上半年接收安置帮教人员23人。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以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知晓率、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程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能力为主线,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1、广泛宣传,为依法实施社区矫正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为了使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全面准确理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内容。区司法局及时向各司法所转发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各所要充分领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学习宣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深对《社区矫正实施
1办法》的认识与理解。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熟悉和掌握社区矫正执法的工作程序,树立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意识和理念,增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后,区司法局于3月底对司法所长进行了培训,6月底组织司法所所长、专兼职司法助理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参加市上的学习培训会议。培训会上,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了全面学习,重点讲解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调查、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档案管理、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奖惩、收监执行、人民法院禁止令的执行、警告的适用、解除宣告等内容。通过培训,使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准确掌握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提出的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外出审批、处罚收监、解除矫正等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具体规定,培训会后,又组织各所人员进行了专题讨论,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规范,从而为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夯实了基础。
3、加强配合,形成公、检、法、司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区司法局加强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人社局、民政局等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和配合,形成定期联席会议和工作会议制度。1年召开2—3次分管领导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规范衔
2接、管控行为,解决重大问题。具体工作人员不定期相聚,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出台后,对文书送达、衔接、管控方面的具体措施又进行了协商,使之更具操作性,基本形成了工作合力。
4、细化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一是做到底数清。建立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库。强化对服刑在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的使用,要求各司法所、专(兼)职司法助理员准确及时的核查信息,逐步建立动态信息系统。二是做到管理严。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后,司法所按照《办法》给每一位矫正对象建立档案和矫正个案、举行宣告仪式、针对矫正对象成立矫正小组、分析矫正对象情况,制订矫正计划。同时严格实行外出(出区)请销假考勤制度,外出必须请假说明理由,回来后及时到司法所进行销假并将在外的活动情况向司法所报告。三是做到服务好。充分利用太公红军山和卫子场镇两个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不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积极协调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为城镇籍社区服刑解决好就业问题。同时坚持将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扶助与“警民亲”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服刑人员亲属和社会力量对服刑人员进行矫正,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尽快矫正,防止其重新犯罪。
5、强化督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3月下旬,我区组织人员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调查评估、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审批、接受监督管理、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以及期满解除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的衔接等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要求司法所要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接收衔接和监管措施的落实,避免发生漏管、脱管;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表现情况进行分析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制定针对性的方案和措施,责任到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建立反应迅速、协调联动的处置机制,提高应急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实现刑罚执行与社会管理服务的有机结合,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以组织协调一体化、帮助教育科学化、就业安置市场化为目标,着力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1、大力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健全组织网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石含玖为组长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宣传部、司法局、综治办、信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工会、团委、妇联等职能部门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从而形成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为全区搞好安
4置帮教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保证。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为了使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们制定了安置帮教的工作制度。如:报到登记制、档案管理制、了解考察制、例会分析制度、信息情况报告制度。三是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每年都要对回籍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基本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干部组成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落实帮控措施。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分析对策,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进行指导。
2、全力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坚持帮教工作社会化。真情帮教,落实对有明显犯罪倾向人员、身份不明人员、“三无人员”等重点帮教对象必送必接制度,切实解决其直接流入社会,成为管理盲区的问题;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把热心社区帮教安置工作的离退休党员、教师、干部等组织成帮教安置志愿者队伍,充分利用“警民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等专项活动,积极开展“一帮一”和重点对象“多帮一”的结对帮教。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为使其顺利渡过从“大墙里”走向社会的适应期,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在全区范围内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司法所长首次谈话制度。对他们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鼓
5励、帮扶他们重新就业或引导自主创业。平时注重了解其生活近况,对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救助。通过对刑释解教人员定期的走访、谈心、慰问,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政府和社会的关怀,消除他们的顾虑,从而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隐患。
3、着力拓宽安置渠道。充分发挥各种安置渠道的作用,拓宽安置面: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积极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尽量给予一定的优惠照顾;帮助回籍务农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责任田;创办星荣焦化厂、胜利砖厂、王家砖厂三个过渡性安置基地,积极帮助3名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并对他们进行帮教和管理;出台了《关于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元安帮办"2011"10号)文件,培训解教人员13人次;同时为解决刑释解教贫困人员的临时困难,制定了《XX市XX县区法律援助暨刑释解教贫困人员救济制度》,为确有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提供过渡性生活救助;针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标准的6名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低保金。
各位领导,我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工作衔接还不十分到位,三是工作人员和经费较少。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有
6力开展,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进一步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切实做好我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各项工作。
第22页 共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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