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322003 上传时间:2024-12-05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1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本文档共1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中学义务教育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一、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   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情况;每学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情况;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间来招生,不存在提前招生行为。不存在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现象,不存在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均衡编班,合理搭配生员男女比例,参考小升初考试成绩;个别生员的特殊情况以及家庭住址相关联的诸种元素合理进行编班。学校不举办实验班。   二、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   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政策规定的考试科目和次数进行考试,学校有比较完善的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检测制度;学校除参加区局组织的统考、联考、竞赛及考级以外不参加其余别的考试。学校组织的考试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及大纲的要求合理的设计考试难度和范围,不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学校的小考也设定在每月一次的范围。   三、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安排   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5.5小时,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为1小时;在校活动内容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课程标准及素质教育的要求力争科学合理,在家作业时间不超过1小时。学校严禁教师留重复性作业与惩罚性作业。   四、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时,不随意增加任何课时与课程,不存在挤占体育、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时间情况;依据课标要求设计课程深度,学校时刻督查教师的教学进度,使之做到科学合理。不存在占用法定节假日、午休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的情况;在职教职工未举办、参与、组织或介绍学生有偿补习活动。   五、教育评价   学校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不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学生排名。 1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报告/总结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