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精选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在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治标与治本、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有机统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我作为国家公务员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在财政部门工作的一线人员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认真领会、深刻自省,着力解决自身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不仅要进一步规范自己作为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也要对于在经济工作部门工作的我敲响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的警钟。 党员干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都掌握着一定的公权力。譬如,财政部门的项目申报
2、审批,财政拨款审核,部门预算编审,单位财务收支审查,决算批复等等,这种公权力本来是用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公众服务,是财政部门自身的职能和服务功能。如果利用这种公权力的影响私自从事谋利性活动,就会混淆公权与私利的界限,导致以权谋私、与民争利。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关于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规定,取得一定效果,但这方面的问题仍很突出,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我认为,财政部门的党员干部更有必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规定,从思想意识上杜绝滥用公权利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切实把精力用到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上来。就必须坚持廉政准则所规定的
3、8条“禁止”和52个“不准”,必须切实做到廉政准则总则中所要求的“五个必须”。“五个必须”规定了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廉洁从政底线,为党员领导干部指明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标线,是在财政部门工作的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 一、必须信念坚定 廉政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其最基本、最重要的价值定位、人生定位就是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在现阶段,就应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心得体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在财政部门工作的同志是不
4、是具备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关系到在各自工作岗位上有没有“以人为本”,“公德公平”的思想意识,关系到能不能够把权力看作是一种责任而不是利益的价值理念体现到自己的实际工作当中去。如果不能就极易滋生“吃、拿、卡、要”的念头,以致最终发展为“以权谋私”贪污腐败。 二、必须服务人民 廉政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党的性质决定党忠实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领导干部最起码的从政道德。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中国自古就有以民为本的理念
5、。当前财政部门的工作,实际上就是公共服务体系下的公共财政。社会保障、公共设施、廉租房,下岗职工救助,扶贫帮困资金。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没有“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把人民的利益当作自己的利益,就容易把这种公权利当作特权,当作谋私的渠道。我在实际工作当中,一向要求属下要有”窗口“意识”实际上,这个窗口既是服务于民的意识要求,也是廉政自律的约束规范。 三、必须率先垂范 廉政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官气正则民风清。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对社会公众有很大的影响,必须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
6、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处处做人民群众和普通党员的表率。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为政者的道德作风好比是风,老百姓的道德作风好比是草,风往哪边吹,草就向哪边倒。财政部门是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就我所分管的部门讲,有很多的项目申报,资金的审批,都是与部门协同办理的,之所以这样要求,就是希望财政部门把关的,财政部门不坚持原则,则放任自流。平常对属下的工作要求也是一样,不能对甲单位跟对乙单位决然不同的两个标准,财政部门掌握原则标准尺度的不一致就容易产生丧失原则、放弃管理和滋生腐败。 四、必须廉洁从政 廉政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
7、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党政领导干部正心,修身,就是要心修一个“正”字。古人云:“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廉政准则52个“不准”即为此划出了明确的底线,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坚守。廉政准则的规定,标准很高、要求很严,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廉政建设的主张,清楚地表明了我们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彰显了我们党和国家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绝不容忍腐败的决心和态度。通过宣传教育,让我们党员干部从中了解和认识到我们的党不仅不允许领导干部有特殊利益,而且对他们有更多的约束和限制;有利于在全社会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人们廉洁、守纪、公正的思想观念, “公生明,廉生威。”
8、“己不正,焉能正人”;常年在财政部门工作,在“正”字上往往会有些偏差,认为给别人办了事,别人很满意,请你吃一顿,送些烟酒、土特产,不是什么大不 了的问题。有的亲戚朋友希望在揽接工程、聘任人员、调动工作等方面打个招呼,觉得只是一个电话的事情,有时候公车私用,感觉并非什么了不起的特权等等。实际上,我是没有考虑到后果的。办成了事情,接受了请吃,别人会觉得你这个人原则性不强,下次有机可乘。打招呼多了,别人会私下议论,某某某某不自觉干预到别人单位的内部事务。久而久之,你的“不公”形象就在别人那里树立起来了。不“公”,谈何“廉”,不“廉”,谈何“威”,丢掉的这个“威”,是一个党员干部的尊严,是党和部门的威
9、信。 五、必须作风优良 廉政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我们党历来重视作风建设,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要求在“糖衣炮弹”面前“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今天,价值多元,观念碰撞,在形形色色“糖衣炮弹”诱惑面前,许多党员领导干部早已忘记了“艰苦朴素”“谦虚谨慎”的优良传统,追求奢淫,贪图享受,互相攀比,脱离群众不仅普遍存在,而且不以为然。财政干部不仅要牢记“两个务必”,更要进一步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10、,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形成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用8条“禁止”和52个“不准”,约束自己,真正成为人民认同的国家公务员和党员干部。 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我们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但也确有一些人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且手法不断翻新,形式更加隐蔽,成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廉政准则第一、第三条就此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财政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更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要求和规定,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坚决杜绝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杜绝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