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劳保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三) 各位领导、 同志们: 2005年是我市劳动保障部门团结务实、勤政为民、改革创新、成绩辉煌的一年。我作为市劳动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履行自己的 应尽职责,主动当好局长的参谋助手,积极协调督查分管的具体工作,以身作则,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竭尽全力维护劳动保障部门形象,圆满完成了2005年度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劳动工资工作 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目标超额完成。截
2、至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及所辖109个乡(镇)2134个行政村均已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求职登记15.2万人,已介绍转移就业14.1万人,占年计划的117.6;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引导性培训14.1万人,占年计划的117.6;专业技能培训4.3万人,占年计划的144.1;河南郑州农村人力资源中心12月20日正式挂牌,全市共成立各级农村劳动力市场14个,举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场招聘会404次,发布用工信息10891条,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机构146家,全市在全国其他省市建立农村劳动力输出工作站35个,成立农村劳动力输入输出管理服务办公室13个
3、。全市转移就业人员取得工资性收入约8亿元。 2、外来人员就业服务工作成绩显著。截至目前,全市共进行用工登记备案978家、涉及人数19866人、其中单位用工586家、涉及人数9406人、城建制务工单位392家、涉及人数10460人、办理就业证1078本、其中本市级办理986本、县(市)区92本、劳动合同签证34866份。同时,为进一步加大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依法维护外来就业人员合法权益,开展对全市范围内建筑工地农民工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120家,涉及外工人数37150人,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8760份。 3、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在我市基本建立。截止目前,全市国有、集体企业
4、和当年新建企业已全部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非公有制企业也已基本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度,其中:私营企业7.6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占其总数的96;乡镇企业11.4万人签订劳动合同,占其总数的98。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稳步开展。2005年,全市集体合同备案企业247个,涉及职工189568人。 4、2005年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已向社会公布。今年,在基金监督处的大力配合下,我们对全市500余户企业119个职业(工种)职工工资收入进行了抽样调查,通过对调查数据筛选、整理、汇总、分析,形成了我市部分职业(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各学历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种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4月份
5、向全市发布。 5、发布了2005年部分行业人工成本预警预测信息。为建立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为企业工资分配提供信息指导、服务,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建立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的有关要求,在局基金监督处的大力支持下,我处对全市各种行业的500多户企业人工成本情况进行筛选、汇总、分析,并发布了部分行业的人工成本信息。 6、调整了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发布XX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我市调整了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即XX市区(含XX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03年的380元/月调整为480元/
6、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元/小时调整为7元/小时。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XX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2003年的300元/月调整为4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4元/小时调整为6元/小时。 7、企业军转干部劳动保障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对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基本情况实行了动态管理。截至目前,我市市属及市属以下企业军转干部5780人(不含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按职务分,师职3人,团职532人,营职及营职以下5245人;在职2644人,离休940人,退休2196人;按隶属关系分,在市属企业4870人,在县(市)、区属企业910人。按照中办发200329号、豫办20046号等文件要求,为3927名困难军转干部全部发放了生活困难补助,发放率达到100。市属及市属以下企业军转干部养老保险参保率、医疗保险参保率、提前退休率均达到100,下岗失业军转干部再就业率达到100。按时完成了省厅布置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进度报表上报工作。 8、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有条不紊。随着全社会就业形势日趋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